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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又上法庭了

(2012-10-27 08:48:39)
标签:

罚单

法庭

同事

上诉

汽车

分类: 地主瞎侃
牛同事的老婆又拿了个交通罚单,这次是超速,牛同事理所当然不可不戒的再次走上了法庭。

在上庭之前,他通过法院给当地的警察局发了近10份传票,要求警察局的执勤记录、训练手册、警察配具的说明书等等等等。

第一次开庭,他两口子都去了,警察也去了,同时还带去了那些资料。牛同事对法官表达了不满--警察没有按照传票上的日期按时把资料寄给他,现在才给他非常不公平,因为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看完,无法据此进行对自己的有效辩护。法官同意,问是否可以延期开庭。牛同事再次反对: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享受speedy trial(既从被告说“无罪”之后45天之内必须开庭审理)的权利,而本次无法开庭责任全在控方(警方),故应该依法宣布案件解除。

法官不同意,强行把案件延期,牛同事当即宣布可能会因此提出上诉,并要求将自己的抗议记录在案。法官同意,并当着大家的面指示法庭工作人员安排再次开庭的日期---而且一定要确保那天他轮休--让其他法官来和这位难缠的被告折腾吧!

再次开庭,那位警察这次可不是一个人来,还带了3个警察同事在法庭上旁观,不知是壮胆还是展示自己的威风。

警察先陈述开罚单的经过:发现被告以85mph的车速在限速65mph的公路上行驶。时间地点人物,清清楚楚。

牛同事发问:你怎么知道我老婆的车速是85?
警察:雷达测速,这有记录。
牛同事:警察局提供的该雷达使用手册显示,该雷达每两年必须调制一次,以保证其能正常工作。你知道你所用的这个雷达上次是什么时候调制的吗?
警察(尴尬):不知道。
牛同事:是3年前,这说明事发时你无法保证该雷达仍能正常工作!另外,警察局训练手册特别注明,使用此型号的雷达必须有执照。
警察:我当然有执照。
牛同事:我还没说完,警察局规定每年都要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保持该执照有效。你今年考了吗?
警察(脸红):估计是局里忘了通知我了。
牛同事:这意味着不但雷达不可靠,而且你当时根本无权使用那个雷达。
警察:好吧。可就算没雷达,我可是亲眼看到你老婆超速的。我干交警11年了,从来没出过错,也从来没输过一场官司!
牛同事:请问你第一次看到我老婆的车距离你有多远?你做出超速判断的花了多长时间?当时的距离又是多远?
警察一一作答。
牛同事当场口算结果,按照警察给的数据,他老婆的车速是50多mph!低于限速65mph。
法官说话了:就差了几秒,估计是记错了,关系不大。
牛同事:差了40%呢!

警察当时已经气得快说不出话来了。法官宣判:被告有罪!警察长出一口气,大声说:“我回家了!”这场法庭辩论进行了超过一个半小时,估计大家都累了。。。

旁边法院的工作人员和牛同事说:你准备的真够充分的,你这样的被告我还头一次见,其他的几乎都是在说自己有多么惨。牛同事淡淡一笑:这事儿没完,我会上诉,并马上会给开传票要求此次法庭辩论的录像和笔录。

听到这些,法官和法庭工作人员的脸色都是一变。其实他们不知道,这位牛先生是该地区交通法庭第一个上诉并且成功的---他对这套程序毫不陌生。

碰上这样爱查资料爱学习的工程师,也算是这些警察和法官们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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