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评奖到颁奖: 律师文化的仪式化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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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
山城重庆,总是让我心潮澎湃;山城律师,总是令我心神激荡。
不说曾经的“法学与法治巡回讲坛”专家学者在重庆市文化宫的精彩演讲,也不说曾经的“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岭南厅青年律师与青年学子的精彩对决,只说几个月前在市律协会议室圆满落幕的“第三届重庆律师辩论赛”带给我的精彩论辩。作为评委会主席,我与其他评委一样亲眼见证了新一代重庆律师的精彩表现。还记得我对重庆律师作出了“对法律知识的专业把握、对法律语言的精确把握、对法律逻辑的熟练把握”的评价,更记得我最后祝愿重庆律师如此次表现优秀的“一号线辩论队”一样,乘上开往春天的地铁,不断收获新的成功。
不料,好事接踵而来,惊喜接连不断。6月15日,当市律协领导在机场接到我之后,便立即告诉我即将举办的“2012年度大奖评选”之策划创意。我当即大声叫好,并细问详情。我知道各地律师协会历年来举办各种“优秀”、“杰出”评选的工作惯例,但由地方律师协会评选“年度大奖”并将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的创意策划,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当时,我的脑海里便立即闪现了“奥斯卡”与“律师文化”两个词汇。
“奥斯卡”说的就是“奥斯卡金像奖”,也即学院奖,由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颁发。自1928年设立后每年一次在美国洛杉矶好莱坞举行,旨在鼓励优秀电影的创作与发展。半个多世纪以来,不仅促进了美国电影艺术的发展进程,而且对世界许多国家的电影艺术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为此,这项活动不仅是美国电影业界一年一度最重要的活动,而且还吸引了全世界关注的目光。
2013年6月28日,在山城重庆,在南岸文化艺术中心演播大厅,在“2012年度律师大奖颁奖典礼”的现场,当每一个大奖揭晓的一刹那,当每一个大奖获得者名字报出的一瞬间,当每一位获奖者一步步走向舞台中央的一路上,当每一位获奖律师站在聚光灯下发表获奖感言的一席话,我们看到了一种尽管无法与奥斯卡相提并论但却更为亲切而隆重的盛况,也见证了一种耳目一新的律师文化的仪式化表达。
大约在2005年前后,司法部开始要求各地律师协会着手进行律师文化的建设与培育。此后,各地律师协会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探索与实践。但是,似乎还有一些基本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比如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律师文化?律师文化应该包括什么样的内容?律师文化与律师制度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律师文化和律师管理有什么样的连接点?尤为重要的是,律师文化的切入点与落脚点,到底在哪里?所有这些问题,在我们国家文化建设走向大繁荣大建设的背景下,还需要进一步提炼与凝聚。
因为重庆市律师协会此次关于“年度大奖”评选与颁奖的独特创意与成功实践,令我开始特别关注律师文化的仪式化表达。
“仪式化”本是一个生态学名词。其意是指在动物进化过程中,具有作为诱发因素功能的行为形式,在进一步增进其机能的强度、准确性和精密性的过程中不断趋向于特殊化,长此以往,这种特殊化就被称为仪式化。随着仪式化的进行,其为特征变得更为显著而简单化,其本质内容被不断重复,一部分内容不断被强化,最终形成为一定的形式。这种被称为“仪式”的形式,在求爱和斗争中特别常见。如在求爱中所看到的行为形式,雁和凫是从整羽行为开始的,而多数的动物是从育儿行为开始而成为仪式化的。伴随行为的仪式化,一些与其相关的构造和动作等也要特殊化。它与我们今天所经常见到的形式化还有大有不同,形式化是指外表与内在不尽一致,只作表面"文章"的行为形式,而仪式化是指通过一种正式规范且具有固定程序而进行的行为形式。
由上可见,自进入人类社会以来,“仪式化”一般必与团体共识、群体形象、主体展示有关。于是,我们看到了神圣而庄严的总统宣誓,也看到了庄严而威武的三军仪仗队接受检阅,还看到了威武而平和的驻外使节递交国书,更看到了平和而肃穆的对先人英雄的祭拜……
至于诸如“奥斯卡金像奖”、“诺贝尔奖”等颁奖典礼活动,人们关注的已经不仅仅是大奖花落谁家,而是其颁奖典礼过程美轮美奂的精彩演绎。所以,无论是政治上的仪式化还是文化上的仪式化,其实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惯例、一个程序,而是一种文化魅力的展示。
律师,无论是作为一个群体还是作为一个行业,我们律师文化的表达是什么呢?我们律师文化的仪式化表达在哪里?
毋庸讳言,我们的律师文化内涵还有待进一步挖掘,我们的律师文化外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我们的律师文化表达则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实践。
在我看来,此次重庆市律协的年度大奖从评选到颁奖的过程,正是一次律师文化仪式化表达的成功探索与实践。正如韩德云会长所见证的韩国律师代表团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律师”颁奖的仪式,他感受到了一种律师行业比其他行业更需要建立的职业共识,更感受到了一种律师之间相互褒奖、相互提携的职业精神。韩德云会长说,这种精神,就是一种增进行业凝聚力的抱团精神,一种相互欣赏鼓劲的合作精神,一种共同对外提升行业形象的成长精神。我认为,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需要培育与建构的律师文化。
在此次年度大奖的评选与颁奖过程中,无论是自我报名还是入围提名,无论是对入围提名者的公示还是常务理事会的投票,无论是奖项资格的设定还是奖项类别的设计,无论是所有入围提名者悉数来到现场等待开奖结果还是所有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前几任会长来到现场作为颁奖嘉宾,无论是作为获奖者的律师明星发表热情洋溢的获奖感言还是作为颁奖嘉宾的司法行政领导全部正装莅临会场,无不充分展示了律师制度职业化与专业化建设的最新成果,精彩展示了律师队伍以自己的职业技能与业务水平追求法治中国、服务法治重庆的最新风貌,成功展示了律师行业通过仪式化表达的律师文化的最新形象。
律师文化需要一种仪式化表达,重庆市律师协会发起举办的“2012年度大奖”从评选到颁奖,已经告诉我们,律师文化建设从此有了切入点,也有了落脚点,更有了新平台、新亮点。
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当中国律师百年庆典的时候,老一代律师已经退居二线,但我们没有忘记他们。那天,当青年律师用轮椅推着老律师在鲜花与掌声中缓缓地走向主席台的时候,全体出席庆典的嘉宾全体起立,美丽动听的音乐缓缓响起……
(本文系应重庆市律师协会之约而作,已刊发于《重庆律师》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