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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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所见所闻 |
刘桂明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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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面向未成年人的公众开放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与中小学生进行现场互动交流,解答学生们所提出的问题。新京报实习生 翟超 摄 |
■ 对话
参加活动前,百余名中小学生一共向周强提了188个问题,昨天,周强主要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跟同学们展开对话。
遇到危险要冷静不蛮干
板厂小学六年级二班鲁若曦同学: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周强:这个问题有代表性,对未成年人来讲,自己权利受到伤害怎么办?未成年人遇到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遇到危险情况的时候,在学校一定要向老师、向学校来寻求保护。我们自己要动脑筋,要找大人、找警察来保护自己。一定要善于保护自己,但不能够蛮干。我们要善于用法律手段,采取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既不能够蛮干,也不能够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惊慌失措,要冷静地去应对。
将加强少年法庭建设
166中学初一一班黄睿:是否可以设立专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庭?
周强:全国现在已设立了2000多个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是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特点、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的审理方式来审理未成年人的案件。通过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使未成年人远离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从全国少年法庭审理情况来看,现在效果很好。今后还要更多推广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使我们有些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远离犯罪。
最高法首次向学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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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告诉学生“要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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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遇到危险应该怎样保护自己?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六一儿童节前夕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北京166中学和板厂小学的130多名中小学生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庭,了解人民法院、学习法律知识,并同首席大法官交流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 参观位于最高人民法院内的中国法院博物馆时,从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到建国后人民审判工作,孩子们看得专注,听得认真。在参观审判法庭时,很多同学兴奋地敲响法槌感受法官审理案件的场景。 在讨论一起学生之间的伤害案件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来到学生们中间加入了讨论。参加这次活动前,同学们一共提出了188个问题,涉及领域非常广泛。板厂小学六年级二班鲁若曦同学提问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面对提问,周强告诉大家:“未成年人遇到权利受到侵害和危险情况时,如果在学校要向老师寻求保护,如果在社会上要找警察寻求帮助,多动脑筋冷静应对,既不能蛮干也不能遇到危险就惊慌失措,要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周强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全国现在已经设立了2000多个未成年人法庭,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方式来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当《中国少年报》的小记者问周强对全国未成年人有什么希望时,周强希望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格,善于保护自己的权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活动中,同学们共同发出“为了实现中国梦,自觉养成守法习惯”的倡议,并呼吁“全社会都要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希望通过举办这样的活动,让同学们牢记“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一直在未成年人身边”。 (记者杨维汉 陈菲)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
2013-05-31 09: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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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共向首席大法官提了188个问题,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板厂小学六年级二班的鲁若曦同学提问: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周强回答说,未成年人遇到权利受到侵害和危险情况时,如果在学校要向老师寻求保护,如果在社会上要找大人、警察寻求帮助,多动脑筋冷静应对,既不能蛮干也不能遇到危险就惊慌失措,要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166中学初一一班黄睿同学提出的问题是:是否可以设立专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庭?周强回答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全国现在已经设立了2331个未成年人法庭,少年法庭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特点、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的审理方式来审理未成年人的案件。
时间:2013-05-31 1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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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欢迎你们!今天的活动包括参观中国法院博物馆、‘高山仰止’浮雕、审判法庭和案件讨论等。前几天,我们收到了大家向首席大法官提出的188个问题。今天,希望大家带着这些问题去参观、去讨论、去寻找答案。”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同学们在印有“我们倡议:为了实现中国梦,自觉养成守法习惯;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要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展板上一一签名,开始了今天的探索之旅。
“群山相拥、瑞川飞泻、苍松傲立、雄峰迎霞的壮丽景观表达了人民法院‘重如山、坚如石、明如镜、清如水’的司法理念”,在“高山仰止”浮雕前,中国少年报小记者晁欣玥驻足观看,她一边听讲解,一边快速记录。
“最高法院很大、很庄严。”这是四年级学生于跃的感受。
参观结束后,同学们围坐在法庭中央,就与未成年人保护息息相关的案件展开讨论。“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首先告诉老师”、“当事人满14岁了吗”、“我感觉当事人的行为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同学们的讨论越来越深入、越来越专业。
此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来到同学们中间,静静地听取大家的讨论。讨论结束后,他在热烈的掌声中发表了讲话。“在讨论中,同学们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当年,我参加了这部法律的起草,又长期从事青少年工作,是一名老红领巾,见到大家,我感到非常高兴。”
周强说,“几位同学的发言经过了认真的思考,给我们很多启示。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碰到纠纷、口角,此时,应该冷静对待,不能采取过激行动。在学校要寻求老师帮助,在社会上要寻求成年人或者警察的帮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否可以设立专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庭?”这是一六六中学初一一班黄睿同学向首席大法官提出的问题。周强回答:“最高法和全国各级法院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在全国已经设立了2331个少年法庭,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的审理方式来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效果很好。今后我们还要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谈到梦想时,有人表示想当记者,有人表示想当科学家,周强问:“有想当法官的吗?”同学们齐刷刷举起了手。
参加今天活动的同学获得了两份特殊的礼物,一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周强说:“希望同学们从小养成守法的习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