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益忻教授:再次强调“消费权”经营
(2011-04-27 15:46:14)
标签:
市场经济顾客消费权杂谈 |
分类: 客户经济 |
从企业经营运作的标的来看问题,企业经营的本质乃经营顾客委托给的消费权。
(1)
(2)
产品服务约定涵有的使用价值之释放完毕之前,始终拥有着自己的消费权。比如说,汽车等等之召回制度即表明,即买的产品来了——顾客的消费权证(附着在货币上)交给企业了,接下来的正是这种权利的实际使用,汽车要是出了问题公司就得召回(使用中退货)。
(3)其实,顾客消费权并不是从产品买回开始消费时才生成的,它是从顾客一开始拥有某一定量货币时就生成了。
(4)消费权体现着顾客的一种价值主张。如上所说,这在品牌上表现最明确。显然,一个企业的卓越品牌的一定含量中就包涵有顾客消费权内容。
(5)所谓人权,人的生存权,只有获得消费权时才算真正获得了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