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批评的批评]之十六(下)与沈鹏先生商榷
(2009-08-29 09: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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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批评的批评]之十六(下)
以上六个方面就构成了中国书法美学的基本框架。
(三)书法与艺术学。这里着重研究书法与其他艺术的共性及其个性。比如书法与绘画关系最为密切,有许多相同和相通之处,但是它们毕竟是两门不同的艺术门类,因此我们既要了解它们的共性,又要了解它们之间的个性,这就要靠艺术学的指导。书法和绘画都追求真、善、美的统一。所谓“真”,就是讲究情真、意切,强调内心深处的创作冲动,这是决定书、画作品格调高下的关键。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徐青藤的《杂花卷》堪为楷模。所谓“善”,指书、画作品的内容,即创作者的精神和情感内涵,强调人品与书品、人品与画品的统一。所谓“美”,就是艺术规律,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形,比如书、画用笔、造型虽然不同,但是美的追求和标准几乎同趣,所忌、所病者也极为相近、相通。在哲学思想上,都受儒、道、释的深刻的影响,在天人合一观念的支配下进行艺术思维,最终达到主、客观的统一,以心与物游,物我两忘,心手相忘为最佳状态。中国书、画以自然、素朴为最高表现境界。从形与意的关系而言,中国书画均以不似之似为真似,都曾在抽象性上有高度发挥,而又没有跨过意象的门槛走向纯粹的抽象。但是书法与绘画又有明显的区别,概括地说:书法是线的艺术,绘画是面的艺术。书法较之绘画更加纯化,造字之初,虽有象形之意,但最终却以脱离客体之形似而独立,较之绘画具有更强的节律感和抽象性(感性的抽象或具象的抽象),从书法自身而言,其“象”已不再是具象,绘画所依赖的客观物象,经过规范化的汉字本身,与绘画比较,书法是抽象的,但它那规范化的符号又是有象可具的。如果它脱离了汉字字形,不再以字作为传情达意的媒介,书法就越出了书法的界域,书法也就消亡了。书法艺术只有在其本体的意义上发挥自己的艺术优势,那些象形化和抛弃字形的实验,或者是造字阶段的返祖,或者是超越书法而导致的书法消亡,都有可能造成一种书家绘画似的边缘艺术,但却分别从具象和抽象两个极端损害了书法自身的品格。
(四)书法与审美心理学。书法作为艺术,作为美,无论是创作还是欣赏,都与审美心理密切相关。审美心理包括四大部分:
1、审美感知。这是审美中最常见的状态,也是最基本的状态。审美感知,顾名思义,包括审美感觉和审美知觉两部分。感觉,是对对象的某一种属性的感知,如看到某一种颜色,听到某一种声音;知觉是对对象的整体性把握,如看到一幅字、一张画,或是听到某一个旋律。前者的反应十分淡薄,而后者的反应却比较强烈。所以审美一般就进入到知觉状态。审美感知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一是整体把握,二是超越感性。比如我们欣赏一幅书法作品,必须从点画到结字、到章法全面地把握,然后作出审美评价,这时审美感知是在审美心理结构和支配下包括想象、情感、理解在内的超越感性的活动。李刚田在《古与今的对峙与融合》一文中对书展有这样一段叙述:“这1000件作品的展览怎么看?每件作品看20秒,每分钟三件,计算下来看1000件作品需要近六个小时,而且是马不停蹄!这是真正的走马观花。当你身心疲惫地从展厅走出来,如果有人问你哪件作品最好,你脑子里可能会浮现一件或几件较深印象的作品,但这些作品写的是什么内容,其中写错了几个字,甚至作者是谁都浑然不知,只是对作品的形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面对展厅中悬挂的鸿篇巨制的作品,如走进了原始森林,谁还能细读文词的美妙?谁还能细研文字的正误?谁还能研读笔势往复中的细节之美?所关心的只是大的形式美。”(《书法导报》 2009年1月7日)这种审美完全背离了审美感知的基本特性,只是停留在一般的感觉阶段,只注重瞬间的形式,因此审美判断必然是不准确的,甚至是错误的。审美感知是审美的门户和基础,它具有思维的一切本领,简化、抽象对形式的选择,对本质的把握。鲁道夫•阿恩海姆在《视觉思维》一书中对感知的这种特性作了深刻的阐述,彻底改变了我们以往对感知的错误认识(感知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这种认识的改变,解决了以往对艺术创造和欣赏中的许多模糊的认识。尤其对书法这种独一无二的极为抽象(线条)的艺术,以具象抽象的极致来把握艺术的本质,表现人的理念和情感,这是其他任何艺术都无法比拟的,书法艺术最好地注解了阿恩海姆的论点。而阿恩海姆的论点,又让我们加深了对书法艺术本质的认识。这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书法是最简单的艺术,又是最难的艺术”的道理,这种敏锐的审美感知能力的背后,需要多少丰厚的文化来支撑。
2、审美想象。审美想象是审美中的高级形态,它与审美感知的最大区别就是:审美感知是感官不能离开感知对象,欣赏者必须是看着、听着;审美想象是感官离开了审美对象,是对头脑中表象的复现和重组。审美想象又分知觉想象、再造想象和创造想象三种。(1)知觉想象十分广泛,一般我们称之为联想,就是从眼前的甲联想其他的乙。但是审美联想与一般的联想又有区别,审美联想必定有情感的外移,比如看到晴空万里,联想到光明前途,随之感到舒畅、高兴。这种审美联想在书法中非常普遍,如卫铄的《笔阵图》对七种笔画的描述:“一,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丶,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丿,陆断犀牛。,百钧弩发。丨,万岁枯藤。乁,崩浪雷奔。,劲弩筋节。”这种审美联想,在早期的书论中被广泛地运用。(2)再造想象,就是记忆表象的复现,也就是对以往人和事的回忆。再造想象在艺术创作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运用非常广泛。许多书法名篇都是对人生经历的回忆,如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又称《祭侄季明文稿》。公元755年,唐代发生了著名的“安史之乱”,颜真卿之侄季明在经过与叛军安禄山三天激战之后,不幸被俘,而后被叛军砍下头颅,身首异处。颜真卿得知此消息后悲痛不已,立即多方寻找尸骨,但仅得到头颅一个,运回长安厚葬。颜真卿怀着“抚念摧切,震惮心颜”的心情,和着血和泪,写下了这篇《祭侄文稿》。怀素的《自叙帖》,也是回忆自己学书的经过,这是一幅表现坚强生命力的艺术杰作。人生的经历往往是一个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3)创造想象。它不是记忆表象的复现,而是对记忆表象的改造。比如书写古人的诗文,这就是再造想象;如果书写自己创作的诗歌,这就是创造想象。所谓创造想象,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创造出原来不存在的新的艺术形象。现代书法的探索,就属于这个领域,我们可以在继承古代书法的基础上,在保持“写”和“汉字”的前提下,采取融合(如各类书体的相互吸收)、夸张(如突出汉字及章法上的某些特点)、变形(如汉字的美术化)、浓缩(如独字体)、抽象(如吸收西方抽象画的某些特征)探索书法艺术的多样性。这样就形成了以“二王”传统的经典书法为核心,又包容各类书法形式为辅助的书法发展格局。
3、审美理解。审美理解是指审美中的理性能力,是审美经验中的认识因素。在这个问题上,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是淡化艺术创作和欣赏中的理性作用,一是将艺术创作和欣赏中的理性因素等同于一般的认识作用;前者容易出现艺术庸俗化倾向,而后者则往往会使艺术走向公式化、概念化。这对艺术都是一种削弱。所谓的“颠张狂素”,并非指张旭、怀素真的“颠”“ 狂”,而是指创作时的状态以及作品的风格。张旭世称“张长史”,因其官至金吾长史,为人豁达大度,卓尔不群,才华横溢,学识渊博,“颠”的背后是充足的理性内涵;怀素为玄奘三藏法师之门人,他的《自叙帖》本身就说明,“狂”的背后恰恰是他长期理性积累的结果。文化积累和理性积淀是艺术创作和欣赏的基础。审美理解的作用有如下三点:其一提升感知,将理性融入感性之中,使感性转化为超感性的直觉,从而使审美能把握和感悟形式结构的含义,如孙过庭《书谱》所说:“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性情;草以使转为形质,点画为性情。”笔墨的形式美,包含着深刻的理法规矩;其二审美理解可以规范想象。想象是以头脑中保留的众多表象为基础的,如何根据创作主体的需要,将分散的、混杂的表象材料有序化、规律化,这就要靠理性的作用。理解与想象的和谐统一,就能产生新的意象,出现创作冲动。书法创作的过程,往往就是这种矛盾对立的统一过程,碑帖融合,几分汉碑?几分魏碑?几分晋韵?几分宋意?如何在多种碑帖的参照下,融入现代人和自身的理解,创造出既传统又现代的书法作品,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其三审美理解可以调节情感。审美理解溶解于情感,给予情感以理性的谐调、疏导,使情感从盲目的冲动走向有意向的宣泄,情感经过理性的净化,变成艺术创造的动力。理解与想象的融合,为情感的表达提供了最适当的形式媒介,使情感得以合理的展现和抒发。审美理解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一种自觉、秩序、规律,在与其他心理机能相互关联、渗透、组合之中起着一种统一、规范、限定的作用。
沈鹏先生强调“书法艺术同样不能给人知识。书法纯粹抛开知识内容。”将书法的技巧强调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公开提出“书法纯粹抛开知识内容”,那我们如何来阅读以上所列举的众多的历代书法名篇?如何理解浩瀚的书论中所告知我们的书法内涵?书法与其它艺术的最大不同点,就是它不能脱离汉字,而汉字就是知识、文化的载体,脱离了知识、文化,真正意义上的书法还会存在吗?最好的结果,就是将书法降低为外国人眼中的抽象派绘画,但其后果必然是导致书法的消失,遭受与某些抽象派绘画的同样命运,成为过眼烟云。当然书法的文化内涵还远远不止以上所说的这些,还需要品格修养,还需要符合历史潮流的发展观,还需要面对世界的胸怀,等等等等,总之书法文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课题,创作一生,就要学习一生,探索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