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非艺术有分(关于艺术定义)……
(2013-04-06 15: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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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非艺术有分(关于艺术定义)
艺术与非艺术有分别,否则意味着取消了艺术。艺术定义是活的,是根据艺术实践的历史发展而不断修改或调整的,不可能有永恒不变的死定义。在艺术历史的实践中人们自然会有哪些东西是艺术和哪些是非艺术的领会和判断,自然会有对艺术的“模糊定义”。
一般说来,艺术是符号表现,有技术的含量,有手工或手艺性、身体执行性或表演性。这样,完全的机械制作品或复制品就不是艺术(假唱不是艺术)。
艺术的符号表现,可以是文字语言的、声音的、图像或图画的、其它物质材料的、身体的等等。但符号表现不就等于艺术。如,一般的书写、说话、发声就和书法、诗歌、音乐演唱有别。艺术符号表现的基本要求:意蕴丰富或有“意义密度”,如“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诗句就明显与说话有别,其意蕴丰富,符号的意义密度高,难以用另一种语言翻译或转译而不失其原汁原味,且情境交融,语言的情境化、押韵化,都体现了意义密度或意义浓缩(意蕴),能指(声韵)本身与所指(诗的内容)密不可分地共同在构筑意义或诗意,给人留下无限的解释空间。
中国写意画注重和讲究“用笔”或“笔法”,其线条与一般示意图(比如股市行情图表中的线条)相比,前者有意义密度,有“血、肉、筋、骨”,有精气神,后者则全无,它只起指示作用,本身不具有让人品味、体验、感受的意义。这说明了画家的线条与画家本人的“精气神”、性情、身体状态、心理状态、情感状态等密切相关。由此可见,“意义密度”的含义也包括艺术家本人身心状态在内——艺术作品与艺术家的人格人品密不可分,“密不透风”地关联着,与艺术作品具有“相关性”。所谓“艺如其人”、“画如其人”、“戏如其人”都和“意义密度”相关,意义密度来自于艺术家本人的修养、人品、学识、境界等综合方面。因此看艺术家的某一件作品,往往就能“艺如其人”地看出或“识得”这个艺术家的总体人格(以别见总,见微知著,尽精微[细密]见广大。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艺术即例示”)。因为,艺术作品的来源是艺术家的人格,人格艺术化或成为活的艺术作品的话,就会有相应的艺术作品。
西方艺术史上有过许多艺术定义,如艺术即模仿,艺术即表现,艺术即经验,艺术即创造,艺术即游戏,艺术即形式,艺术即实践等等,但没有一个定义是尽如人意或不被推翻的。这说明了艺术是难以用概念语言或对象化的语言方式来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艺术本身是非概念的、非对象化的。
古希腊的艺术泛指人的一切活动。包括我们今天所说的手艺和科学在内。古希腊有诗歌,音乐,舞蹈,音乐,绘画,雕塑,悲剧等概念,但没有将它们统一起来的艺术概念。古希腊人常用缪斯女神来概说艺术。缪斯有九个,分别掌管历史,音乐和诗歌,喜剧,悲剧,舞蹈,抒情诗,颂歌,天文,史诗。
中国古代没有“艺术”一词,有“六艺”,分“小六艺”、“大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小六艺”;《易》、《书》、《诗》、《礼》、《乐》、《春秋》六经即“大六艺”。
艺术在中外历史上是从广义的艺术(或艺)逐步演进才有了狭义的艺术,而且至今(十多种)艺术的品种或名目还有增添趋势,如装饰装潢艺术、服装艺术、平面设计、环境艺术等等(其中学界也有争议)。
总之,艺术与非艺术有边界,尽管边界有一定的模糊性。但只要有人类存在,艺术就存在,边界也存在。二十世纪前卫艺术家曾经主张“艺术终结”,但最后终结的恰恰是激进过分的前卫艺术,其它的传统或现代艺术或通俗艺术等非但没有终结,而且越发繁荣。艺术不是理论或哲学,不是理论家宣布艺术终结就会奏效的。艺术是一种“前理论”的审美文化现象,艺术天才为艺术提供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