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深秋,我提起一口小皮箱,沉默地离开了故乡。我不知道,当我的脚迈出的一刹那,我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十月的北京,阳光很灿烂,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年。这一个深秋,我又将远行,跨越寥远的太平洋,去往异国它乡。也许将终老于斯。
说好了走之前回故乡一趟,远行总该有个轰轰烈烈的形式,似乎方显隆重。好像已期待这个仪式很久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却终究决定这次不再回去。
前天《中国女性》采访我,有关“故乡”与“回家”的话题。我说,一个从来没有离开过家乡的人,是没有故乡的。“故”——“曾经”,故乡,就是永远回不去的地方。
我回不去了。
记得来京后第一次回故乡,歌舞升平,夜夜笙歌,多么令人迷醉的狂欢哪!仿佛几辈子的寂寞,几辈子所欠的欢乐都给弥补回来了。一夜,酒至半酣,面对满屋子的人,说:我要统计一下,到底有多少人喜欢我。现在,喜欢我的人举手!醉眼朦胧之际,只见所有的手臂齐刷刷举了起来,像密密的森林。
大笑。以为自己是一个太受欢迎的人。年少轻狂,尽管已过了年少。依然轻狂。人不轻狂,枉了这浓情密意的狂环之夜。
只是,所有极致的美,极致的快乐和幸福都不会重来。有过,已足。
回京时,N拉着我的手,依依不舍,痛哭。伊是爱憎分明之人,她为我的离开一次又一次当众痛哭。伊也是我这辈子为之付出最多的同性朋友,感情及其它。还有F。
我做不到重“色”轻“友”,有了“色”,还要“友”。T专程从上海来京送我,十一的长假都奉献给了我。欣慰她更成熟更美丽了也更自信了。
妈妈和姐姐都来京了,还有哥哥也一直陪着我们,很奢侈。
亲人都来京了,似乎不必再回故乡。这好像是一个理由。
古人说,近乡情怯。
人同此心。
在这里,我向我的故乡告别。我不想再去描述思乡或眷恋,此类情愫我在《疼痛》一书里已表达过太多。有些东西埋藏在心里或许更好一些。
我只想说,我走了,我会记住故乡所给予我的一切。
珍重!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