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向善论
[编者按:一九八五年傅教授提出“人性向善”论的观念,显然迥异于一般人对儒家人性论的看法,作者诠释所依据的是哲学思维训练,同时兼顾经验材料、理性反省与理想指引三方面的要求,并处处以原典为佐证,修订不合理的旧说,务期儒家的原始风貌再度展现。
我们找出三十年前傅先生几篇系统连贯,架构明确的论文,由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此观点整体和深入的诠释。在碎片化阅读的今天,发这样的大稿也许无人问津,但智慧与点击率无关,我们播撒文化的精髓。]
古典儒家在整中国心灵的塑造方面,扮演了主导的角色。若想正确欣赏中国人的宇宙观、道德理想、与宗教信念,首先必须理的学派即是儒家。本章主旨在于讨论儒家的人性论,期能有助于增进这种理解。本章将指出,古典儒家的主张是”“心性向善论”。全部讨论分为以下三部分:(一)孔子对此一论之“提出”;(二)孟子与《中庸》以直接而明显的方式,荀子与《易传》以间接而隐涵的方式,对此一理论之“证实”;以及(三)此一理论之“效果”,亦即事实上古典儒家学者无止强调个人之双重责任:成全自我与帮助他人走向成全境界。
一、理论之提出
孔子对于人性的看法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论语》一书不曾提供清楚明确的答案。毋怪乎他的弟子之一要抱怨:“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事实上,孔子曾在两句话中给人分类,亦即分人为“上、中、下”三类,但是这种分类系以人的“学习能力”为标准,因此并未涉及共同的人性
。另外两句话比较直接地表示孔子在这方面的意见。原文如下:
(一)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雍也)
(二)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阳货〉)
例(一)所说的“直”,意义难以确定;即使承认它有道德含意。它也只能表示“人应该依循正道”,但并未指出人性的本来面目。例㈡则告诉我们:孔子主张共同的人性是存在的。至于这一人性的内容,许多学者认为必与“善”相关
。我们接受这种看法,但是拟进一步指出孔子心中所了解心生的是向善的。理由非常简单:假使孔子不认为心性是向善的话,那么《论语》中的几段关键语句将变得难以索解。换句话说,孔子对政治与道德的一些论断必须以人性向善论为前提。
首先,孔子描述有德者在政治上所表的功效如下:
(一)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为政〉)
(二)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已正南面而已矣。”(〈卫灵公〉)
(三)子曰:“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
假使共同人性不存在,并且假使此一共同人性不是“倾向于善”,那么上述三句重要的论断就成为无的放矢与毫无意义了
。事实上,孔子所珍惜的最高政治理念不是别的,而是传统的“德治”:以至德者为政治领袖(如《中庸》十七章所云:“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因为中国古人相信“德”(与“善”、“仁”属于同一范畴)与“人性”是互相符应的
。
在另一方面,孔子也曾扣紧“仁”概念,再三肯定人的自我与德之间有一种内在关系。譬如:
(一)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
(二)子曰:“为仁由已,而由人乎哉!(〈颜渊〉)
(三)子曰:“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里仁〉)
孔子在上述三句引文中所意图表达的就是:仁是人的内在倾向,以及行仁是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总结以上所论,我们确实可以宣称孔子是主张人性向善的。
二、理论之证成
孟子与荀子以孔子的学说为基础,分别发展自己的一套哲学;他们两人的思想在许多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但是就人性论看来,他们显然主张针锋相对的理论。既然将他们划归同
一学派,就不该忽视这一事实。我们将设法指出:孟子的“性善论”其实是一种“心善论”,而荀子的“性恶论”则是一种“欲恶论”。这两种理论并不必然产生冲突,因此它们的潜在观念都是“人性向善论”。为了辩明这一点,我们要依序讨论孟子、荀子、《易传》、与《中庸》。我们将比较著重于直接引申这一理论的孟子与《中庸》。
(一)孟子
从字源学看
来,“性”字从
“生”古代中国人对于“性”字一般看法是:“生之谓性”(〈告子上〉)。不过这种看法仅仅指出某物之所“有”,而非某物之所“是”。它充其量表现了同一“类”(genus)中各物之所“同”而非各物之所“异”。为了界定一物,必须知其本质,亦即“类”加上“替差”(difference
of species)。我们由西哲亚里多德而熟知这一规则,事实上孟子也有类似的看法。
首先,孟十分明白:要想讨论同类之物(“同类”一词为孟子所用,其义正是指“同种”而言,这种译名上的混淆不是此地所能处理),必须先界定所同之类为何。对人而言,更是如此。孟子说:
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也。(〈告子上〉)
所有的人都是同类,圣人自不例外。但是邪恶之徒也算是人的同类;我们又该如何肯定人的本质呢?孟子认为,人的本质应该就人与禽兽之差异处推求。他说:
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离娄下〉)
由此可见,人的本质或独特性必就人与之间的“几希”差异来探求。舜的例子告诉我们:仁义是人的内在途径,顺
此途径而行,将产生重大效果。这整段话的含意其实正是:仁义属
于这种“几希”差异。关于人的独特性,孟子还说过:
君子所以异于人者,必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离娄下〉)
我们稍后再“心”的观念。就以上几段话来看,可知人的本质在于仁、义、礼之类的品目。但是问题在于:为何庶民或凡人有可能丧失那做为人的本质之物呢?我们以可能丧失之物来界说人的本质,又是否恰当?
答覆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阐明孟子的“心”概念。孟子所谓的“心”,既非心脏,也非灵魂,而是一种敏感易觉的反省意识。他对人性的论断,总结于著名的“心之四端”之说;他宣称:
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公孙丑上〉)
这四种心其实只是一个心的四种表现。这四种表现,在孟子看来,即代表了“仁、义、礼、智”的“四端”(同上)。这四端内藏于心,使心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几希”。人性的定义,必须落于这个“心”上。孟子说。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
因此,人之性善在于人之心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心之四端”的“端”字;它表示萌芽而非满全。这个心善之“端”需要护持、存养、与扩充。这就是孟子证实人性向善所取的途径。
孟子并未就此止步。也还继续检查心的性质与起源。他肯定心具有扩充发展的倾向,这种倾向使心显示为“评价之心。假使“评价之心”是指人可以辨别善恶,因而具备行万劫莫赎避恶的可能,那么这种心的“扩充发展的倾向”本身是否暗示了某种意义的“训令之心”?
情形正是如此。评价之心同时也是训令之心。唯其如此,存其心者才可以称为“君子”;因为存养这种心,就是不仅接受其评价,而且接受其训令并付诸实践。所以谓“养心莫善于寡欲”(〈尽心下〉)一语即是明证。孟子又说:“学回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告子上〉),假使这个心只有评价而无训令,那么它之放失与否不会那么重要。明白了心的双重性格,我们再进一步看看心的来源。孟子总结心之作用皆由于“思”。他曾多次强调“思”的重要,其中最具启发性的是:
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与我者。(〈告子上〉)
这段话说明了心之来源,亦即此一思之心(由此成为评价
与训令之心)得自于天。孟子就
这样连系了天人之际的分隔。因此,与其相信孟子以“道德自律”来取代“外来神旨”,不如肯定孟子以人的“自律”(或“自我立法”是天所赋与。天人关系是孟子思想中另一个重要是材,不是本章所能讨论。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人性之所以是向善的,其理由在于它与天的关系。
(二)荀子
荀子以“人性”代表人所生而有者(〈荣辱〉、〈疆国〉)。他还进一步指出: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性恶〉)
荀子基于经验的观察,认为人的“不可学、不可事”之性包含以下三种内容:官能的欲望、官能的能力、与性格的可塑性。荀子似乎以人的本能为其本性,而其本性自身又是中立的东西。既然如此,他为何又在〈性恶篇〉一开头就斩钉截铁地肯定人是性恶的呢?
荀子肯定“性恶”的理由是:假使人人顺着本能的倾向发展而毫无节制,那么结果“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性恶〉)。这样的结局将彻底毁灭和谐的社会,当然可以称之为恶。我们可以同意:荀子在提出性恶论时,心中是以一种道德的及文化的理想主义为念。但是,以人性所引发的结果来界说人性,却绝不是我们一般所取的定义方式或理途径。难道子不曾发现人与禽兽之间
的差异吗?假使他发现的话,为何不透过这种差异来界说人的本质呢?
依荀子之见,人之所以为人,且异于禽兽之处,“以其有辨也”(〈非相〉)。这个“辨”是指辨别是非善恶的判断力。人之所以异于土石、草木、动物,而“最为天下贵”的理由是“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王制〉)。因此,有“辨”与“义”应该属于人性,并且在适度推扩之后可以为“礼”与“义”──这两者当然属于“善”。假使荀子依此一途径界说人性,他与孟子之间就不会出现任何严重的分歧了。然而事实上,荀子把“礼”与“义”看成人为造作的结果与后天修成的品德。问题于是变成:荀子如何连系人的本性与人为造作?换句话说,假使人性本恶,那么人为造作之善由何而来?为了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一步谈谈荀子的“心”概念。
《荀子》一书的“心”概念在意义上并非前后一致的。我们发现他的“心”概念具有三层指意:
首先,心是人的情感本性中的一项要素。这时,心与耳之好声、目之好色无异,所以好的是“佚”与“利”(〈王霸〉)。荀子说:“人无师无法,则其心正其口腹也”(〈荣辱〉)。其次,心的地位高于其他官能。“心居中虚,心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天论〉)。这样的心与孟子所谓的“心”非常近似。荀子说:“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主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解蔽〉)。因此,心似乎也具备“评价”与“训令”双重作用。既然这个心属于人性所具,为何荀子依旧坚持人性本恶呢?
原因是:在深入考查之后我们发现荀
不以这个心本身做为衡量万物之独立的判准。心若想成为万物的判准,必须进入“虚壹而静”的状态;进入这种状态的先决条件则在于“礼道”(〈解蔽〉)。这一意义的心,亦即以“道”为准绳的“心”,才是荀子思想中的关键概念
荀子说:“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经理也”(〈正名〉)。由此看来来,我们无法否认“心”(代表人性)与“道”(代表善)之间是有某种密切关系。我们若认为荀子心中也有“人性向善论”的想法,并非凭空杜撰。
(三)、《易传》
《易传》的主旨在于描述圣人如何沉思默观天之道(或天地之道)以展示人之道,它特别强调天人关系,而不曾刻意说明心性的本质。因此在人性问题上,《易传》所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在第二十四卦之下,我们读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复卦:彖)。为了进一步发挥“复”卦的涵义,孔子(由此文脉络可知其必为孔子)特别以得意弟子颜渊为例,谓其“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系辞下〉)。以上这两段话合而观之,可知天地之心(亦即意愿)展现于人之回归(复)其原初状态。只要人回归其原初状态,就会发现什么该做与什么不该做。《易传》稍后又肯定“复”为“德之本”(〈系辞下〉)。我们由此不难体察人性与善相应。《易传》宣称: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系辞上〉)
这个命题所指涉的是整体存在界,但是对于人类而言却特具意义。《易传》再度强调:
成性存存,道义之门(〈系辞上〉)
顺着这一路线,自然可以明自为何圣人“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说卦〉)。唯其预设了“人性向善”,才能肯定“继”善“成”性“(继其善端,成其善性),才能说明何以“成性存存”(成其善性、持守砥砺)是“道义”之门,也才能宣称“仁义”
“立人之道”。
(四)、《中庸》
《中庸》对人性的讨论非常周全,值得我们特别重视。
首先,《中庸》并不认为心性本善。试述孔子评颜渊的一段话: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八章〉)
如果“善”是可得可失的,则它不属于人性本具。
事实上,《中庸》所强调的人性是处于一种总是“倾向”于善的状态。人性的这种倾向表现于人之“知善”与“行善”的过程。所谓“善”的内容,在《中庸》是指五达道(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等五伦)与三达德(知仁勇)。《中庸》即以五达道与三达德做为“知”与“行”的普遍对象,并将它们与对人的普遍要求连系起来。譬如:《中庸》说
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二十章〉)
这里提到的做为“知”与“行”的最后目标之“一”是什么?就是前面所说的“善”。甚至连圣人所“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二十章〉)的,也是“善”。我们由此可以推知人性是向善的。接着要问的是:这种向善的人性究竟由何而来?
《中庸》相信人性得自天之命(〈一章〉)。人性与天的接合点是“诚”(〈二十章〉)。“诚者”是天之道,亦即天道真实无妄,本来如此,不会偏离常轨;“诚之者”是人之道,
亦即人须时时存养本来面目,才符合为人的道理。为了阐明“诚之者”的涵义,我们最好先弄清楚《中庸》对于一般百姓有何看法。《中庸》谈及君子之道时,同时述及一般百姓。
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十二章〉)
这段话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以“愚”与“不肖”来形容一般百姓,间接显示了《中庸》对于人的自然状态是有所不满的。人光靠维持他的自然生命,不足以做为一个真正的人。人还必须砥砺品德,追随君子的芳表(〈十三章〉、〈十四章〉、〈十五章〉)。第二,一般百姓在“知”与“行”君子之道方面的潜在能力,无疑是受到肯定的。人的这种能力也与“人性向善”的主张相通。
此外,“诚之”若指忠于自身,则人在于自身的同时是否能在本性中发现“善的倾向”?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中庸》并未就此提出任何逻辑论证,而是邀请人反省自身。以下两段话极有义:
(一)“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一章〉)
(二)“其次致曲[隐微之端],曲能有诚。”(〈二十三章〉)
这两段话显示人性自身具有向善的灵明,并且暗示了密契主义(Mysticism)的可能性。人若反身而诚,自然会逐渐增加这一灵明之光。换而言之,人将从事道德修行以便成为真正的人。
最后,《中庸》还肯定“至诚”的要求是不能压制的(〈十六章〉)。人生来即赋有道德上的辨别能力,能够区分基本的善恶。人的这种品质使他具备天赋的责任,要不断“择善固执”(〈二十章〉)。一个人只要能够“择善固执”,亦即能够“致诚”,则他不仅可以成全自我,还可以推扩影响及于他人与外物(〈二十五章〉)。因此《中庸》相信一个人“至中和”之后,就能使“天地位焉”(〈一章〉)。
三、理论之效果
至于“人性向善论”的效果,则上述各位早期儒家可以共同接方是下三点:
(一)任何人都有能力成为君子(“君子”是指孔子所标举的理想人格)。孔子自称不曾见过任何人用其力于(
努力修德)而能力不足。孟子公开主张:“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虽然并未提出根本方充足理由)
也肯定:“涂之人可以为禹”。《易传》强调渐进的修德,其预设则是人有可能成全自我。《中庸》相信:只要一个人“择善固执”,也就会“虽愚必明,虽柔必强”(〈二十章〉)。
(二)任何人都有责任成为君子。我们由古典儒家体认了一种责任意识,相当于康德所谓的“无上命令”。做人就是要做一个有德的人;此外别无选择。人的自然生命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他的道德理想。早期儒家无不强调这样一种“无上命令”。众所周知,孔子主张“杀身成仁”,孟子主张“舍生取义”。令我们稍觉惊讶的是,荀子
宣称:“君子畏患而不避义死”(〈不苟〉)。《易传》肯定君子能够“致命遂志”(坤卦:象)。《中庸》则以真正的坚强为“国无道,至死不变”(〈十章〉)。人这种成全自己到有案可查美境界的要求,正是源于向善的人性。
(三)任何人,在成为君子时,都有责任帮助人走上成全之途。孔子的一句名言是:“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雍也〉)。孟子把这责任溯源于天,并且宣称:
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万章上,下〉)
荀子虽然有不同的天概念,但是基本想法与孟子无异:
宇中万物生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礼论〉)
天地生之,圣人成之。(〈富国〉)
《易传》强调圣人的职责是“以通天下之志,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系辞上〉)。最后,《中庸》对于古典儒家为人设定的最高理想作了以下描述: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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