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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赵作海的案子,真的很无语。05年出了佘祥林,众人已经莫名惊讶,觉得老天爷真幽默;现在佘祥林案翻版再现,吾等只能惊叹中国人超强的复制能力。而且赵作海案较之佘祥林案,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佘祥林案,湖北的高院不断发回重审,最后案子绕过湖北高院通过中院作了无期徒刑的判决,而赵作海最后是被河南高院判作死缓的。
其实,佘祥林、赵作海很可能是中国目前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无数冤案的沧海一粟而已,只不过他们很幸运,死人复活,错案证据铁板钉钉。
佘祥林、赵作海案,让俺们看到了公权力的强大、肆意、甚至凶恶;看到了中国司法体制的黑洞;看到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极端落后和停滞不前;看到了国家赔偿制度的可怜安慰;看到了错案追究制度的孱弱和敷衍了事;看到了人民监督的被缺失。同时,俺们也要反思自身,当我们同仇敌忾看到“杀人犯”被定罪甚至伏法时,我们是否在理性的关注程序的公正。
也许你能保证一辈子不做杀人犯,但你无法保证这辈子不被杀人犯,尤其是当你孤身面对凶恶的公权力。
赵作海冤案的六大推手:http://view.news.qq.com/zt/2010/zzh/index.htm
检方承认赵作海冤案存逼供 政法委开会定凶手:http://news.163.com/10/0511/02/66CBR7B500014AED.html
赵作海:被打得生不如死 叫我咋说我咋说:http://news.sohu.com/20100512/n2720617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