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J.law
(2009-04-01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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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菊花》由J.law发表在校内 2009-02-27 00:06
很多年前我有一个特别要好的女性姐妹,她姓林。中等身高,身材不算胖,可若称其为丰满?还真的算得上是丰满小带壮硕。长相现在想也算漂亮,毕竟她长的满像舒淇的,只不过是大了一号而已,所以那时候我常常毒舌的说:如果舒淇溺水而死,三天后从海里捞出来后估计就和林一抹一样了。
林带着浓重的东北口音,衣着接近于不修边幅,又或许她是整洁的...只不过品味不佳导致了貌似不修边幅的假象。嘴巴很爱吃,酷爱吃鸡脖子,其吃相之专业让人叹为观止,论古今中外能把鸡脖子吃到吐出来的骨头和化石标本一样干净的也只有她了。
她很爱穿一双厚底凉鞋,那是一双神奇的鞋。明明六月份买的时候是厚底的,可偏偏八月的时候鞋还是那双鞋子,鞋底却变成了平底。不知道她是锯掉了一部分,还是因为体重的原因让其鞋底重量不变体积却变小了?
林有一个男朋友是我们学校其他系的,林说她本来是不想读这个学校的,自身对服装设计也没有多少兴趣,仅仅是为了追随自己从高中就开始暗恋的那个人,迫不得已选择了这所学校。这样她就可以和他从高中同窗升级为大学同学,也算是自己争取来的爱情。每当想起她的选择我都发自内心的敬佩她的,至少这是勇敢的。不管年少时我们是否真的懂得爱情,不管在人生的那个阶段思想是有多么的幼稚,不管一切的一切能否开花结果对得起自己的选择,她都是个勇敢的女生。毕竟我坚信人生的一些遗憾是该责怪命运,另一些遗憾只怪我们自己不曾勇敢。
林的男友是一个带着些乡土气息的淳朴小帅哥,瘦瘦的,五官虽不能算是精美但也至少是让人舒服的,眼睛青涩中带着憨憨的透彻。林说自己上高中就喜欢这个低调的帅哥我是相信的,毕竟人落实到现实生活里都不喜欢丑男是真的,可若是画报上那些妖精一般的“美型男”走到了自己的身边自己也就对他没有了欲望,总感觉这类的男人眼睛里除了自己根本没有女人,潜意识里就把自己当成“天下第一美女”,女人和他呆在一起要么选择做他的保姆,要么做他的信徒。想闻闻男生应有的气味倒不如把鼻子贴到自己的手臂上,没准还真比他们MAN。
一些不自知的平凡帅哥其实是所有女生倾慕的首选,他要帅,但不是一眼就让人惊艳的那种,或许发现他帅仅仅是认识很久之后的一次生涩玩笑,之前你都没有太过注意他原来也满帅的。他不会那么的自恋,没有太多好衣服,也没有什么显赫的家底,你和他呆在一起有种想为他洗洗衣服,买点零食的欲望。当他某天打破沉默和你畅想一下他的未来,倾诉一下他们宿舍里的恩恩怨怨,你会幻想和他清贫的去私奔,然后他白手起家越做越好,功劳也有你的一半。憧憬的时候挺戏剧化的,也挺浪漫淫荡的。
林和他在家乡的高中连手都是没有牵过的,据她自己说。
某个炎热得连一丝凉风都没有得夏天,一个在学校对面租了房子的女生还是选择回家了,空闲的房子给了我一把钥匙,也给了林一把,说让我们看房子别浪费租金,也顺便有个姐妹们闲来聚会的窝。
某天晚上我大了电话知道林一个人在那,就走过去陪她聊天去了。
我:你和你男友怎样了最近?
林:挺好的,我俩每天都在这做饭,买烤鸭吃。
我:那你已经不是处女了吧?
林:哎呀妈呀,说这个干啥啊?
我:你惦记他这么多年了,现在这么有机会你能不把他给上了么?
林:你把我当啥了?我可没那么主动。
我:是么?
林:我们早就亲热了。
我:在哪啊?
林:刚入校的时候约会那次,就在学校小树林。
我:你们打野战啊?还在学校?也太奔放点了吧?
林:没做,就是彼此摸了彼此?
我:摸什么啊?在学校院子里怎么摸?
林:就快熄灯的时候在树林里摸彼此的下体。
我:汗!真像野人。
我:那你们现在应该早做N次了吧。
林:恩
我:性爱的滋味如何?
林:但是我还是处女!
我:你们经常性爱,然后你依旧是处女?这什么逻辑?
林:反正我还是处女,你就别问了。
我:你们两都是女人?他其实是花木兰变得?
林:说了你别问了!
我:到底怎么回事啊?你快告诉我啊。
林:那我说了!
我:急人!
林:我怕怀孕!
我:于是你们仅仅彼此手淫?
林:不是!做了!
我:不懂!什么啊!
林:我怕怀孕,所以每次都让他插我的肛门。
我:啊~~~~~!!!!
(我承认我当时的想象力太有限了)
我:你也太牛了你!你男友不是GAY吧?
林:绝对不是,我们就是怕怀孕。
我:大姐!你不疼啊?
林:就是感觉涨涨的,也不是很疼。
(我突然对眼前这个女生肃然起敬,因为她居然说不疼)
我:我服了你了。
林:有那么奇怪么?
我:我觉得你在这方面肯定能有大发展!
林:为啥?
我:你的起点就比别的女生高了2厘米。
我承认那个时候我有点没道德,这样神奇的新闻我没能忍住不和其他好姐妹分享,尤其是其他的朋友听了之后都笑的趴在地上捂着肚子,捶胸顿足不能自抑。让我分外的有成就感。姐妹们一传十十传百,这件“菊花门”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林也渐渐的透过别人知道了此事的流传。林从此没有和我说过话,即便是不小心撞见我也都如躲避瘟疫般的逃走。
后来很多不知道此事来龙去脉的人就问我
问:你和林过去不是很好么?现在怎么了?她干嘛总躲着你啊?
我:快,大家来这边。我告诉你们为啥会这个样子哈~~~
(好家伙!又说了一遍,笑的拍桌子打椅子的)
很多年过去了,如果不是这件“菊花门”估计我都不会记得林的存在了,我想在林的心中她也因此对我不能忘怀。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预防遗忘,增进友谊的新办法。
前几天一个N年不说话的老同学从我的QQ里跳了出来,告诉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她结婚了,顺便传了几张俗不可耐的婚纱照,我连声称赞:真漂亮,不错啊,不错。第二件事情就是她问我
她:你和林还有联系么?
我:哈哈哈,没有啊,我们怎么可能联系。估计她诅咒我多年了吧。
她:哎,谁让你当年把人家的性丑闻说出去了。
我:当年要不是我告诉了你们,你们会又那么多欢乐时光么?
她:也对哈。
我:缺德的事情我帮你们做了,发自肺腑的笑声你们享受了,罪孽我一个人承担了。您就别那跟我装正人君子了,再说那也没啥大不了的,每个人都有性生活,林也无非就是起点比你们高点。
她:我前几个月给她打电话了。
我:哦,她怎样现在?
她:她大学时候的男友和她在一起好多年呢,不过她说有一次她回到房子里发现她男友带别的女人在家睡觉,自己赌气当场收拾几件衣服就走了,以为男友会和自己来道歉挽回。没想到男友也没有再找她,最后一次她回那去搬自己东西时,发现那女人都把自己东西搬来了和她男友过上日子了。
我:哎
(所有90后的小朋友们,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过一首老歌———爱的代价。如果你没有听过,我告诉你我写这个故事并不想表达任何,仅仅是想起了那首歌曾经是我们中学时期的一份重要感动,深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