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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杜所捐建第三个“金杜课堂”

(2007-09-11 17:05:19)
标签:

教育杂谈

分类: 所喜所忧

金杜所捐建第三个“金杜课堂”
“金杜课堂”落成典礼在高川小学举行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捐资20万元在江西省永新县埠前镇高川小学修建“金杜课堂”。9月8日,这个由金杜所捐建的第三座“金杜课堂”落成典礼在高川小学校园中举行。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瑞新、党支部组织委员蒋小妹和市场部王http://www.acla.org.cn/lawyerImage/2007/07091101.jpg参加了“金杜课堂”的落成典礼。落成典礼由永新县政协副主席、教体局局长段卫明主持。埠前镇党委宣传委员刘云星、埠前镇中心校长陈春仔以及学生代表龙江玲分别致辞,对金杜给予当地教育的大力支持及对革命老区人民的一片爱心表示诚挚的谢意。张瑞新律师代表事务所讲话,表示回馈社会、支持祖国的教育事业是金杜应尽的责任,事务所今后还会继续将“金杜课堂”项目开展下去,帮助更多偏远贫困地区的学校改善教学条件。

  在落成典礼上,张瑞新律师代表金杜所向高川小学捐赠了10台电脑和700余册图书。永新县副县长王斌平代表当地政府向金杜颁发了锦旗和证书,当地政府有关领导为“金杜课堂”剪彩。

  落成典礼结束后,金杜代表在当地领导和校方代表的陪同下参观了“金杜课堂”,并看望了家境困难的优秀学生龙江玲。张瑞新律师还以个人名义给龙江玲家送去了2000元慰问金,并鼓励孩子努力学习、早日成才。

  高川小学“金杜课堂”是金杜所继重庆合川化澄完小“金杜课堂”、甘肃安西四工村希望小学“金杜课堂”后捐资兴建的第三座“金杜课堂”。 2006年5月,金杜所合伙人王俊峰律师和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先生赴永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确定了选址。高川小学 “金杜课堂”建设历时十个月,工程受到了当地领导的高度重视。“金杜课堂”于今年8月底竣工,建筑面积500余平方米,极大地缓解了该校教室不足的压力,并成为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金杜所捐建第三个“金杜课堂”
当地政府有关领导为“金杜课堂”剪彩

金杜所捐建第三个“金杜课堂”
永新县副县长王斌平向金杜所回赠锦旗

金杜所捐建第三个“金杜课堂”
金杜所捐赠的电脑和图书

金杜所捐建第三个“金杜课堂”
参加落成典礼的学生

(摘自/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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