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如是,更可悲!
(2009-08-06 03: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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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果如是,更可悲!
我的博文《知耻近乎勇》,又一次引来了一些看法相同的朋友的留言支持,同样也又一次招来个别持不同立场的人士的非议。我说“又一次”,是因为我上次就“高田芳行馆”写的那篇文字有个别人士在留言中问我的动机是什么;这次又有人说我这是“倚老卖老”,是“借题发挥”……。干脆就把这位朋友的留言全引在这里罢:
黄老先生怀古是可以,倚老卖老就说不过去了,自己受了打击,仕途或者学术之途不顺,也不必借题发挥用一时之错来危言耸听,把人家往死里整。我相信大部分中学生从来不知道“韦氏注音”为何物,本人硕士学位(不巧也是清华的)也看不出常凯申的错误~~人不是机器,总有对错,我相信您的文章也未必都缜密精准的滴水不漏吧。
我写这类文字的动机是什么?一句话,就是感到蒙羞!所谓“骨鲠在喉非吐不快”也。当然,要说只是为了痛快也不对,总是想“亡羊补牢”获得一点效果,不幸,总是事与愿违,人家总是摆出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说说官话,打打官腔,或者反讽几句以解嘲。比如这位也是清华的硕士,不管你受没受过谁授意,你客观上是站在“不知耻”者的立场上说话的,说不定你真的是一位“这个体制下培养出来的扭曲人才”的既得利益者!
犯了错误,不但是为个人,而且还为学校丢了丑,是够痛心的,但这是知耻的表现,还有希望;但如果硬拿不是当理说,就要不得了。实际上,我每逢动笔写这类文章,总是掂量再三,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例如这次,我把文章写好了,打印出来给常在一起“位卑不敢忘忧国”的退休老头看,其中包括一位与历史系关系很近的人,他看了怀着怜悯的心情说:“我不看了,王×现在心情很难过,连累得他的母亲也很伤心,觉得给学校带来了麻烦……”。我听了也犯了犹豫,甚至想不发了。但其他人不这样看,他们主张发出去,他们觉得我的文章的着眼点是“上梁”,而“上梁”中的某些人一贯刚愎自用,文过饰非,不有点刺激,是更难收到效果的。所以最后还是发了,好在这只是一篇“博文”,属自己备忘和内部交流性质,影响面终归是有限度的。
对于同样一件事,总是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万不可以以己之心,度人之量,有意无意地“卫护”错了目标,为不良张目。学风问题,这不是个小问题。如果总是模棱两可,是非不分,寡廉鲜耻,长此下去,学将不学,校将不校。陈寅恪先生有言(大意):“学德不如人,此实吾之大耻;物质条件不如人,又何耻之有?”;张荫麟说:“写文章要有‘作家的尊严’;埋头学问,少作肤浅文章;,没有学问的人,无论你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随处都是要被人轻视……。”当然,人无完人,谁都免不了犯错误,但出于某种功利目的,用伪劣所谓“成果”误人,这是不能姑息的。这位博友开导我说:“您所说的系主任再不堪,至少他还在支撑这个系来给大批想科研想出成果的人创造物质条件……”,呜呼,我们今天大批在学校从事教学和科研的人的“物质条件”,竟要靠这帮跑单帮式的分子的赐予!?果如是,则更加可悲!
总之,如果我在行文中无意伤害了这位副教授,我可以向其表示歉意,但原则还是要坚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