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摊开一张不算很旧的《青年报》,垫在下面准备看书。发现报纸上有条消息,“国家广电总局正式出台管理措施和细则”,正题是“选秀节目不能再靠短信发财”。
细读内容,广电总局的下手果然狠辣,对选秀节目的各个方面狠掐脖子。几乎可以说,选修节目要想喘口气,也很难哪。
本人也不喜欢这些铺天盖地的选修节目。不喜欢,是因为人老了,一把骨头,脑袋僵化了;不喜欢,也是因为本人素来不喜欢那些咿咿呀呀、扎扎呼呼的场面,尤其是看到台下的那些美眉们,拥在一起,惊声尖叫或者抱头痛哭时,看的俺总是汗毛倒竖、毛骨悚然。
悚则悚了,不过俺看到广电总局的狠招,好像也没有要喝彩的兴致。倒是脑袋里,有个问题,凭什么广电总局能把人家往死里整呢?如果不喜欢,就能死掐人家的脖子,这倒是更是令人有点毛骨悚然了。
还是觉得电影《性书大亨》里,那位律师替性书大亨Larry
Flynt辩护的一段话很精彩,也说的很是在理。
“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今天已经听了很多了,我也不想重复一遍。但是,在你们即将进入那个房间并作出你们的裁决前,我有一件事情希望你们能够明白。这里,我并不试图说服你们喜欢我的当事人的所作所为,我也不喜欢他干的事情。我喜欢的是,我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你和我都可以作出我们自己的选择。我喜欢我生活的国家,在那里,如果我想,我就可以拿起《皮条客》杂志翻翻看看;当然我也可以把它扔到垃圾堆里,如果我觉得那就是它呆的地方;或者我可以不买。我喜欢这权利,我关爱这权利。你们也应该关爱它。你们真的应该关爱它,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国家。对于此,我们已经说了很多了,但有些时候我们还是会忘了这意味着什么,所以我再说一遍,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国家。这是一个伟大的理念,是我们生存的意义所在。但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为此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忍受一些我们不喜欢的事情。所以当你们回到那个房间里,你们对我的当事人和《皮条客》杂志可以随便怎么想,但是当你们为我们作出裁决时,希望你们能慎重考虑,因为在这里每一个人所喜爱的自由,切切实实掌握在你们的手里。如果我们现在开始砌起一堵墙来禁止我们一部分人认为是下流淫秽的事情,很可能某一天早晨,我们醒来,发现这堵墙已经砌在它不该在的地方,到那时候,我们看不了什么,也做不了任何事情。这不是自由,肯定不是自由。所以请你们慎重考虑。谢谢。”(呵呵,本人翻译的。)
或许,在我们的国家,在很多地方,这堵墙已经砌在了它不该在的地方。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墙太多了,太挤了,所以大家也只能看看那些选修节目,娱乐娱乐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