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大话设计 |
近日两篇帖子讨论热烈,先谢谢大家积极参与!(虽有恶言相向却乃驳客特色),评论中,见仁见智见心见肺见公母,甚是好看。俺老顽童的帖子多少有些玩耍调侃,可大家却如此认真,让人感动。
借鉴
任何人、任何民族的文化进步都无法回避传承和借鉴,除非你是神仙,人类的知识与智慧本来就是一场永无止尽的接力赛,而借鉴也不应囿于古今中外任何一个范畴,人类因有借鉴的能力才得已有今天的辉煌。
借鉴的本意是学习前人的知识和成果进行再创造,以此不断地丰富和推动人类的认知和文明的进步,由于这个性质,决定了借鉴必须加以今天的创造而高于前人。
因此,借鉴绝不等于拿来,在知识产权方面,原封不动地拿来使用就是剽窃。
抄袭
和大家一样,我也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抄袭。但对于抄袭的批评,不应有古今中外之别,也不应以著作权过期为借口,抄袭就是抄袭,性质等同,没得商量。
这个世界很奇怪,偷钱包的为贼,可以当场击毙,而盗墓者却可以逍遥法外,尤为对盗古墓而发达者,人们羡慕景仰不已,甚至捧为英雄偶像。太不公平!
近期有个IQ很高的人在媒体上说:“现在内地的设计师还是一个仿造的过程,仿得很像,很聪明,但是很表面,没有灵魂。”
说得对极了!我们要好好学习他种那在祖宗的坟里找“灵魂”的妙法!
护短
都说我“护短”,我不认为,与其说是“护短”不如说是“解围”。
年轻人都会犯错误,批评教育是应该的,但不能漫骂和人身攻击,恶言相对不是讨论问题的办法。人之有常情,假如是自家小弟犯了点错误被人臭揍,他受不了了,还手了,更遭来一顿围殴,对此你能袖手旁观吗?
但错误归错误,还手归还手,围殴归围殴,解围归解围,事态总要有人出面来平息,对不起!这事俺就要管!
有人说俺这是自毁声誉,毁就毁吧,有时候,情比理重要,更何况,此“理”是混淆是非之理。
双重标准
有人指责我之前对某些人狠批猛批不留情面,而今却如此来“庇护”小马。
大家知道,法院的判决常常有这么一句话,“社会危害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呵呵!俺老顽童虽然不是法官,俺这儿也不是法院,但是非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广度是我不惜树敌发狠的唯一因素,而小马的错却是年轻人在学习成长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不足以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吧?
小团体
不用否认,也不必忌讳,深圳平协就是个小团体。
任何团体都会维护自身的利益,任何团体都不会十全十美,任何团体都会有反对者,太正常不过了。我们庆幸深圳有这个“小团体”。
这么有人气的小团体,其他地方有吗?
前天,王受之老师还用了许多溢美之词来赞扬这个全国独有的小团体,大家应该引以自豪,共同维护这个难得的小团体。我也衷心地希望各地都有这么个能够吸引设计师们一起玩儿的小团体,让全国每个设计师都有一个“家”的感觉。
关于获奖
总有人拿我和某某人来比较,甚至用获奖的数目为依据,高下之分,铁证如山。
呵呵!确实,我也很敬佩那些终其一身,获奖无数的大师们,值得年轻人学习。
说到这个问题,确实惭愧,不要说和大师比,就是和现在很多在校生都没的比。
有博友说我在国内外获得奖项不足20枚,太夸张了,我还真没那么多。
那么,你们知道我送展参赛的次数吗?告诉你一个非常确切的数字:俺老顽童入道35年来,总共参赛为7次(国内4次,国际3次;主动的3次,被动4次),获奖8个,(1金3银2评审奖2优秀)。仅此而已。
有人会问,真的吗?为什么不多参赛多拿奖呢?
这大概和个人的价值观有关吧。不想再赘,摘几句我博客曾说过的话吧:
“人与人不一样,有些人渴望得到象征意义的事物来证明自己的成功…”。
“与获奖相比,我更关注市场的反映,毕竟这是设计工作的唯一目的。”
“干自己喜欢干的事,干到自己满意,这就是做事的全部意义。至于别人怎么说都是次要的。”
当然,对没名气的年轻设计师来说,获奖还是蛮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