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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中戏长诗《诗刊》丁爽东北情感 |
都市酷情:新爱情小说荟萃
这部都市爱情题材的中篇小说集,是约请邱华栋、赵凝、狗子、丁天、洪烛等五位青年作家特意创作的,体现了现代人情爱观、价值观在物质文明冲撞下的演变。主人公都属于都市新人类——或称“酷”的一代,他们在冷酷的生存竞争中玩味着残酷的情欲游戏。有苦闷,有颓废,有堕落,但也有对浪漫的追求与对现实的抗争。这是最后的理想主义者的爱情故事。
我假装找人在楼道里走了个来回。冷冷清清。只有一扇宿舍门敞开着,灯亮得晃眼,好像靠窗的位置坐着捧着画报在读的女孩--披着发,我最喜欢的那种。为了能看仔细点,我站住了。她察觉有人在看她,抬起眼睛(哟,丹风眼,也是我喜欢的),正好碰上我的视线。在此之前我一直暗骂自已是个懦夫呢,此时却不知勇气打哪儿来的:"我陪朋友来学校办事。我在等他们。请问能跟您借张凳子在走廊里坐一会吗?"我说的也不算假话,确实跟那几个哥们约好十点钟在校门口的酒馆会合,互相汇报战况--我对所谓的艳遇已心灰意冷,但那顿夜宵还是挺有吸引力的,可以边吃边听别人的经验之谈。
"你自己拿吧。"女孩估量我长得不像坏人,便指指那排空凳子,"只是走的时候别搬走就成。"
"不会的不会的。"我蹑手蹑脚地取了离门最近的一张,抬在走廊里坐下了。室内灯的余辉照在我身上。我仍然坐在女孩的视野里。百般无聊,顺手点一支烟。
一会儿,女孩手上的唾报看完了。抬起头,又看见了闷头坐在门外的我(像被审讯的囚犯),忍不住乐了:"你可以把凳子搬进来点坐。我还可以额外借你本嘶报看。"我坐进去,接过女孩递来的画报:"您是东北人吧?""你听出我的口音来了?"她的语调里确实有淡淡的东北口音。
"没听出来。我只是觉得东北女孩才会这么大方。"我嗫嚅片刻,又加了一句,"而且,东北女孩才会像您这么漂亮。"
我曲意地奉承使女孩很开心。"原来你对东北女孩还如此厚爱啊。"她见我神情有点窘,更开心了,恶作剧地笑问,"喜欢过东北女孩吗?"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以前没机会认识,但今天看来。会喜欢的。"
"你还挺不见外的。"女孩审视着我,"表面上看挺生分的,说起话来却像个老手。"
我与其说受到了打击莫如说受到了鼓励。"看来人还真不能太老实,越老实反倒越让人怀疑--不过,能被你怀疑还是挺幸福的。"我环顾左右,转移话题,"你们同宿舍的呢,都哪去了?" "都约会去了呗。周末嘛。你是否觉得挺不巧的,否则能多看几个了?" "别人都约会了,那你干嘛不去呢。按你的容貌,不至于闲着的呀。"我故作关心状。 "见得多了,腻了。这世界上有趣的人太少。" "我能算一个吗?" "目前看,你还不算太乏味。"女孩客观评价,转而反应过来,"不过我说,你有趣与否跟我没什么关系呀?" "怎么没关系?没准上帝就是安排我,这个周末来跟你约会的。该换人了。"我表情严肃,像真带着什么神圣的使命似的。
"暴露了吧?刚才跟个正人君子似的,原来还是图谋不轨。你总这样跟女孩约会吧?"女孩用猎人打量狐狸那样的眼神看我,"你一开口借凳子,我就知道下面将发生些什么--我不过想看看你如何表演而已。不过说实话,你比我更像是表演系的。"
我们就这么咸一句淡一句地闲扯着打发时光。可能寂寞很容易使人靠近吧,我像个高明的侦探不露痕迹地刺探出所需要的情报(并且为自己无师白通窃喜):女孩叫丁爽,吉林人,有朝鲜族血统,在表演系二年级,容易跟艺术家气质的人接近,听我说是写诗的,让我以后有空捎几首诗给她看看(早知道我说自己是画画的就好了,没准她会给我傲模特儿呢,那我更可以名正言顺地多看她几眼了)。我们棋逢对手地斗着嘴,觉得聊天还是需要好对象--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简直忘了彼此几个钟头前还是陌路人呢。我喜出望外地想:天上还是会摔下馅饼来的--不过可要接住了。
寻呼机响了。那几个哥们在校门口的酒馆等我呢。我试探地问丁爽:"我等的朋友办完事了,在校门口吃夜宵呢。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坐坐?"
"我去了他们不会觉得突然吧?"
"不会。他们见了你,高兴还来不及呢。"最高兴的自然还是我,总算不至于在哥们匿前很丢面子地空手而归了。
丁爽跟我在后面走进酒馆,我像皇帝一样自豪。那哥几个吃惊得全站起来了。他们原本准备了一大堆安慰我的话,全派不上用场了。老大说:"这不是丁爽吗?表演系的~枝花。"老二对我偷偷翘起大拇指:"你小子不声不响的,反倒钓了一条大鱼!"丁爽也认识他们:"原来他跟你们是一伙的。不能算他钓上的,是我往他枪口上撞的。该我倒霉。"哥几个厚着脸皮盘问丁爽为什么拒绝他们挺果断的,对我却手下留情了。丁爽无奈地摊开双手:"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呗。谁叫他是一员福将的。"我信以为真,被夸得嘴都合不拢了,笑眯眯地看丁爽颇具巾帼英雄风范地跟哥几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快关校门了,我很骑士地送丁爽回宿舍。她恨恨地说:"瞧把你给美的。你可别忘了,不只你一人会演戏,我可是班生呢。刚才当大家的面,给你点面子罢了。"这毕竟是一场不错的序幕。戏就此演下来了。第二幕是我夹着绞尽脑汁赶写的几首诗(我哪会写诗哟,可从此却学会了),兴冲冲地去再敲丁爽的宿舍门,请她欣赏;她非逼我朗诵给她听(她说普希金喜欢这样),我只好当着她几个同屋的面,像蹩脚的话剧演员那样出了一回丑。第三幕是我给她送花(有点俗),她留我在学校食堂吃晚饭,有人指指戳戳--大多是些敢怒不敢言的男生
当戏演到第二十幕时,我们接吻了。当然,只有一秒钟。她忘掉了演技,幸福得哭了。因为丁爽的缘故,我也快成中戏的插班生了,每个周末都会准时去"听课"--我把这位披肩发丹凤眼的东北女孩当成课本来读了想放也放不下了。直至演到这一幕,我才有了最初的成功的感觉:考试通过了。而同去的那几个哥们在中戏播下的情种,要么半途而废,要么无疾而终。只有我把这门功课给坚持下来了。我无法追忆那一幕幕情景(时间顺序在记忆中经常被颠倒,像一副洗乱了的扑克牌),却能记住一段段精彩的对话:
"如果第一天你跟我借凳子时,我不借,你会怎么样?"
"我也不会悻悻地离开的。我会盘腿坐在地上,像老农坐在田埂守望。"
"不会是盘腿坐着吧,没准你会屈膝跪下呢。"
"说实话,见到你的第一面,我的膝盖果真有点发软。坐在跟你借的凳子上,就跟坐在炸药包上似的。""知道我对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吗?告诉你,你当时像是乞丐,一个爱情的乞丐。我一眼就把你看穿了。正因为看到你荒凉的内心,我才有点心软。"
"可我只乞讨一次,就成了富翁。"我说,"你干嘛尽跟我说这些?回首往事挺让我汗颜的。"
"因为,因为刚才,你吻过我了。"
这是一个物质的时代,马路求爱者已不时髦了--我周围深谙此道的朋友们也屡屡碰壁,感叹女人的变质与浪漫的绝迹。马路求爱者都是爱情的乞丐--可他们手捧的饭碗也都空空的。我却以类似于马路求爱者的方式,获得了爱情,人生,有一次"艳遇"足够了。
1993年——1999年,诗歌的低谷期,居京大不易,厌倦了租房及睡办公室,仅仅为了有能力买一套商品房(多么世俗而无力抗拒的一个念头),就狠心地改变了个人的创作史,以淡出诗坛为代价,转攻大众文化,狂写为稻粱谋的青春散文,覆盖数百家发行量巨大的青年、生活类报刊,成为掀起九十年代散文热的现象之一,被《女友》杂志评为“全国十佳青年作家”。其间出版诗集《南方音乐》、散文诗集《你是一张旧照片》、长篇小说《两栖人》、散文集《我的灵魂穿着草鞋》、《浪漫的骑士》、《眉批天空》、《梦游者的地图》、《游牧北京》、《抚摸古典的中国》、《冰上舞蹈的黄玫瑰》。
2000年——2002年,如愿以偿地住进商品房,开始为回归诗歌做准备,撰写数十万字解读大师与经典的评论,后结集为《眉批大师》、《与智者同行》、《晚上8点的阅读》出版。出版《中国人的吃》、《明星脸谱》、《北京的前世今生》、《北京的梦影星尘》等畅销书。获老舍散文奖, 央视电视诗歌散文大赛一等奖等奖项。
2003年,非典期间着魔般写出二百首诗,覆盖各地文学报刊。
2004年——2007年,出版《北京的金粉遗事》、《舌尖的狂欢节》、《颐和园:宫廷画里的山水》等畅销书十几种,其中《中国美味礼赞》、《千年一梦紫禁城》、《北京AtoZ》等在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出有日文版、英文版、繁体字版。2006年在新浪开通洪烛博客,推出由四百首短诗组成、长达八千行的长诗《西域》,被《人民文学》等数十家报刊选载,被诗家园网站评为“2006年中国诗坛十大新闻”之一。2007年推出长达十万字的长篇诗论《洪烛谈艺录:我的诗经》(本身就是一部关于诗的长诗)。十八万字的长诗《一个人的史诗》。
2008年推出两千行的长诗《李白》。
回头一望,我走了跟同时期大多数诗人都不太相似的一条路,冒险去大众文化领域遛了一圈(等于既搞美声唱法又搞了通俗唱法)。条条大路通罗马,终点还是一致的,那就是诗歌。我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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