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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干预票证宏观调控杂谈 |
分类: 新闻和随想 |
国家发改委元月15日公布了肉、油、粮等生活必需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各地纷纷出台“物价临时性干预机制”实施细则,划定物价干预具体范围,江苏省甚至明文限定了哪几家大型商贸企业、哪些商品的最高涨价幅度,未经批准私自大幅涨价一律严惩。看来新年伊始,稳定春节前后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远比治理怨声载道多年的房价、医疗费和学费等问题更“病急”,更受中央的重视。
这是自“非典”时期以来,中央第一次出台“价格干预措施”。不难看出“措施”中的许多做法,与“非典”时期的物价干预办法一脉相承:划定商品范围,将过去针对普通商品的“备案制”物价管理,上升到像水、电、气等特殊商品的管理档次,实施“政府指导价”。但要知道,“非典”时期的物价问题与当前的物价问题绝非一样,这样的办法很难再起到“药到病除”的功效。
“非典”时期的物价问题集中在生活必需品、食品、消毒品、药品等上,操控范围不大,持续时间不长,没有必然性,而当前的物价问题却是日积月累的结果,不是偶然间发生的,带有根源性、普遍性和剧烈性,是经济市场化的结果。一纸禁令如能控制得住严峻的物价问题,那么我们搞的就不是市场经济。
2007年的物价问题是前年宏观经济出现问题后的后续反应,老百姓在“涨”声一片中度过了2006年,这一年水、电、气、煤在国家发改委(有人戏称是“国家发财委”)以“国际接轨”的名义“调高”后,生产资料价格再度升高,粮油的价格也一路直冲而上。钢材、建材、有色金属、煤油电价格涨了不少,服务项目价格也在悄悄涨,农副产品价格也跟着涨……随之而来的是各个行业的主要物价指数都正“蠢蠢欲动”。加工制造业、包装业几年前就有全行业“整齐划一”的呼声: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已经使他们利润十分低下,自己的产品也要涨价已是必然的选择。这就是现今物价问题,非一纸文件就能解决的原因所在。
近几年来,国家物价管理者们一直有一个认识,认为社会经济近十年来一直处在“低物价”运行环境中,认为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出现物价上扬是正常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临近节日就以“红头文件”这种非市场经济的方式强压物价,到头来,物价问题越积越深,已非涨工资、涨退休金所能承受。而事实上想以一再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方式,反作用于物价问题,只会适得其反,因为许多的行政文件都增加企业的负担,不出台惠民政策、减少企业的负担,价格只会一路上扬。
只要以原油、电、水、气、有色金属、钢铁、化肥、水泥为代表的上游产品涨价;只要继续片面强调国家利益、垄断行业利益;只要暴利行业仍然充斥着全社会,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继续缺失;只要社会乱收费现象继续存在,接受社会服务的成本继续增长,涨价绝非一纸文件所能解决,它只能是宏观经济的连锁反应。
试问:超市的牛奶涨价了,物价能追究谁的责任:超市的责任?超市会往奶厂身上推;奶厂的责任?奶厂会往牛奶农场推;农场的责任?农场会往饲料厂、养牛农户、水电公司身上推,你能追究到谁的责任啊,到头来只会推到近几年来国家发改委主导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来。
病急一方面会乱投医,另一方面也会迫使医生加重剂量。广东省人大代表朱某日前在参加两省时建议:针对低收入群体,当物价显著上涨时可恢复使用粮票、油票、肉票供给制度,便于计划经济手段与市场经济互相补充。笔者认为这倒是一个好政策。既然物价是一个连锁反应,只能由市场来慢慢化解矛盾,国家的干预在于政策引导和调控,对那些无法面对高水位物价的低收入群体,以票证的方式给予实际性补偿,这不失为一个好计策,而且会实质性帮助那些最困难的群体,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稳定职业和产业,物价在高水位时,他们只能受其害,而无半点益处,与其出台收效不会很明显的文件,不如实行票证供给制度,给最需要的人以最有力的帮助,然后通过市场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绝非一纸文件这么简单)的双重作用,慢慢稳定住物价。美国出现物价飞涨时,也曾使用过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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