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香烟的过分高档化
南京卷烟厂公然在高速路上打起了印有“厅局级的享受”的宣传标牌,在国内掀起了一阵“舆论讨伐”。虽然,当天晚上,该广告就被悄然撕下了,但在社会正义面前,“厅局级的享受”的宣传标语,已远远不啻是被口诛笔伐后立即撕毁那么简单。
敝人谗烟,近日路过一家高档烟专卖店,试着想买一包40元/包的“厅局级”香烟抽抽。到了柜台一看,真是傻了眼。不用说“厅局级”让人“望而却步”,60元/包、80元/包、100元/包可以够得上“省部级”的香烟竞有10多个品种以上!如果按体积算,这些香烟的价格远远超过了月饼限制销售价格。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接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现实呢?
高档的月饼包装,掺和一些名酒、名茶,甚至是金银首饰,在这几年已深受打击,因为它滋生了社会的物欲和腐朽,但和这些香烟比起来,笔者认为单从价格上考虑,还在“情理之中”,因为它毕竟有与价格相符的酒、茶、金银,它的罪责只在乎滋生了腐败,但如果购得送送长友,有什么不可以?而香烟一点,皆烟、气、灰尔,凭什么卖这么高的价格?熟悉一点制烟工艺的人都知道,香烟的主材料价格并不高,而且品质上差异也不大(烟丝仅在符合自然条件的地方生产),价格上有所不同的,往往是香料等辅助材料、很简单的加工工艺、包装和追求的利润的不同。恕我直言,所谓“厅局级”的香烟还不如“红河”中档香烟,我想“省部级”的香烟再受人崇拜,也不过如此。
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月饼的高档化有人管,而香烟的高档化就没有人管?在同样的《价格法》面前,两个性质相近的事实面前,“疏于管理”的却是于人有害的香烟,这难道不是怪事吗?
我想究其原因,还是生产者的社会地位不一样造成的。烟草生产企业都是国内的纳税大户,他们拥有国内一流的生产、办公条件和令人羡慕的工资、福利待遇,烟草专营管理更是让他们有“高人一等”的地位。而区区生产月饼的,信手拣来,要怎么治就怎么治,当然拿来“开刀”的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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