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一考定终身”的三重境界
(2009-06-05 16: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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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熊丙奇的BLOG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24日接受人民网访谈时指出,2009年共有11个省份进行新课改高考。有的省把学业水平测试作为高考总分的一部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今后的高考制度将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考录方式。(《人民日报》4月27日)
打破“一考定终身”,这是多年来人们对高考改革的期待,因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的表态,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就在情理之中,但是,其所谈之做法,是真正打破“一考定终身”吗?
从高考招考方式看,打破“一考定终身”,有三种不同境界。
第三重境界,是“多次考试,多次录取”,其操作方式是,考生一年之中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多次学业水平测试,每次学业水平测试对于高考录取,具有同等的效用,考生可拿任何一次成绩,去申请高校,高校则以这一成绩为基础,综合学生的中学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进行自主录取,在第二重境界基础上,再次减轻考生的考试压力。
显然,我国教育部门所谈到的改变“一考定终身”,还停留在第一重境界,对于这种调整,有人担心录取中是否存在公平从而加以反对,而实际上,这种调整,依据集中录取规则分析(无论是传统志愿填报的“志愿优先,在分数优先”,还是平行志愿填报中的“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还根本无法涉及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其对考生的影响不是“公平”,而是“折腾”:录取方式变复杂,而考试焦虑加深、学业负担加重。
真正打破“一考定终身”,应朝第二重境界迈进,最终实现第三重境界。对于这种调整——简单地说,即增加高校招生自主权,扩大考生选择权,实现考生多张录取通知书——关键在于,能否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不少人士,以当下教育环境无法保证招生公平(并预言必定滋生教育腐败)为由,反对高校自主招生,那么,为何不从保障自主招生公平出发,要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高校内部管理同步改革呢?如果高校同步实行自主办学、学术管理、教授治学,建立理事会、教授委员会,所有招生过程公开、透明,自主招生的学生信息详尽公示,招生公平,并非不可求。
但愿我国的高考改革,不要在公平困境中,永远停留在最低层次,在集中录取的计划框架中,做考试科目的加加减减和考试形式的分分合合,而应该从受教育者的素质发展出发,突破改革困境,真正打破“一考定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