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五年前,大陆兴起了一股国学热。因缘巧合,我也经常受邀为大陆各界的朋友介绍国学。我所谈的局限于自己研究的心得,包括儒家、道家与易经。
依我观察,这股国学热会经历三个阶段。首先是「普遍推广」的阶段,由央视「百家讲坛」节目发其端,然后许多电视台都推出了国学节目。我于二○○八年上半年,在香港凤凰卫视主讲「国学天空」共一百三十七集。在此之前已于山东卫视讲过孔子、孔门弟子、孟子、易经等题材。
二○一○年下半年,多次有记者问我有关国学热退烧的现象。我的回答是:这并非退烧,而是转进到第二个阶段,亦即「回归经典」。目前大陆的「儿童读经」运动非常盛行,许多小孩子对《三字经》、《弟子规》、《论语》等资料,都能随口背诵。同时,「企业家国学班」的成员也慢慢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经典文本。这无疑是良性发展,也是国学扎根的必经阶段。
那么未来呢?国学热到了第三个阶段,大概要十年以后,可以真正「改善生命」。这是把经典落实到现实生活中,与经验结合,成为经验的指导原则。我们常说的「文化复兴」到这个阶段才算有了成效。国学若无法帮助我们建立正确价值观,提升生命的意义与素质,那么学了又有何用?
我在大陆各地讲国学,最常遇到的问题不是别的,正是:学了又有何用?我最近在武汉的华中师范大学作过一场演讲,会后讨论十分热烈。其中一个问题值得深入辨析,在此稍加引申说明。
一、 问题
有一位老太太在马路上摔跤,一个年轻人前去扶她起来。结果,老太太反而控告这个年轻人推倒她,正式向法院控告,要年轻人赔她十几万元(约台币六十万)。经过媒体报导,此新闻传遍全国,引起各方议论。许多人受到影响,不敢或不愿再去做类似的善行。稍后,有一位老先生在马路上摔跤,引来十几个人围观,但没有人伸出援手,他就如此躺在马路上半个小时。此事发生不久之后,另有一位老太太跨越马路时不慎被卡在安全岛上,没有人上前助她脱困,等警察赶到时,她已因心脏病发而死。以上是一位同学在听我讲完儒家之后所提的问题。他最后说:「不是我们不想行善,而是这个社会不容许我们行善。请问,儒家对此能作何解释?又有何对策?」
二、 回应
我在当场的回答有三个重点。首先,我请教提问者:「这位帮助老太太的年轻人被告之后,法院最后如何判决?」他说:「法院判他无罪。因为现场几位路人出来作证,说是老太太自己先摔跤,然后年轻人才上前扶她。」
我接着说:「好,这代表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判他无罪,还他清白,也没有要他任何赔偿。这样至少不会颠倒是非黑白,冤枉了行善的人。」
提问者又说:「可是,因为助人而被告,并在审判期间担心受累,惹来许多麻烦。以后谁还愿意行善呢?」
我说:「现在看第二个重点。请问这位老太太的作法是正常人会做的吗?显然不是。这表示她的心态因某些缘故而扭曲到不正常的情况了。那么,像这种不正常的人是极少数呢?还是占了大多数?我想大家会同意那是极少数。既然如此,我们要因为极少数不正常的人而改变我们行善的心意吗?」
因为一位老太太的不正常行为,就扩大联想,以为大多数或甚至所有老人家都「可能」是同样的情况。这当然是不合理也不必要的推论。于是,提问者所说的后来那位摔跤的老先生与卡在平交道的老太太,不是成为这种不当推论的牺牲品了吗?这种风气持续发展下去,将会演变为什么样的社会啊!
在这个社会上,固然有忘恩负义或「以怨报德」的例子,但同时也可以找到许多知恩图报或甚至「以德报怨」的例子。我们如果只看各种现象,恐怕难免无所适从,甚至六神无主了。
我接着谈到第三个重点。就是:儒家如何看待所谓的「善行」? 我的演讲内容所强调的是「人性向善」,亦即人在正常情况下,只要让自己真诚,就会由内而发产生行善的动力。因此,行善时我的人性得到舒展、伸张、实现的机会,这实在是莫大的快乐。譬如,我坐在车上,一位老太太上车,我起身让座。表面看来,我的「让座」这件善行,使老太太得到一个座位;而事实上,在老太太感谢我给她一个座位之时,我内心更感谢老太太给我一个行善的机会,使我得以藉此肯定自己是一个人!
结论是:行善时,真正获益的除了接受善行的人以外,主要更是行善者自己。儒家所强调的「行善最乐」,亦可由此观点去理解。如果我因为行善而「可能」受到误解或甚至委屈,这时所要考虑的是行善的方法,由此可以再深入探讨儒家的思想。
三、省思
上述讨论源于一位提问者的质疑,他的疑惑来自「善恶报应」的观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心普遍的要求。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件大家公认的善行,例如看到老太太摔跤就上前搀扶,结果却遭到恶意的控告,就是明显的「善有恶报」,让大家无法理解,更难以苟同。这时我们的省思已如上所述。
除此之外,别忘了人间还有各种所谓的善行或恶行,既非公认的又非明显的。你以为自己行善,在别人看来却未必如此;或者,你以为别人为恶,别人却毫无此意。因此,人间谁有资格担任裁判?谁能对善恶作完全公平的判断?并且,即使做了判断,又要如何予以报应?这一类的问题通常没有明确的答案,因而总是诉诸宗教信仰。譬如,佛教说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然后把焦点转向来世轮回;基督宗教则主张「死后审判」,由无所不知的上帝来进行公正的裁决。
儒家不是宗教,不谈死后报应,而是深入透视人心的处境。依儒家(以孔子、孟子为代表)所说,一个人行善是因为「真诚要求自己」与「真诚对待别人」所产生的动力,是出于人性向善的自觉力量。由于「善」是我与别人之间适当关系的实现,所以在考虑如何「择善」时,必须由三方面来看:一,内心感受要真诚;二,对方期许要沟通;三,社会规范要遵守。所谓「社会规范」,必须靠学习与闻见才可得知,因此人若未受教育则不易择善;所谓「对方期许」,则须由沟通来互相了解,不可自以为是或我行我素;所谓「内心感受」,则是自己可以完全负责的,而所谓「真诚」,则是「只问自己这个角色应该做什么,而不计较自己的利与害」。
因此,儒家认为一个人行善时是快乐的,这种快乐是当下的与内在的。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明白这个道理,就不会把眼光放在外在的报应上。换言之,「但求无愧于心」,可以使人活得坦然自在。孔子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依道而行,无论处在穷达顺逆,都快乐无比。小人只看利害,常在计较,所以总是愁眉不展。
以此为基础,儒家当然也认为:在一个正常而合理的社会中,让好人得到富贵(此为外在的善报),而坏人受到惩罚,也是应该的。奈何所谓「正常而合理的社会」,自古以来一直都是人们努力追求的目标。推广儒家思想就是希望在此一目标尚未实现之前,大家互相勉励以维持信心与勇气。孔子被人描述为「知其而不可为之者」,并非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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