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把人打死判死刑吗?
(2013-09-26 21: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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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瞎侃求实夏俊峰城管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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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夏俊峰的事儿很热门。有位网友问:“城管把人打死判死刑吗?”我觉着值得思考一下。
另外,今天我们大学同学的微信群也说这事儿。我说了句该杀,就被某位同学扣了个“要么父母是既得利益者,要么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帽子。后来又有位同学贴了个近些年来城管打死人的收集贴。我问核实过吗?他就让我去核实了。
几十个案子没工夫都查,按时间顺序选了最后5个。以下是结果:
-- 刘建平(女)脑梗阻死亡,无外伤。法医要求再次尸检被家属拒绝。记者采访其家人被家属拒绝。
-- 完全是网传,无任何相关新闻。
-- 潘怀用(原文的潘怀应是笔误)27日与城管发生争执,29日晚送医死亡。死因是支气管肺炎导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无外伤。
-- 完全是网传,无任何相关新闻。
-- 邓正加这个最靠谱!死因是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肇事城管已被逮捕并立案。8月以后貌似没有媒体继续跟这个事儿了。
综上所述:
1. 没有完整姓名的案子大家需要多个心眼,很可能是假的。
2. 被“打死”的(不止是最后那个,还有搜索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的几起)受害者都身有隐疾。我记得从哪儿看到过,其实赤手空拳几乎不可能打死人,除非真是练过的,或者死者有隐疾---这个我不确定,希望老引老柒那样专家指正。
后面这条我估计也是为什么城管打死人而不判死刑的最主要原因。
最后我想说:城管里头的害群之马确实不少,但城管也是人,也有妻儿老小。不是每个城管都该死,杀城管也应该负上法律责任,尤其是背后下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