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最美的草原在新疆■
洪烛
我爱上新疆众多的草原,相信这是全世界最美的草原。不信你就拿来比一比。我就像记住天上的星座一样,记住众多草原的名字:巴音布鲁克草原,那拉提草原,玉其塔格草原,伊犁草原(又叫巩乃斯草原),和布克赛尔草原,阿勒泰草原,巴里坤草原……我要为每一座草原写一首诗。不管擦肩而过的游牧者是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抑或塔吉克族。我知道他们对草原的爱,比我还要强烈,但他们注定比我更为深沉。我实际上是在为自己想像中的草原而激动,即使身临其境,我看见的也是自己的想像——或被想像所照亮的,一顶帐篷、一截栅栏、一匹马或一缕炊烟……狄金森的诗:“造一个草原,要一株苜蓿和一只蜜蜂,/一株苜蓿,一只蜜蜂,/再加一个梦。/要是蜜蜂少,光靠梦也成。”草原是可以造出来的,如果你用梦作为建筑材料。用有限的梦,造出无限的草原——你比任何一位蛋糕师傅都要高明。但这有个前提:你必须是一个有梦的人。因为梦,在建材市场是买不到的。诗也是如此,梦是诗的必需品。有梦的人都是诗人。草原比城市更适合诗歌,因为诗很容易在草原上找到自己的梦。找到梦的人很容易成为诗人。而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则不是这样。爱做梦的人会感到呼吸困难。唉,造一座城市,是不需要梦的。顶多需要几盏霓虹灯——可那是梦的赝品。
新疆草原笔记[1]
没有任何人相信,我是成吉思汗的遗腹子,在一个取消了汗位的时代出生。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早晨醒来,觉得自己越来越像另一个人。他的血缘是我继承的最大一笔遗产。
奎屯山,西征的部队誓师的地方,我形单影只地再一次出发了。我不是孤儿,我的诗篇向全世界宣布:我有一位伟大的父亲。他没有领养我,而是我认领了他!
他虽然已死去,草原还活着。草原是母亲,把我扶上战马:“找你的父亲去吧……”
还有什么可说的?我要用笔来完成他的刀剑无法做到的事情。
“成吉思汗,你为什么不断打马向西?”
那是日落的地方,流着更多的血,唤醒了我嗜血的本性。我的刀剑,必须以血来止渴。每天黄昏,我一点也经不住这样的诱惑——天空有一场非人力的杀戮,呼唤我来参予。
额济纳的太阳,走到吉木萨尔就老了。把身体当成版图,摸一摸,哪里是撒马尔罕,哪里是塔什干?这是醒来后首先要做的事情。走吧,用我的旗帜给它们缝上补丁!
快马加鞭,改写沿途的国家的名字,是为了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故乡。
终有一天,我的头颅低垂,构成额外的落日。
给成吉思汗牵过马的人,仍然活在我们中间。他牵着另一匹马,站在收费的围栏边,等待我跨上去,逛一圈,或者只是在原地,照一张像。
吐尔扈特部落的这位男人,并不知道自己,曾伴随伟大的可汗西征,绕了一大圈,又回到博尔塔拉草原,养马,并且繁衍后代……
闪光灯亮起的瞬间,他短暂地恢复了血液里的记忆。轻轻摇了摇头,他又全忘记了。
是的,一个牧马人完全有理由——把历史当成幻觉!
如果不想成为英雄,我就没必要来到草原,骑马、射箭,拍几幅照片。
如果来到草原,不想成为英雄,我还有什么脸回去?别人问我干了些什么,我好意思说:只拍了几幅照片?
我骑过马,被摔下来了。我射过箭,射偏了。这没多大关系,关键看我是否忘掉自己,变成另一个人,像他那样歌唱,并且醉倒——“再多的梦,也嫌少……”
你会问:成吉思汗又有什么了不起?
他走了,却把草原留下来,还留下没骑过的马、没射完的箭,让每个人都想试一试。
我也想试试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力气?
万马奔腾,没有一匹属于我的。它们都太快,我赶不上。
繁星满天,没有一颗属于我的。它们都太高,我够不着。
眼睛快瞎了的时候,你出现了。昭苏草原的马灯,是一匹放慢脚步的马,驮着一颗陨落的星。我也一样,是一个沉溺于回忆而掉队的人。
纷乱的光线!数不清的缰绳,全攥紧在我手心里。让别人去牧马吧,我只喂养这盏灯,用黑暗作为饲料……
你放牧的那群马,少了一匹!整个晚上怅然若失。它没有迷路,而是躲进岩画里。它太美了,它的骨架、曲线,本身就像画出来的。
你幸运地喂养过一匹画出来的马,而又浑然不觉。
它放慢脚步、屏住呼吸,要把自己藏起来,不被你发现。等啊等,等到一百年后、一千年后,走来一位诗人……
很明显那位诗人就是我了。我觉得这匹久等的马才是真正属于我的坐骑。
我不会把它归还给原先的主人,而是要骑上它,一起深入到石头里……
为了在某个瞬间真的成为雕塑,这匹马轮流用四蹄刨土,仿佛不耐烦地发掘着足以将自己支撑住的基座。好,它的动作慢了下来,即将归于静止。再等一等,血液变冷,皮肉凝固,鬃毛也不再飘拂……
它努力使四肢凝重得像是地里长出来的。接着,才长出了它整个的身躯?
即使是一匹石刻的马,也必须在一块更大的花岗岩底座扎下坚硬的根,才不至于被暮归的牧人牵走……
站得太久。它患上了暗疾:关节炎。刮风下雨,它无法忘掉膝盖的疼痛,而回忆起自己曾经拥有的肉身。
它经历了无数的落日。可它仍然高高抬起头颅——一匹努力游向对岸的马,被吞没四蹄、腰腹乃至整个躯体,只剩下马头,浮在水面,喷着响鼻,悲凉地凝视让人不敢相信的现实。
不,它总会在另一个地方完整地出现。它没有失去,而是在不断增加——鞍具、脚蹬、铸铁的嚼头,一匹马所需要的全部装备。哦,波浪,你的鬃毛多么柔软……
它的身上烙有家族的徽记,以表示它是有主人的。
哪样都不缺,可你仍然在找什么?“用一根快要绷断的缰绳,跟河流比试谁的力气更大一些,我气喘吁吁,如同一位随时可能被摔下马背的英雄,一转眼,已活在别人书写的历史里……
草高过了马腹,我希望它还能接着长,高过马背、马的脖子,仍然停不下来。接着长,高过马头,挡住马的视野,鼻子被撩拨得很痒。
草啊越长越高,把马和骑马的人藏了起来。我必须把手伸进草丛里摸半天,才找到那匹变小了的马。一根草,就把它绊倒。它抖落浑身的汗珠,重新站了起来……
一匹找不到自己的骑手的马,就是多余的。眼睁睁看着远处的马群,有人爱、有人疼,有人喂养,感到加倍地孤独。它是草原上忽略不计的一个零头,影子般活着,却逐渐认清了自我。
一个找不到自己的马的骑手,就是多余的。只能在楼群之间,在水泥马路上,蹒跚而行。用靴子上钉的鞋钉,来想像马蹄铁溅起的火星。斑马线险些把他绊倒。“他总是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生错了地方。想飞啊,可惜没翅膀……”
一匹多余的马和一个多余的骑手,注定不可能会合。是命运在阻挠?否则它将失去最后的野性,而他,也唱不出那么忧伤的歌了……
和羊群在一起,我常常忘掉我是一个人。
我常常忘掉我是一个牧羊人,而把自己当成跟它们一样的食草动物。
很公平的交易:用一张人皮,来换一身羊毛。和羊群在一起,我很少发脾气,并且轻而易举地发现人的所有缺点。
其实羊也常常忘掉自己——是一只羊,它还以为是一片云呢。

洪烛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