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论》笔记——第一卷:论知性,第一章:论观念、它们的起源、组合、抽象、联系等
(2018-12-16 16:06:08)
标签:
读书人性论休谟哲学 |
分类: 哲学笔记 |
第一章 论观念、它们的起源、组合、抽象、联系等
第一节 论人类观念的起源
知觉分为印象(感觉)和观念(思维),前者强烈地进入心灵、初次出现于灵魂,后者则是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意象。
知觉的另一个分类维度是简单和复合。
印象与观念是成对出现的、类似的。简单观念是简单印象的精确复现,从而可以推出复合观念也是复合印象的精确复现。
印象在前、观念在后的经验告诉我们,印象是观念的原因。在某些特殊的例子中,简单观念并非来自于印象,不过我们可以忽略这种情况。
原始观念可产生次生观念,因此可以说一切简单观念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印象——这是我在人性科学中建立的第一条原则。
第二节 题目的划分
印象分为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感觉印象诸如冷、热、饥、渴、苦、乐等,在心中产生一个复本即观念。苦、乐观念回复到心中即产生反省印象:情感、欲望和情绪。
第三节 论记忆观念和想象观念
印象出现于心中之后,又作为观念复现于心中。活泼的复现介于印象与观念之间,是为记忆;微弱而纯粹的观念则为想象。想象不受原始印象的次序和形式的束缚,记忆则受束缚。记忆保存观念的次序和位置,而想象可以自由地移置和改变它的观念。
第四节 论观念间的联系或联结
简单观念的分离和结合是受某些普遍原则所支配的。简单观念通常有规律地联结成复合观念,因此简单观念之间有某种结合的线索和联结的性质。这种联系并非不可分离的,而是经常占优势的一种温和的力量。
有三种产生联结的性质:类似、时空接近和因果关系。
“类似”性质不言自明。
想象的“时空接近”的性质来自于感官根据其互相接近的次序来变更对象的倾向。
因果关系以后再研究,其在想象中产生的联系最强烈。
这些关系有传递性,但强度依次减弱。
三种关系中,因果关系的范围最为广泛。不但当一个对象在另一个对象中引起任何运动时,而且当它具有产生这种运动的能力时,这两个对象也被因果关系联系起来了。这是一切利益和义务关系的根源。
这些原则归结为人性中的原始性质,哲学家需要约束探求原因的过度的欲望而满足于实验的结果。
复合观念产生于简单观念在上述原则下的结合,是构成思想和推理的共同题材。复合观念分为关系、样态和实体。
第五节 论关系
关系指简单观念形成复合观念的方式之一,哲学家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联系原则的比较题材。七种关系可认为是一切哲学关系的根源:
- 类似:类似关系并非普遍。当一种性质过于普遍从而为许多个体所共有,我们就倾向于不认为他们是类似的。
- 同一:应用于恒常和不变的对象,是一切具有持续存在时间的存在物所共有的。
- 空间和时间。
- 数量:定量的比较。
- 程度:定性的比较。
- 相反。
- 因果。
差异是关系的否定,分为数目上的差异(与“同一”相反的差异)和种类上的差异(与“类似”相反的差异)。
第六节 论样态和实体
我们的实体观念,只是一些特殊性质的集合体的观念。
实体观念和样态观念都是简单观念的集合,这些观念被想象结合在一起。我们给这个集合体起一个名字以便向他人提起。
二者的区别是,我们认为“实体”是各种性质寓存于其中的一种不可知的“东西”,而样态观念中就不存在这样一种“东西”。
第七节 论抽象观念
贝克莱认为,不存在抽象观念或是一般观念。一般观念都是一些附在某一名词上的特殊观念。
抽象观念要成立,只能通过这两个途径:或者同时表象一切可能性质,或者根本不表象任何特殊的性质。第一个途径显然是荒谬的。以下证明第二个途径也是行不通的。
“差异区别分离原则”:这个原则以后还会多次用到——一切差异的 对象都是可以区别的,而一切可以区别的对象都是可以被想象和思想分离的。
通过两个命题证明第二个途径行不通:反驳命题1:对于任何数量或质量的程度如果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概念,那就无法设想这个数量或质量。
反驳命题2:心灵的才能虽然不是无限的,可是我们能在同时对于一切可能程度的数量和质量形成一个概念,这样形成的概念不管是怎样的不完全,至少可以达到一切思考和谈话的目的。
- 对反驳命题1的论证1:根据差异区别分离原则,表示程度的细节无法从一般观念中分离出来。
- 反驳命题1的论证2:印象一定是包含了数量或质量的程度的,而观念既然来自于印象,所以必然也包含着程度,即有一种确定的数量和性质。
- 反驳命题1的论证3:不存在只有数量和质量而没有其程度的对象,所以也不存在这样的观念。
反驳命题2的论证:为什么说抽象观念表征了不包含程度的数量和质量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抽象观念实际上是这样一种东西,即我们对于一切可能程度的数量和质量形成的一种概念,而这种概念虽然不完全,但用于一般谈话或思考的目的是足够了。
从另一个角度说,抽象观念是我们用来表征许多类似对象的名称。当我们一听到这个名称,脑海中反映出了两方面的东西:一是一个个别对象的观念,包含了其所有细节;二是一个习惯,这个习惯会唤起我们可能需要的任何其他的个别观念。所以,用我们认为是抽象观念的这个名词实际上是一种我们在思考其所指的全部观念时的一种简化。
也就是说:一般观念 = 特殊观念 + 习惯。以下予以说明。
- 大数字的观念只能依靠这种习惯才能形成。
- 一个单字可唤起一种习惯。
- 这种习惯让我们即使不在自己心中展开复合观念所由组成的一切简单观念也可正确地进行推理。
- 想象可以迅速地搜索到一个一般观念所涵盖的所有观念。
对一般观念即抽象观念的总结:观念就其本性来说既然只是特殊的,同时它们的数目又是有限的,所以观念只是由于习惯才在其表象作用上成为一般的、并且包括了无数其他的观念。
#读书笔记/《人性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