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曰:“业精于勤”,是很有道理的。勤可以补拙,变愚钝为聪明;勤可以生熟,熟可以生巧,勤可以出现创造。
我和刘桂明先生往来多年,他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一个“勤”字,他有三勤:
一曰:勤于笔耕。他身为《中国律师》总编,工作异常繁忙,但却笔耕不辍,不断演讲、不断写作、不断出书、不断攀登新高峰。显示其志不在官而在言的书生气质。
二日:勤于思索。他不是执业律师,却是律师界中最广交朋友的一个。可以说在律师界中“天下谁人不识君!”。他关心律师的现实与未来,提出了现今律师业面临的十大难题,既为律师鼓与呼,也为律师思与索。显示其以律师事业为已任的实践者的求实精神。
三曰:勤于求新。他守着《中国律师》这一隅阵地,目光却盯视着世界和中国法治的每一个新动向。他对美国大使、大法官、名律师、我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著名学者的采访、对话,都涉及到法治的一些前沿问题和前瞻性问题。例如,他将中国加入WTO前的一些思想顾虑,写出了《谁能与狼共舞》这篇意境很深的短文(巧妙地把中国人爱说的“狼来了”和美国电影“与狼共舞”结合起来)。显示其作为开拓者勇于求新的胸怀。
在刘桂明这本新著问世之际,仅以此“三勤”作为我们共同的勉励。
(《法治天下》已于200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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