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好人难当”,我们为何还要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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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善助人公德心 |
分类: 儒家 |
有一次上课我讲到了“人性向善”的观点,一位同学说起自己经历的“扶老人反被诬陷”事件。
事情的起因经过很简单,这位同学过马路的时候看到一位老太太摔倒了,就好心上去把老太太扶了起来。结果,老太太一口咬定是他推的,并且报警要求他赔偿3万元。虽然最后有现场的路人、录像证实了这位同学的清白,但原本是助人为乐的好事,最后却惹来一身麻烦,让他很是难过。
讲完故事之后,这位同学问我:“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我可能都不会再轻易出手帮助了,这样的心态对吗?”
我听过很多类似的事情,并且很多人和这位同学一样,经历过这些事情后,不敢或者不愿再去做类似的善行。他们的理由是:“不是我们不想行善,而是这个社会不容许我们行善。”
对此,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最终路人帮助你证明清白,司法机关还你清白,也没有要你任何赔偿,这代表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至少不会颠倒是非黑白,冤枉了行善的人。
其次,这位老太太的做法是正常人会做的吗?显然不是。她的心态因某些缘故,扭曲到不正常的情况了,但是,像这种不正常的人在社会中毕竟是极少数的存在。
既然如此,我们要因为极少数不正常的人而改变我们行善的心意吗?因为一位老太太的不正常行为,就扩大联想,以为大多数或甚至所有老人家都“可能”是同样的情况,是不合理也不必要的推论。
我想到另外一个事件,有一位老太太跨越马路时不慎被卡在安全岛上,没有人上前助她脱困,等警察赶到时,她已因心脏病发而死。这位老太太,不就是这种不当推论的牺牲品吗?这种风气持续发展下去,社会将演变成什么状况!
在这个社会上,固然有忘恩负义或“以怨报德”的例子,但同时也可以找到许多知恩图报或甚至“以德报怨”的例子。我们如果只看各种现象,难免无所适从,甚至六神无主了。

行善时,最获益的人是自己
譬如,你坐在车上,一位老太太上车,你便起身让座。表面看来,“让座”这件善行,使老太太得到一个座位;而事实上,在她感谢你给她一个座位之时,你内心更应该感谢她给你一个行善的机会,使你得以藉此肯定自己是一个人。
善有善报,是人心的普遍要求
儒家不是宗教,不谈死后报应,而是深入透视人心的处境。依儒家所说,一个人行善是因为“真诚要求自己”与“真诚对待别人”所产生的动力,是出于人性向善的自觉力量。

行善,但求无愧于心
写在后面:
推广儒家思想就是希望在此一目标尚未实现之前,大家互相勉励以维持信心与勇气。孔子被人描述为“知其而不可为之者”,并非无故。国学若无法帮助我们建立正确价值观,提升生命的意义与素质,那么学了又有何用?
把经典落实到现实生活中,与经验结合,成为经验的指导原则,真正改善我们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