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烛谈艺录:我的诗经》增补稿【3】■
洪烛
我既爱江山,又爱江湖。既爱李白,又爱杜甫。既爱豪放,又爱婉约。既爱抒情,又爱叙述。既爱传统,又爱先锋。既爱真理,又爱谬误。既爱自由,又爱约束。既爱群居,又爱独步……作为诗人,我的胃口是否太大了?太像一头杂食动物:既爱食草,又爱食肉。在我理解中,诗歌观应该向宇宙观学习,有容乃大。我的兴趣无法局限在某一种陕隘的文体上:既爱文学,又爱艺术。好诗就应该是杂种:混血的程度越高,越能创造异端的美。面对一部包罗万象的诗歌史,我既爱大宗师,又爱小人物。
最高的技巧是无技巧。或者说,让人看不出技巧才是最高的技巧。需要经历怎样的修炼才能达到这种程度?先是学会所有技巧,然后逐一摒弃它们!就像和各种风韵的女人谈恋爱,到了最后,要么看破红尘,要么成为情圣。
爱人都是爱的俘虏,情人都是情的俘虏,诗人也不例外:诗的俘虏。只不过在被缴械之时,他偷偷地留下了一杆笔。为了用来赞美自己的征服者。与其说他受缚于诗,莫如说是一种自我束缚——天底下所有的情网都不可能由别人编织的。灯蛾扑火?那是在向火索吻。
诗跟真理一样,是说不清的。但这并不妨碍你怀着为真理而献身的态度服役于诗。越是模糊的事物,越能构成明确的信仰。
别再提什么纯文学了。在我心目中,文学本身就应该是杂种,就应该有杂质,由风俗民情、历史地理等等混血而成。它不能只是一匹纯种的马,做来历不明的野马吧,或许会给人一个惊喜。说你是纯文学作家你以为就高贵了?我宁愿做文学的贱民,种不了鲜花就种荆棘,后者其实更有生命力。正如我反对假模假样的纯文学,我也反对纯诗的概念,它注定是人工养殖的。
文学被时代边缘化了。诗又被文学边缘化了,属于边缘的边缘。这不算坏事。刀的边缘是刀刃,最锋利的地方啊。不怕边缘,就怕边缘得不够彻底。它对于你来说是边缘,对于我来说正是灵魂的前线。灵魂,就是要在刀刃上跳舞啊,才能感到痛,并且把痛转化为美。悬崖边的风景显得更美,因为它比平庸的美多一分惊险。
诗在创作时不会想到类型化,在完成后还是可以归类型的。也许不存在类型化诗人,但类型诗歌将出现,甚至早就出现?说起唐诗,可细分为边塞诗、山水诗、田园诗、游仙诗、赠答诗、爱情诗、悼亡诗……这些作者写诗时不会想到自己是边塞诗人或田园诗人什么的,但他们的作品因题材与风格划归各种类型,构成文学史上一座座巅峰。类型是为历史预备的,甚至就是由历史评定的。执意成为某一类型的诗人固然可笑,但一个诗人的作品应在某一类型中有所突破,才对文学史有意义。“如果不能成为全能冠军,至少我要打破单项的记录。”大诗人应该具备这种使命感。
跟荷马不同,我渴望写一部反历史的史诗,或者说反史诗的史诗。我其实想虚构历史,想描述从未诞生过的历史。它富有历史感,却不见得真实。它不真实,却富有历史感,甚至比历史更像历史,因为它更贴近个人。你说诗与历史是两码事,我偏偏想使它们成为一回事。这就是我对史诗的理想或者对新史诗的设计:诗的历史、历史的诗,从历史中寻觅蒸发掉了的诗意,或者用诗意来解构历史。你说历史不可以假设,诗人嘛,就是要有勇气虚构历史。历史不是诗,可假设出来的历史就是诗了。
如果这鸟诗坛像王纶时期的水泊梁山一样狭隘、排外,哥们就要另立诗坛了!愁什么呢,无论到哪座山头,我都能写一部自己的《水浒传》。不信你就试试我手中的家伙有几斤几两。我要劝劝那些夜奔的人:别把诗坛当成神话,还是相信你自己吧。身怀绝技,走哪算哪。千万别把“诗经”弄成“坛经”,把诗歌史弄成“诗坛史”,诗毕竟不是泡菜。
读者想指出诗人犯下的错误以证明自己的聪明。可他常常被诗人的错误所打动,被诗歌弄糊涂了。诗歌永远在挑选那些敢于挑剔自己的读者,把他们改造成最忠实的信徒。
在唐朝的诗人里,李白是一匹汗血马,他的汗毛孔乃至泪腺都连接着血管。他的诗是有体温的,甚至不乏血腥味、狐臭味——杜甫之流全是汉文化的纯种马,李白最另类:这个来自西域的杂种!血浓于水,李白的诗浓得化不开。当然,杜甫流的也不是白开水,杜甫流的是奶:吃的是草流的是奶。李白是食肉动物,更接近于走兽。
虽然你写过诗,但不再是诗人了,你是诗的弃妇。就像因铁路改道而作废的一座小车站,残存的铁轨锈迹斑驳,枕木之间杂草丛生。你再也写不出那么漂亮的诗行。只好改嫁给现实,而现实是残酷的。
“早晨从中午开始”。诗歌的早晨,从中年开始。在此之前的青春期写作,连曙光都算不上,相当于多梦的夜色。可以说从中年开始,人逐渐有怀旧的感觉,诗歌的主题才会出现时间的跨度,时间比空间更容易激发灵感。青春期写作都是为空间、为视野里的人与物而感动,却忽略了时间。努力寻求广度,却缺乏深度。岁月的流逝才会使诗人深刻起来。所谓人生都是时间的造化。更何况以表现人生为己任的诗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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