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刘桂明
刘桂明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0,338
  • 关注人气:19,665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首届法律文书沙龙”正式亮相

(2015-05-06 17:21:34)
标签:

法律文书

研究会

沙龙

法治

副院长

分类: 所见所闻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成功举办法律文书沙龙

时间:2015-05-03 12:35:26    来源: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   

http://www.chinalaw.org.cn/Files/images/2015-05/%E6%B3%95%E5%BE%8B%E6%96%87%E4%B9%A6%E6%B2%99%E9%BE%99-20150429.jpg

沙龙现场

  2015年4月25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主办的“首届法律文书沙龙”在北邮科技大厦四层会议室召开。

        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研究会副会长《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兆峰律师,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琳副教授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法学专家和尚权、德恒、大成、盈科等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共计约六十人参加了此次活动。这是本研究会系今年系列学术活动的第一场,为活跃学术气愤,机房研究法律文书的兴趣,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法律文书沙龙由许身健教授主持,薛峰副院长作为主讲人,发表了题为“依法治国下的刑事裁判文书”的专题报告。

        薛峰副院长从一个有趣的问答题切入,巧妙地说明了“法治思维是一场思维革命”。他强调,法治思维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系统,是一个面。他认为人民的福祉就是最高的法治,要实现这一目标,判决正确是不够的,还必须公正、合理,容易让人理解。因为司法判决的任务是向整个社会解释,阐明该判决是根据原则做出的好的判决,说服整个社会使公众满意,这就体现了刑事裁判文书的重要性。最后,薛院长和大家分享了自己对“刑事判决书上网”的认识,并提出应当建立与审判中心主义相适应的刑事裁判文书制作与上网机制。

  之后,胡伟新副主任、罗庆东副厅长、刘桂明总编、王兆峰律师、王琳副教授五位与谈人结合薛峰副院长的专题报告,围绕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现状、问题以及法律文书的改革等方面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再次掀起全场听众共鸣。

  通过深入的讨论,与会嘉宾在刑事裁判文书的重要性、法律文书改革的必要性、法治道路不断发展的必然性等方面达成共识。最后,许身健教授作总结发言,指出今天与会嘉宾的精彩、务实的演讲充满正能量,再次坚定了我们对法治未来的信心和希望,法律人追求法治永不止息,我们的努力亦永不止息。

        至此,“首届法律文书沙龙”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