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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议:反对宏观调控幼稚病
一句“房价远没回到合理价位”的讲话令投资者惊恐万状,个把小时让股市暴跌3%,六千亿财富灰飞烟灭。这样的“两会行情”可谓前所未有。
不客气地讲,本届政府对房价的态度前后十分矛盾。“非典”后唯恐房价不涨,奥运会后唯恐房价不降,如今是唯恐房价不大幅下降。政府对价格的直接干预原本就是非市场化的,而要在10年内完成房价的暴涨暴跌,经济不出现大起大落才怪。既然大家会拿出收入的一半以上解决住房问题,房价涨跌当然会对宏观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
认为房价回到合理价位就是房价的单方面下跌是幼稚的。从供给角度讲,土地成本、政府税收、配套设施成本、建筑成本、资金成本及其他中间费用加上合理利润就是合理价格。单从这一角度看,房价下跌的空间有但并不大。降得过多,一来供给会减少,经济会减速,遭殃的是平头百姓;二来供给减少后终将会引起新一轮上涨,结果事与愿违,徒有短期政绩。我的意思是说,国内房价回到合理价位的努力主要在增加收入,如果在维持房价稳定的情况下加快居民收入增长,10年内目标便可实现。凭什么要把该10年完成的目标压缩到本届政府的最后1年任期完成呢!
回头看,国内房改的政策导向总体上也是幼稚的。所谓房改,本质上是在改变居住资源的社会配置方式基础上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其中无非是市场配置与政策配置。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钱少的大国来说,市场配置也就是商品房的比例应当控制在35%左右。但实际情况是房改后20年商品房比例从0一路提升到68%,古今中外前所未有。那么,如今的政策性保障住房的比例真的达到50%了吗。我看还没有。所以,政府要做的事还多着呢。
其实,对于市场配置的商品房来说,使用房价对工资收入比来衡量合理价位同样是幼稚的。没几个人是靠工资收入买到房的。过去不是,今后也不是。中国不是,外国还不是。如果说购买商品房应当是个少数非工资或财产性收入高的社会群体,那么,较高的商品房价是合理的。合理到多卖一套商品房就可以多增加一套甚至几套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