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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刚
震惊全国的通化“9·24”特大系列杀人案于11月25日上午在柳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厅公开审判。
被告人石悦军小名小锁子,男,36岁,柳河县人,家住柳河县柳南乡通沟村。被告人石悦军在今年9月24号凌晨至本月29号中午的6天时间里,分别在柳河县、通化县等地疯狂作案,连续杀死12人,杀伤5人。案发后,此案受到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周密布控、排查,在公安、武警和当地机关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于9月29号中午在柳河县柳南乡吕家堡子村的一块苞米地中将犯罪嫌疑人石悦军成功抓获。
25日,上午8点30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通化“9·24”特大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判。审判过程中,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公诉,被告人石悦军在大量犯罪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面前,终于低下了头,并对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供认不讳。此案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最后,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石悦军犯故意杀人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石悦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31681.39元。
有关部门不允许,所以图片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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