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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要为扒窃成风负责

(2006-10-10 13:34:34)
分类: 新闻和随想

十一黄金周期间,您在旅行途中丢东西了吗?您逛街、坐公交车、购物时遇到扒手了吗?如果您丢东西了,别为自己看管物品不细心而自责,因为现在的扒手水平太高、人数增多、手段更猖獗,中国人十之八九谁没被扒手扒过?如果您没有遇到小偷,这才说明您真是一个不细心的人,您难道还没有注意到:大江南北、城乡之间、车上车下、人前人后,只要是人多的地方,哪里没有扒手?相反,如果你遇到公安巡逻人员,倒能证明你有一个好眼光。

现在的扒窃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不是少了,反而更加猖獗。不光大城市是“重灾区”,中小城市也是“泛滥成灾”。北京市在今年国庆期间就抓了扒手100多名,这还是仅仅在茫茫“扒海”中抓获的部分“撞枪杆者”。笔者随机调查了20多个QQ好友,被扒过1万元以上者占10%1万元至1000元占35%1000元以下者占55%,无一幸免!其中被盗过重要证件者(整包整件地被扒)占30%,其中有1人遇到“好心”扒手,取回被盗钱财、手机后的空包。一次在商场陪爱人选购手机,一个柜台导购员拿手机刚被扒走的她开玩笑说:不用说,看你们选好了就买就知道你们肯定是手机被偷了,我差不多一天要遇到两三个你们这样的人!

人民深恶痛绝扒手,那些扒手“扒”人不眨眼睛,不管是老人、小孩,不管你是救命钱还是重要资料,只要看准了,就会使出让人眼花缭绕的手法,悄无声息地“转移”了别人了财富。湖北、山西等地人大代表一再向当地公安部门提交要求重视“反扒”工作的提案,各地新闻媒体也不断宣传“反扒攻略”,褒奖“反扒能手”,部分网民、退伍军人、业余青年自发成立“业余反扒队”。在反扒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为什么扒手越来越多了?

一家电视台曾采访过一位已悔改的扒手,他批露了其中的原因说:越来越多的“游民”发现做扒手(也就是偷),比“坑蒙拐骗”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一是公安治安处罚太轻,有钱罚点钱,没钱坐几天,很容易逃脱重罚。而搞诈骗、抢劫,在《刑法》里是少则三年、多则无期的重罚。二是反扒人员数量与扒窃“广阔战线”比少得微乎其微,而且真正有实战经验的治安民警一般不管这事,被扒者一旦被小偷得手往往投诉无门、报了案等于没报。而搞诈骗、抢劫由公安经济案件队伍和刑事案件队伍处理了,只要一报案立即就立案侦查,天网恢恢,与当扒手比实在是“犯不着”去做。三是有些公安部门给扒窃者实行“积分制”(被抓达到多少次后才收监),而且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咱小偷也是人,也有名誉权、肖像权等诸多人权,只要通过几次冒险,不断“积累经验”很容易不被抓到。而搞诈骗、抢劫就触犯了刑律,那将是一生中洗也洗脱不掉的罪名。此外,一般各地公安没有设专门的“扒手劳教所”,如果把扒手全抓到了,拘留期间圈养他们反而成了问题,因此各地公安一般不太管反扒工作,社会上压力比较大时,一般搞一次“光有雷声不见雨点”的“专项打击”,或者组建几支业余的“反扒”小组,抓几个典型就算了,过去反扒队员有指定的任务,现在取消了,很少有人管了。扒窃成风原因是这样水到渠成了!

那么扒手队伍日益壮大,正在向年轻化、平民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公安又一直不愿花大力气治理这股邪气,而且全社会正在形成一种“只要别扒我,扒别人我管不了”的恶劣风气,这种社会治安环境和风气谁来管?这股邪气还要刮多久?今年910日一封《今天,我干了一件极不男人的事》帖子在网络上被广为流传:一位年轻网友在手机充值时目睹扒手作案,不敢上前制止,事后认真忏悔了自己见义无为的行为。他当时的想法就是这样的:我抓了他,公安又把他放了,事后出来找我算账怎么办?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事后有人通过网络调查,只有10%的人愿意站出来抓那名扒手,原因还是那一句话:公安员不会重视打击扒手,过两天他会出来报复我们的(见西祠胡同)。

各地现有的反扒队员,大部分都是业余反扒队员,他们没有公安部门自有的人身伤害保险,也没有公安人员处置权利,只有“扭送”嫌疑人的权利,行动诸有不便。即使有反扒专业民警,具体职责和业绩考核,各地公安内部也没有明确建立,各地经常出现民警不过问市民遭扒窃后报案的情况,人民很有意见。因此,用类拉氏的话说:反扒“成果”的增加速度还达不到扒窃事件增加的速度,收效十分微薄。现在有人提出来(我想一定是扒窃受害者):对扒手要以暴治暴,干脆把他们腿打断或胳膊扭断,否则他们只会“进”去一两天,随后还会出来害人,甚至报复别人。我想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公安部门能说什么?你们还能漠视这个问题吗?

我们很高兴的看到,已有一些地方的公安局长面对人大代表和民意代表的质问,提出了由公安部门组建“反扒大队”,加强公安部门反扒职能的做法。他们率先承认,公安部门对扒窃打击不力,确实在某种程序上造成了扒窃日益泛滥。湖北荆州市公安局直接请人大代表到局里指导反扒方案(见荆州市人大信息网),这说明:公安部门正视反扒工作、主抓主导反扒工作十分有必要。

据前一阶段“城市论坛”公布的统计结果:房价、就业和治安已成为全国大中城市居民眼中满意度最低的三大领域(据人民网)。而从宏观环境方面看,治安和中国国际地位、经济发展情况一道,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认可程度不断上升。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公安部门重视打黑恶势力、重视重特大刑事案件,却一直不重视自己在反扒窃这个热点问题中的责任。据统计,全国杀人案件破案率从2000年的709%提升到2005年的872%,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逐年提高,打击犯罪力度逐年增大,刑事科学技术不断得到运用,涉黑案件越来越少。在江苏南京,96.7%的居民对警方办案能力表示满意。而老百姓一旦提到属于微观治安的反扒,则个个摇头,所以就出现了上述两个完全不同的调查结果。

中国警方在打黑恶势力和重特大刑事案件中,为警徽争得了荣誉,深得老百姓爱戴,却在区区反扒工作中,作为不够,助长扒手势气,为警徽蒙了羞,理所当然地让“人民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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