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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天,我们该做什么?

(2008-01-29 07:13:03)
标签:

法律

模拟审判

未成年人

国际司法

陈忠林

分类: 所喜所忧

为了明天,我们该做什么?

 

  

“为了明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研讨班”

闭幕式上的总结发言

(2008年1月16日   刘桂明)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谢谢孙发荣会长(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和周密书记(重庆团市委副书记)的热情致辞!谢谢你们为本次研讨班的成功举办所付出的努力。谢谢章凝华女士(国际司法桥梁中国项目主任)最后的精彩演讲!你的每次讲演都充满了文学的味道,更充满了人性的关怀,而这一点恰恰是我们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每个人所应当具备的情怀。
  作为主办单位,作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代表,我想对这次为期三天的研讨班做一个简单的总结与回顾。
  但是,在总结与回顾之前,我想先对刚才的模拟审判做一个评判。我们都看到了,刚才在未成年被告人王刚涉嫌盗窃一案的模拟审判中,各位参与人员都表现了职业化的水平、人性化的风度。诚如杨飞雪庭长所介绍的情况那样,本案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也是一个得到了圆满处理的成功案例。在我们根据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而作了技术性处理之后,在审理程序上进行了充分的演示。意图是让大家对我国的未成年人审理程序有一个感性而直接的认识,尤其是对我国优秀少年庭法官的审理艺术有一个直观而近距离的现场感受。所以,我们要对他们的优异表现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他们为本次研讨班带来了最后一个高潮。
  为此,我要代表主办者对他们予以奖励。现在,由我来宣布对他们各位的奖项:
  “最佳风度奖”是本次模拟审判的审判长、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杨飞雪法官。感谢她为本次研讨班提供了很有代表性的案例,感谢她在未成年人保护中作出的贡献!感谢她为本次模拟审判所付出的辛劳!是她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优秀法官的风度。(掌声)
  “最佳形象奖”,我们将颁给担任本次研讨班模拟审判审判员、来自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钱晓峰法官。是他让我们看到了来自我国最早开设少年法庭的人民法院的法官形象。(掌声)
  荣获“最具爱心奖”的是,江西团省委权益部的陈燕琼主任。她在庭审结束后对被告人关于“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和“迷途知返,阳光总在风雨后”的教育,可谓入情、入理、入心。是她,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陪审员充满关爱、充溢关心的情怀,更让我们看到了共青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广阔前景。(掌声)
  来自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的吴丽玲,以她最有朝气、最具青春气息的书记员形象,获得了“最佳新人奖”。(笑声)
  毫无疑问,担任本次模拟审判的公诉人、北京荣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刚律师和担任辩护人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韩梅律师,分别获得了本次模拟审判的“最佳公诉人”“最佳辩护人”。我们要祝贺他们的职业表现和敬业表演!(掌声)
  在今天的模拟审判中,有一位成员以他那一直低着头小声讲话,似乎在表示要痛改前非的表现,赢得了本次模拟审判的“最佳表现奖”。他就是来自西藏团区委权益部的张瑾同志,他看起来多像一个未成年人啊!(笑声)
  担任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来自贵州安顺市西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杨霞律师,获得了本次模拟审判的“最佳提名奖”。因为没有别的奖项了,只好委屈你了。另外,同样受到委屈的还有担任本次模拟审判社会调查员、来自国际司法桥梁的张芸。

   谢谢你们的理解!(掌声)
  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担任本次模拟审判点评嘉宾的陈忠林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和章凝华女士,因为奖项有限,所以就受点委屈吧。但你们的点评是本次模拟审判的点睛之笔,感谢你们!(掌声)
  让我们对所有获奖的人表示祝贺!至于奖励什么,我们还没有想好,那就晚上我给每人敬一杯酒吧。(掌声)
  好!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对本次研讨班做一个简单的回顾和总结吧。
  第一, 哪些人员参加了本次研讨班?
  毫无疑问,本次研讨班强大的生命力量是我们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我们看到,来自西南五省区和江西、天津、北京等地的法律援助律师与社会律师组成了本次研讨班最主要的学员阵容。
  第二支学员力量,是来自西南五省区及五省区以外部分地区共青团系统的基层干部,尤其是重庆市十几个区都派出了共青团干部参加本次研讨班。作为首次参加这样的活动的共青团干部,在本次研讨班中发言不多,但可能更多的是在思考。正如重庆市渝北团区委曹兴建书记所说,她们在考虑,未成年人保护应该从何处着手抓起:抓机制,抓队伍,抓维权,抑或抓环境?
  最初之所以选定西南举办本次研讨班,原因就在于西南这个地方更值得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做出更多的贡献。因为西南五省区在这方面所面临的问题与东部省市、大城市相比较,不太一样,在此举办研讨班,就有可能更多的人关注别人可能忽视的地方。
  除律师,共青团干部之外,参加本次研讨班的还有法官、专家、学者。尽管因为工作安排原因,原来确定参会的检察官未能到会,但是(杨飞雪庭长和钱晓峰法官)在模拟审判中的表现足以向我们展示了在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漫漫求索道路上,法律人群体所具有的职业智慧和工作水平。
  参会人员还有来自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还有来自江西和河南的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干部。总体上看,这次研讨班的力量非常之大,人员组成丰富,涵盖了各方面的代表。可以说,各个方面力量的参与是我们本次研讨班得以成功的主要力量。而不管属于哪支参加本次研讨班的力量,我们都在共同思考,共同研究,共同探讨,应该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二,本次研讨班是怎样进行的?
  如大家所体验到的,从第一天的主题演讲和交流互动到最后一天的圆桌会议、模拟审判,我们研讨班的形式丰富且活跃,摒弃了过去说教式的研讨模式。
  陈瑞华教授、陈忠林教授、陈锐伟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的主题演讲,孙长永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主编)的精彩点评,还有来自律师、共青团干部、未管所干部的典型发言,都使本次研讨班的形式之所以活跃的亮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来自国际司法桥梁的三位美国专家别具一格的培训模式,可以说是生动有趣,耳目一新。他们的培训模式,让我们在美国式的教学模式中增强了参与感,让我们任何一个人感觉到自己都是主角。今天下午庭审的模拟审判,更让我们感受到法律人之间如何配合,如何共同帮助、保护好下一代是多么重要。今天参与模拟审判各位成员的表现都应该打满分,所以刚才我代表主办者,给他们逐一颁发了有关奖项。这些奖项尽管有空头支票之嫌,但还是初步代表了我们对他们的谢意和敬意。
  现在,我还要给在座的的各位也颁发一个奖项,那就是:“最佳配合奖”。正是有各位的默契配合,有你们的认真和坚持,才使得本次研讨班取得了圆满成功。(掌声)
  第三,本次研讨班让我们有什么收获?
  因为时间关系,我就概括出以下三方面的收获。
  第一个收获是开阔了眼界。相信这是在座的各位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共青团干部、未管所干部的同感。来自重庆市法援中心的律师朋友说,以往缺少机会到外面去参加培训,而这一次,是把培训送到了西南,送到了我们的眼前。我看到,大家都很赞赏这种培训的方式,既节省了成本,又节约了时间,更重要的是,开阔了眼界。所谓“开阔眼界”,既体现在培训方式上,又体现于培训内容中。独特的培训方式,让每个人都有参与感;新鲜的培训内容,譬如交叉询问、社会调查报告给工作带来挑战等问题,扩展了每个人的视野。
  第二个收获是增长了知识。昨天,孙长永教授点评中特别提到关于交叉询问的问题。“交叉询问”这个词最早来源于19世纪美国著名律师威尔曼 (FrancisL.Wellman)的专著《交叉询问的艺术》。可见,“交叉询问”不是简单的四个字,而是需要每个人经过反复锤炼方能掌握的技巧。用孙长永教授话说,一个高级的律师,当你不知道答案的时候,不要随便发问。只有当你知道答案了,你再去选择提问的方式,你才能显出一个优秀律师的水平和能力。有人说,提问是记者的天职,而我认为提问同样也是律师的天职。作为律师,我们从事的是一份寻找答案的职业。这份职业要求我们在最终找寻到答案之前,须经历一个“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本次研讨班上,从专家的演讲、点评,到我们的提问、演示,我们在对知识本身的把握以及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途径上,可以说,都感到受益匪浅。
  第三个收获是提升了境界。在本次研讨班上,我们通过未成年人辩护律师角色、律师与未成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未成年人审前辩护方略、刑事和解与青少年司法、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的争取等主题的培训与研讨,不仅在知识含量上有所提升,在职业技能上有所提高,而且还在职业境界上大有感悟。也就是,我们应该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责任和专业责任。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无论我们在那个领域,当我们面对未成年人的时候,我们能用自己的专业为他们提供多少帮助?能为社会做出多大贡献?尤其是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多少专业而到位的服务?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反复思考。思考的结果,就是我们的境界。
  第四,本次研讨班给了我们什么启发和思考?
  我以为,有三个问题发人深省。
  首先,我们如何面对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还只是孩子,但由于目前中国社会处于一个转型期,同时又属于全球化的信息时代,因此我们对未成年人既要把他们当做未成年人又不能仅仅把他们当做未成年人。昨天孙长永教授说,成功的父母不一定是合格的教育家,合格的教育家也未必是合格的父母。由此可见,面对未成年人,父母和教育家扮演的角色是不一样的。“未保法”中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平等权,这意味着在贯彻平等权时,我们不需要把孩子当做未成年人,而要将他们当做成年人来平等对待;当我们采用“润物细无声”的模式教育孩子时,我们又需要把他们当做未成年人,从而对他们更好的帮助和保护。概言之,我们应当首先将未成年人平等待之,了解他们的需求,了解他们的诉求,了解他们的生存问题、安全问题、被尊重的问题,之后再看看他们的需要是否合理。有了了解,才有理解。有了理解,才能去化解我们在教育中遇到的困惑与矛盾。这在今天上午陈忠林教授关于刑事和解的讲演中,已经充分地阐述了。
  其次,我们怎样去评价未成年人?每个人对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评价体系,但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评价时,我认为需要对以下三个问题有所把握:其一,要把握从“成长期”到“长成期”的概念。未成年人经历的“成长期”到“长成期”是个漫长过程,要受到很多外因的影响,需要很多外力的帮助,因此我们在对未成年人做出评价时,应首先考虑他是如何从成长期过渡到长成期。其二,要考虑从“个体”到“整体”的问题。我们在说对未成年人实施帮助时,针对的是个体,但如何将个体上升为整体,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今天我们帮助了“王刚”(模拟庭审被告人,化名)这个个体,但我们帮助的并不仅仅只是王刚一个人。所以我们在未成年人做出判断评价时,应该处理好“个体”与“整体”关系。比如,我们探讨“90后”的犯罪问题时,就要认真研究“90后”与“80后”有什么不同?其三,要研究从客体到主体的问题。帮助未成年人的主体是谁,保护未成年人的客体是什么?
  最后,我们怎样帮助和保护未成年人?这是一个有待于我们共同去思考的问题。在这方面,我归纳为五个“一”:

  一颗爱心”——这是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首先应具备的情感基础;

  一种精神”——这是帮助未成年人的一种职业精神。因为你帮助了一个人一次,可能帮助了一个人的一生,可能帮助了一家人的一生,可能帮助了一个社会;

  一份责任”——迈克尔先生(国际司法桥梁培训主任)说,法庭上回答问题时,你可以选择。但我想说,面对未成年人时,替未成年人辩护时,帮助教育未成年人时,我们不容选择,我们不能,因为我们担负的是专业责任和社会责任;

  一种智慧”——一个案子的办理能够体现出教育者、管理者、执法者的智慧。以刚才模拟庭审的案子为例,如果简单死板地完全按照法律,那个叫王刚的孩子被判盗窃罪毋庸置疑。但是如果我们运用法律的智慧来处理,我们就能发现,这个孩子的犯罪行为看似罪过不小,但是他的情节却不严重。面对这样的孩子,我们怎么办?我们应当用智慧去帮助和保护他。这是法官和其他人员都需要思考的;

  一种观念”——我们站在什么位置看待未成年人,取决于我们的观念。我们对未成年人在何时采用平视、是否仰视、能否俯视,这都决定于我们以何种视角看待未成年人这个问题。可能更多时候,我们需要平视未成年人。遇到非常重大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仰视。而作为成年人在俯视未成年人时,主要是要注意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都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对未成年人,我们一定要多拉一把,而不要多推一把。如陈忠林教授所说,帮助一个孩子就是把他拉回来,而拒绝帮助则是将孩子推出去。还有陈瑞华教授在演讲中提出的“善恶”观念,对我们特别有启发。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我们不是首先要去遏制他的“恶”,而是要首先去激发他的“善”。我们在座的每个成年人,在自己的少年时代可能都曾经发生过“浪漫的故事”。而每一个“浪漫的故事”可能就是一个罪恶,但是这种罪恶是无意识的、无动机的、无预谋的。如果都需要去惩罚、去遏制,那我们的美好、我们的善良,同样也被淹没了。所以,我们应该怎样观察,就决定了我们的观念。
  第五,本次研讨班应该感谢谁?
  在我看来,首先要感谢在座各位的配合、帮助和支持,感谢重庆团市委,重庆市律师协会,感谢国际司法桥梁,特别感谢为研讨班全程做同声传译的两位译员,感谢各位为本次研讨班付出努力和心血的工作人员!

   谢谢大家!谢谢你们!

   本次研讨班的主题是“为了明天”,这个主题来源于中央综治委预防办打造的“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程。“为了明天”工程有一首同名歌曲,在此,我想以这首歌的歌词来为本次研讨班做个结语。

    感谢“为了明天”,使我们拥有了同一份事业。

  有一种鲜花,永远不会谢,她叫关爱;
  有一颗真心, 永远不会冷,她叫关怀。
  有一群好人, 永远想着你,她叫关心;
  有一片绿田 ,永远不会荒,她叫希望。


  有一种感动, 永远不会变,她是关爱;
  有一副笑容, 永远温暖你,她是关怀。
  有一串梦想 ,永远吸引你,她是关心;
  有一个远方, 永远在召唤,她是爱的大海。

    为了明天,呵护每一个灵魂的将来,吹走每一个心灵的尘埃;

     为了明天,珍惜每一个生命的存在,创造每一天奇迹的到来。

    为了明天!......


 
 
附:

“为了明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研讨班

议 


1月13日  全天报到

1月14日  上午
08:30—09:00  开幕式
       主持人:刘桂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
       致  辞:王志杰(重庆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
              副组长、重庆团市委书记)
                     詹妮弗·史密斯(章凝华)
                           (国际司法桥梁中国项目主任)
                     李小豹(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执行会长
              共青团中央权益部部长)
                
09:00—09:15  集体合影

09:15—11:20  授 
              主讲人: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十大青年法

                            学家”)
             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克服为未成年人辩护的困难
     
11:20—12:00  提问与答疑


1月14日  下午
13:30—15:00  授 
       主讲人: 约翰·谭(陈天赐)(凯赫律师事务所,曾任美国哥伦比

                                        亚特区公设律师服务处公设律师)
                      青少年辩护律师的作用
        
15:00—15:15  茶 

15:15—17:30  互动式工作坊
       主讲人:迈克尔·龚佩斯(国际司法桥梁中国培训主任)
                      运用批判性思维准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
       
       
1月15日  上午
09:00—10:30  互动式工作坊
              主讲人:迈克尔·龚佩斯 
                     律师与未成年当事人之间的良好关系

10:30—10:45  茶 

10:45—12:00  授 
              主讲人: 约翰·谭(陈天赐)
                     未成年人审前辩护方略


1月15日  下午
13:30—15:30  互动式工作坊
       主讲人:迈克尔·龚佩斯约翰·谭(陈天赐)詹妮弗·史密斯
                     出庭技巧/假想案例练习

 

15:30—15:45  茶 

 

15:45—17:30  发言与讨论(每人10分钟)
       主持人:刘桂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
       发言人:曹兴建(重庆团渝北区委书记)
              触法青少年的权益与保护
                     周旭东(河南省郑州市少管所教育改造科科长)
              未成年犯管教中的权利保护
                     刘光明(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出庭策略
                     赵建华(天津依法律师事务所主任)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队组成
                           
              讨 

17:45—18:00  下午总点评
              点评人:孙长永(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现代法学》主

                             编,“中国十大青年法学家”)

1月16日  上午
09:00—10:15  授 
              主讲人:陈忠林(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院院长)
              刑事和解与青少年司法
     
10:15—10:30  茶 

10:30—12:00  授 
       主讲人:陈锐伟(重庆千禧年律师事务所主任)
              浅谈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的技能

1月16日  下午
13:30—14:30  工作坊
       主讲人: 迈克尔·龚佩斯
                      争取从轻减轻处遇策略


14:30—14:45  茶 

14:45—16:45  模拟审判
              参  与:律师等
       协作者:杨飞雪(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少年庭庭长)
                     钱晓峰(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少年庭法官)
                     董  刚(北京荣德律师事务所主任)
                     韩  梅(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点  评:陈忠林(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詹妮弗·史密斯(章凝华)
                    
16:45—17:00  闭幕式
       主持人:刘桂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
              闭幕辞:

              孙发荣(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

              周  密(重庆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
             詹妮弗·史密斯(章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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