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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愉蹩脚乐评坏男人 |
分类: 醇酒醉影 |
这里着重强调的是:“好的”和“喜欢的”,这是两码事。举几个更浅显的例子:
a.姑娘们都喜欢坏男人。
b.客观的科学研究证明了蔬菜水果以及合理的饮食搭配更利于大家的身体健康,这也得到大众公认。那么我们称“合理饮食”是“好”的。但是,你可能更喜欢垃圾食品和暴饮暴食。那么,你有权利喜欢垃圾食品,甚至有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去吃垃圾食品,但是,你不能说因为你喜欢所以垃圾食品就是好的,并且对大家来说也是好的。同样,我们认为合理饮食是对大家有好处并且建议大家采用,但决不能因为它是“好”的所以就认为大家应该喜欢它。
c.在某个理性的角度去看,我知道阿根廷对德国的比赛前者注定会失败,但我喜欢阿根廷的足球。德国更“正确”(好),阿根廷更“好看”(让人喜欢)。但是当你作为一个公共传媒的从业人员在大众面前预测比赛的时候,你就不能因为你喜欢“好看”的足球所以就预测阿根廷会赢得比赛。
之所以着力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收到的投稿稿件多半要被我毙掉,原因很简单,文章作者一开口就是“我”觉得怎么怎么样,“我”喜欢什么什么,“我”不喜欢什么什么,这首歌让“我”感觉怎么怎么。通常我看到这种句子就会替作者惭愧,但我不好意思直接说:“以您的资历,还真的没有资格在公共领域,在一篇面对公众的评论文章中表达和炫耀你的个人姿态和好恶。
因为,至少,您可以看看国外的乐评人,不管是知名的还是不知名的,不管在知名的媒体还是不知名的媒体,(除非是某种特定的评论文体或者运用反讽和叙事的手法去评论的文体)他们好像从来都不敢或者说自觉没有权力在一篇媒体评论中发表个人感想,绝少出现“I”和“me”这两个单词,除非是引用歌词和对话。
对音乐的评论,你需要做的是针对公众,对专辑的来龙去脉,音乐的成分,影响,作用做出分析和论断,而不是谈论你个人与这张专辑之间的关联。
此外还有一个题外话:在中国,很多写乐评的人都会为唱片公司或者亲朋好友写一些宣传稿。大家可能会说了,乐评人不是要客观公正吗?怎么能写这个?废话,乐评人也是人,也要吃饭的。而且,可以这么说:宣传稿绝不会构成对读者的“欺诈”,为什么呢?宣传稿有两种,一种一看就是宣传稿,只要你智商超过一百但不达到二百五,就应该很容易明白哪些文章是写给读者看的,哪些是写给唱片公司看的,这根本没什么好争论的。还有一种你看不出是宣传稿,但它客观上为客户(唱片公司)起到了宣传作用,那是因为它的动机虽然是做宣传,但实际写成的文本却是按照客观的方式写成。动机不重要,效果才重要。如果一张唱片本来就做的很好,那我客观评论的结果也是它很好,又有什么不对呢。
前者正如虚假广告,比如一周能长高半月能丰胸之类的。你要是相信之后上当了,然后又说,电视台怎么能放这种广告呢?那么可笑的是谁呢?后者正如实实在在的广告,那你会不会跟电视台说:虽然你这广告说的是真实的,但是你能不能不收广告费,这样我才相信你是公正的。
再强调一遍:动机不重要,效果才重要。当你置身于媒体面对公众时,当你作为一个公共评论者时,那个作者“我”是隐身的,那个“我”是谦卑克制的隐身于客观表述之后,那个“我”绝不会急于跳出来跟大家一诉衷肠。因为“我”清楚的知道,你们关心的是音乐本身怎么样,而不是“我”怎么样。
你应该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不是雇佣知识分子,更不应该是一个膨胀表达自我的浪漫主义诗人,最后这个角色甚至跟知识分子不是一回事,正如乐评跟歌迷感受不是一回事。不是说乐评高于歌迷感受,而是说两者无从比较。我说根据鉴定苹果营养成分很高,你说薯条香脆可口让你心潮澎湃,那么严格来说,我们聊的不是一件事情。
所以,那些在文章中不停说“我”“我”“我”的朋友,你可能是一个对音乐很有鉴赏力的高端歌迷,你可能很想把好的音乐推荐给大家,但是你却很可能没有合理的方式,态度,技术,来告诉大家这些音乐是好的,而且并非是因为“我”觉得它好它就应该好。
我不能告诉你怎么做就能成为一个好的乐评人,谁也没这资格告诉你。但我能从编辑的角度告诉你,至少不要怎么写,你才不至于成为一个让编辑苦笑不得的最蹩脚的乐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