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一士拿刀出门杀人,其妻及妻妹阻止,被砍死,邻居出现,被追至厨房砍死,其继续到目的地把小店的店主砍倒,又砍伤其他人,该店主送医路上身亡。
姑不论此中有何恩怨,舆论认为此人有精神病,似乎人一凶残杀人,最后总说有精神病,这就引起了人们对法律的叹息:精神病都不用偿命。也引起另一种担忧,若杀人者都假精神病逃离偿命与罪刑,那社会上杀人的精神病人会不会越来越多?
期待政府在立法量刑定罪上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常人与精神病人在法律面前应一视同仁,不搞特殊!这样才可杜绝不法分子的过份聪明与人心惶惶。现在有暴力倾向的人似乎也多,不要等下也说有精神病免刑,还要劳人收容治病。假装精神病真的太容易了!当然,一个人发展到打人杀人,你说他精神上没问题也不可以。故,对精神病人网开一面实实的是错的法!如果真有这样的规定与条法,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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