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狄葆贤、陶洙共同伪造“戚序本”(下)
(2008-11-04 12: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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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腐败“红学”诈骗集团告全国人民书系列之四
揭秘狄葆贤、陶洙共同伪造“戚序本”(下)
三、对伪本性质的还原与笔迹鉴定
1、“有正本”“已非原稿影印”
陈林在上一篇文章中指出,“戚沪本”、“戚宁本”和“蒙古王府本”的性质可以从炮制“有正本”的基本“工作流程”中得到揭示和验证。如前所述,这一判断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有正本”是造假的最终“成果”;第二,其他三个本子是造假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产品(或废品)”。
关于“有正本”的炮制,欧阳健在《还原脂砚斋》一书中已做过详细深入的讨论分析,但未涉及对“戚宁本”和“蒙古王府本”性质的鉴定,陈林在此试做补充性的论述。
“有正本”绝不是狄葆贤公然吹嘘的什么“国初秘本”、“原本”的影印本,而是重新抄录、增加评点、最后照相石印的假古籍,这一事实可以被多方面的证据确认。
关于“有正本”的底本的来历主要有三种说法:
(一)夏曾佑(1865~1924)售给狄平子。1973年1月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的《艺林丛录》第七编吴则虞《记夏别士》一文写道:“有正书局影印戚本《红楼梦》,狄平子以百金得之别士,题曰‘国初钞本’,有意欺人耳。”又据郑逸梅说,包天笑(1876~1973)在香港报刊上发表的《钏影楼回忆录》中也有此说,还说狄平子是从北京购得的。包天笑早年在上海曾任时报社和有正书局的编辑,魏绍昌认为“他的说法应该也是可靠的”。(参见魏绍昌:《红楼梦版本小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9月第1版,第21页。)
(二)张开模(1849~1908)的妻子售与狄平子。上海古籍书店的工作人员曾访问过张开模女婿罗振常之年近八旬的长女罗仲安,据她回忆,张生前非常珍视这部《石头记》抄本;张死后,她听说过张的妻子将此抄本出售,后来到了狄平子的手里。是否有他人转手或介绍,她记不清楚了。(参见同上,第19页。)
(三)俞恪士(1860~1918)赠给狄平子。王伯沆(1884~1944,陈林按,黄炽认为王伯沆生于1871年)曾手批王希廉评本《红楼梦》,其中一条批语写道:
八十回本今有正书局已印行。俞恪士所藏原书抄写甚精,大本,黄绫装,余曾见之。后恪士以赠狄楚青,遂印行,但已非原稿影印矣。余得此本互读之,竟不逮百二十回本。曾以语于恪士,恪士亦谓然也。
(《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1月第1版,第2页。)
1979年9月16日,台湾出版的《出版与研究》第五十四期刊发王三庆写的《再谈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一文,补充了三条印证王伯沆说法的材料:
(一)俞大纲在《红楼梦中的戏剧史料》中说:“我的家庭,和红楼梦一书还有一段渊源。有正书局印行戚蓼生本,是我伯父俞恪士先生的藏本,民国初年送给狄楚青先生,狄先生主持有正书局业务时付印,大约有正书局为了争取销路,才题上‘国初抄本’四字。”
(二)陈寅恪在《柳如是别传缘起》一文中说:“寅恪少时居江宁头条巷……伯舅山阴俞觚庵先生明震同寓头条巷,两家衡宇相望,往来便近。俞先生藏书不富而颇有精本。如四十年前有正书局在印戚蓼生抄本八十回石头记,其原本即先生官翰林日,以三十金得之于京师海王村书肆者也。”
(三)俞大维的回忆。王文记:“去年四月间,曾随潘师石禅参加俞先生主持的红楼梦研讨会,在台湾大学文学院研究图书馆的休息室中,聆听俞先生对潘师的疑难作了如下的解释:‘当年其伯父任甘肃提学使后,回京师,购得戚序本。后赠予狄楚青先生而付印,虽然底本的板式行颖特征已经不记得了,但是书印成后,狄先生曾经送给他家的红楼梦印本,足足堆满房间的一大角落。’”
(述闻:《戚序有正本〈红楼梦〉流传始末新证》。《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二辑,第270~271页。)
比较而言,“俞恪士赠书狄葆贤”比前两种关于“有正本”底本来历的说法更为可靠。黄炽认为这第三种说法“属于亲目所睹的第一手证据”,而且有“几项材料与之互为参证”,因此“确凿可靠,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参见黄炽:《有正书局〈戚蓼生序本石头记〉底本补证》。《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一辑,第173页)。
但是另一方面,王伯沆的批语也写得很清楚明白,“有正本”“已非原稿影印”。一般研究者都认为,狄葆贤只是在“有正本”上添加了眉批,其余回前回末总评,尤其正文中的双行小字夹评,都是底本“原有”的批评。这样的“神话”在欧阳健的《还原脂砚斋》一书中已经被完全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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