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我的闺蜜 |
刘璇。
她还是那么FUNNY。
也许是物以类聚,似乎我的大部分朋友都是团体中的开心果,个个活宝。比如YOYO,比如她,比如我哥,比如谢衡,比如我自己……
当我俩约好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我俩一同到达了。
不用细看我就知道,那个骑车的肯定是她!原来三年来我们俩还是没有变。
她还是那个样子。
想当年初三之时,我俩在教室最后两排一前一后,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三年了,真是没有想到,高中三年都过去了。我们仍然仿佛刚刚分离。
就像我说的,真正的友谊没有必要逼迫自己非要去见面,而是想见了自然就约来。就算数年不见,感情仍然鲜活。
她和我遵守了当年的选择。当年我突然问她:你高中后学文学理?
她说,没想好呢,可能就学文了。
我说,没想好呢,可能就学理了。
她仍然有那么强的逻辑能力,带着这份理性她进入了繁花似锦的文科班。
我仍然有那么强的文艺色彩,带着这份浪漫我进入了治学严谨的理科班。
当时做出了选择,还没来得及告诉别人。所有人都以为我会学文,仿佛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只有她,肯定地发短信来:“你肯定学理了!!”
我激动,觉得果真知己。遂问她何以出此语?
她说:“你当年不是说了吗,理科班男生多。”
咳咳咳咳……我的妈妈咪啊!!不是的啊不是的啊!我当时随口说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色魔呢!
和她的同学因为互相的小学同学一样,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打成一片。还发现毛豆和她们认识。
啊!这份感觉!久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