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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洪烛批评与研究(2)

(2011-07-02 0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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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域遇见香妃
 ——洪烛大型组诗《我的西域》【徐志摩诗歌奖获奖诗集】读后
●朱必圣

  

   我要骑一匹已绝种的马:汗血马,去当代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地方:西域,见一个浑身沾满花粉的人:香妃。请她教我如何与蝴蝶打交道,如何酿蜜,或如何炮制一味比中药还要管用的香水­……”(洪烛:《我心中的西域》,《我的西域》,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12月)在洪烛的这段文字里,有两位人物,一位是骑绝种马的诗人,另一位是浑身沾满花粉的香妃。诗人和香妃之间既不是姐妹,也不是恋人;他们的真正身份是孤者,诗人是孤独的来访者,香妃是孤独的受访者,两人在西域相遇。

   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有爱情,诗人和香妃在西域相遇并没有产生任何人都期待的爱情故事,不,他们的结合是为了另外一项事业,似乎比爱情更重要的事业。洪烛说,香妃在西域教诗人如何与蝴蝶打交道,教诗人酿蜜,教诗人炮制香水。此间,只字不提他们之间结婚生子过日子的任何事。

   看来,洪烛的西域诗篇并非爱情纪事,而是跟一匹并不存在的马­——汗血马有关,跟一个并非在现实中相遇的人——香妃有关。洪烛说:西域最浪漫的传奇就是汗血马。浑身汗如血浆,我宁愿相信那是它自身酿造的葡萄酒汁,相信它内心有一座小小火山,通过每一个毛孔渗透出熔化了的岩浆。然而汗血马,在哪里可以见到呢?它是否已彻底灭绝?真正的诗人是一匹汗血马,是人类中的汗血者,他喷洒的激情不是汗,是浓于水的血、不结冰的泪。每一场血汗蒸发之后,都会留下一片盐碱地。在口水诗的时代,我呼唤浑身伤口、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才气的汗血诗人!你们别唾沫四溅地自吹自擂了,有本事就放出点血看看,是怎样的成色?诗可以培养出一个人自身的造血功能,如果你还是块料的话……”

   通过洪烛如此的叙述,我们知道了汗血马其实并非一匹马,而是一个人,是可以奔赴香妃,如香妃那样,知道蝴蝶飞舞,知道酿蜜,知道炮制香水的诗人。所以西域是由一个诗人开始的西域,并非标示在地图上的现实中的西域。

 

我开始羡慕那不需要听众的行吟

与万物貌合神离的游思

花草、鸟兽、神仙,都有不为人知的幸福

若无其事地做这一切的放牧者吧

逐草而食傍水而居,严守大地的秘密

       (洪烛:《大地之歌》)

 

   大地需要秘密,而诗人是这一秘密的守护者。诗人离开城市,离开现实的光芒,涉足一处花草繁茂、蝴蝶纷飞、鸟兽腾跃,而且其自然生命的秘密未曾受到揭示,未在上面筑路,未在上面建楼,未在上面布设街灯的西域,来享受和守护这一秘密。我想,这应该是洪烛《我的西域》大型组诗的由来。

   其实,诗人就是世上拥有最丰富秘密的那一种人,甚至他们饮食秘密来给自己的生命增添光芒。他们不需要世界现实光芒的照耀,相反,现实光芒不仅会杀死秘密,也会杀死诗歌和诗人。而诗人所需要的是生命秘密的光芒,只要在秘密的光芒中,他们才能找到自己的香妃,并开始懂得酿造秘密,就像香妃懂得酿造蜜汁一样。因此,对于洪烛而言,西域不仅只是风光,而是秘密,是大地的秘密,更是诗人生命的秘密。

 

你永远记得那不期而遇的一瞬

一匹麋鹿在你体内四处奔走

心怦怦跳着,也许在寻找出路

或者哪儿都不想去,让你惊惶终生

       (洪烛:《受惊》)

 

   诗人洪烛在《受惊》这首诗歌中,找到了跟现实西域完全不同的东西,这里没有风光和景色,没有地理上的风物以及历史遗迹。但是它有更重要的东西,这东西能够使诗人发现之前从来没有发现过的事物和秘密,它像闪电一样将诗人原本暗淡无光的内心划亮了,虽然这样的辉煌只是瞬间,但这样的瞬间光芒把诗人内在生命的秘密给点着了。

   洪烛说,他看见的是一匹麋鹿,跨越树林。麋鹿很特异,原本它是隐藏在秘密中的一匹麋鹿,谁都没发现过它,谁也不曾知晓它的存在或者消亡的消息,但是它出现了,伴随着诗人那一闪电般的激动,它跨越树林。所以,麋鹿的出现只是诗人的一种发现,诗人在麋鹿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受惊的目光。

   虽然在洪烛诗歌的语言中,我们分清楚了哪是一匹跨越树林的麋鹿,哪是一双受惊的眼睛。但是在诗意里,麋鹿和受惊的眼睛是很难区分的,甚至根本没有区分的必要,它既是受惊的眼睛,又是跨越树林的麋鹿。因为,诗人洞悉秘密的方式完全不同于人们现实眼睛所看到的事物,人们肉眼所看到的事物肯定是颠覆主体性的,它以客观的现实性的存在矗立在你的面前。而诗人洞悉秘密的方式更像一场逐猎游戏,在光芒未现之初,这样的游戏就已经开始,直到诗人在感动中仿佛被逐猎的那一事物绊倒了一样,诗人猛然感受到灵魂存在的真实性。

   灵魂的真实,也可以像现实的真实一样,颠覆人们的感觉。不过灵魂的现实,颠覆的不仅只是诗人的情感,更是颠覆诗人的心灵觉悟。因此这一只心灵觉悟中跳跃而出的麋鹿,才使一位普通的诗人成为一位受惊的诗人。

   我认为,凡是诗人都必需对灵魂的存在有所求证,要不然你根本无法确立诗歌存在的理由以及诗意的超越意义。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虽然有我思,也因此能够证明我在,但直至今天,我思并没有真正赋予我在任何意义。这个我在从未因为我思的证明而获得比其他形式的存在更超越的意义,比如一块石头,它也以无比确定的证据而存在着,难道我们的存在只有一块石头存在那样的现实性了吗?除此之外,在存在的意义上没有比一块石头更超越了吗?

   诗人不能受到这样的石头的绊跌,不能倒在现实存在面前,把自己在世界的存在仅仅看作只有现实意义。只要到了你能够轻易将自己的存在跟一块石头的存在,跟楼房、汽车、金钱、权力等等东西的存在区分出来,你才能找到诗意的存在。也就是说,诗人只有走出现实的牢记,你才能获得自由的诗性。

   诗人洪烛在《我的西域》这部诗集的自序《诗人与自然》中写道,在他经历了诗歌灵感几近枯竭的时候,一次西域的远行使他仿佛经历了一次梦境一般,唤醒了他的诗歌写作。他不得不拿起笔,再一次以诗歌来表达他心灵的震撼。我觉得这样的经历,其实质就是与自由诗意的相遇,这样的相遇,如遇见根本不存在的香妃那样,将诗人的情感当作燃料那样点燃了。

   洪烛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像婚姻一样重要。而诗人与自然的关系则是恋爱,除了追求稳固、和谐之外,它的要求甚至更高:还需要保持浪漫的激情。诗人常常把自然当作女神来膜拜,这样才能成为情种或情圣,为其一颦一笑神魂颠倒,写出炽热的情书。(洪烛:《诗人与自然》)

   我认为,诗人的真正抒情对象不是自然本身,而是内在的生命秘密与情感。诗人洪烛步走西域的时候,自然的神秘性,仿佛暗藏了他的秘密情人那样,激发了他的内在想象与情感。于是他在西域的内部召唤起香妃以及香妃身边的蝴蝶。

 

想不到自己在梦境中,走了那么远的路——

从鄂尔浑河到塔里木河,中间有

沙漠、雪山、戈壁,跑丢了多少马匹……

从此在自己命名的故乡,创造语言

也创造神秘的血统,成为星星的后裔

       (洪浊:《回鹘》)

 

   像这样的诗句显然都出自梦中之笔,在拥有了自由诗性之后,诗人才有可能从沙漠、雪山、戈壁中仿佛跑丢了许多马匹一样,在其中创造故乡,创造语言,不仅如此,还创造了神秘的血统,使诗人成为星星的后裔。诗人以这样的诗句颠覆了自己存在的身份,其现实身份消失了,确立了诗意的身份。

   你想,要让沙漠里的香妃教会他与蝴蝶做伴,教会他酿蜜和制造香水,不以星星后裔的身份能行吗?假若只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诗人洪烛仅仅以一个中国文联出版社文学编辑的身份游历西域,他又怎么能遇见香妃呢?

   洪烛直白地说:北京是我的现实,新疆是我的梦。一个光有现实而没有梦的诗人,是行尸走肉,无法长期保持创作的激情。我是幸运的,找到了自己的梦,而且是最想做的一个梦。我以四十岁的年龄,进入西域,进入这个已做了两千年的美梦——她奇迹般地保持着青春。对于我的诗歌,梦境才是最好的故乡。

   没错,诗人必须以梦为家。因此,《我的西域》并非是纯粹的自然诗篇,而是包含诗人生命秘密的情感诗篇。

 

就像求救者从地狱里伸出痉挛的手

胡杨的每一根枝条,都长着

看不见的指甲,抓挠得我心疼

当然,它留给我的伤口

也是看不见的——

 

没有谁察觉,我已把

一棵胡杨的影子,移植进体内

它,一会儿揪紧,一会儿放松……

       (洪烛:《胡杨之痛》)

 

   诗歌必须是颠覆一种存在,确立另外一种存在;颠覆现实的,才能确立梦想的。现实是一座囚牢,它囚禁着诗人的自由诗性。诗人必需借助诗性的力量,才能冲破这样的现实囚牢,而成为自然的赤子和自由心灵的赤子。在与自由的心灵内部展开的搏斗中,诗人的心被抓疼了。那一只是地狱之手,虽然看不见它的指甲,但它肯定是来自黑暗。所以诗人必须不断挣脱自己内心的黑暗。这样一种心灵的斗争,洪烛深刻地领会到了,仿佛自己的内心移植了一棵胡杨树一样,一会儿被它揪紧,一会儿被它放松,但这样的争斗要持续一生之久。

   西域之梦显然给了诗人战胜黑暗的力量,庆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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