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戴首饰,因为嫌麻烦,而且怕丢了心疼。
即使偶尔需要戴一两样搭配衣服,我也挑那种自己取下来都很难的——比如很紧的手镯,或者穿进耳垂的耳钉。这样一来,连我自己取着都要花半天时间,就更不会被人抢走了,估计那贼的心里素质不会那么好:站在一边用刀子抵住我的腰眼,然后带着我找个水龙头,等我一边在手上擦肥皂,一边吭哧吭哧褪手镯,一边哭兮兮的说:“大兄弟,我上有80老母,下有7岁幼儿……”。
而且我那只翡翠镯子看上去也不会招人注意——片刻不离身的戴了10多年,被我常年在灶台洗碗池边磨损得表面都花掉了,从抛光面逐渐变成磨砂款。想当年,为了买一只好点的翡翠手镯而不被奸商欺骗,我在昆明跟一家玉器店的掌柜爷爷学了一个多月的翡翠鉴定。知道了玻璃种、冰种、藕粉底、水头、绿根、红翡绿翠紫春等等术语、也知道原来A货B货C货乍一看上去差不多,可事实上却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一个月认真学习的结果是,我虽然没有成为一个赌石高手,但是基本上再买非文物的翡翠物件是不会再上什么恶当了。
这只翡翠镯子是先生送我的,买的时候花了将近3000块,他那时工资不过2000上下,也算是某种形式上的倾家荡产。镯子是扁框的,很纤巧,那时候我身上的文艺气息还比较重,为了配手镯,还特地穿了短款的布旗袍上衣,蓝底白花,下面配一条黑色九分裤,头发用簪子挽成发髻。晚饭后在昆明的江岸小区一带散步,跟骑三轮车的小贩讨价还价,然后花三五块钱,买一大把鲜艳的玫瑰花。
换成现在的我,打死我也不会再穿那样的旗袍上衣了,立领系上领扣就热得要死,要是把它松开,整个人立刻颓唐起来,好像电视里刚刚被被欺凌强暴过的大家闺秀。而且要收腹,时时刻刻不能忘记吸气,一天下来肋骨条都酸了,这种衣服就是为了让别人看着舒服而让自己遭罪的——我现在一把年纪了,已经不想再受那样的苦了。
那时候头发茂密,簪子是木簪,绿檀的,晚上睡觉拔下簪子闻一闻,除了檀木特有的香气,还有自己头上的发香。简直文艺透了,文艺到睡觉都不好意思流口水,要是实在不小心流了口水,也要赶紧惭愧的把枕头翻过去睡干的那一面。
后来,又开始喜欢银的首饰,贵州苗族有佩戴银饰的习惯,从头冠到项圈到手镯脚环,姑娘们穿着精心绣制的绣片,戴着满身银光灿烂的饰品,步步生莲,经过身边时身上的银饰发出窸窣脆响,赏心悦目。
我的银首饰当然没那么夸张,仅有一条小鱼项链、一只镯子和才买的一对银球耳环。三样东西都很简单,银色小鱼是在银器店里定制的,镯子是最简单不过的老款,银球耳环看着也并无出奇之处,可是它却很百搭,配女人味十足的低胸连衣裙也很合适、陪T恤牛仔也不抢眼、就算穿上冲锋衣背着登山包戴着它,耳垂边也只略微闪烁一点银光,浑然天成。
黄金其实不俗,俗的是戴它的那些人——若把饰品当成炫耀财富的工具,那么就算戴一朵空谷里采来的兰花都是俗的。
黄金的颜色纯正澄明,有一种端庄雍容的气场,它不该像银饰的款式那样越简单越得宜,黄金饰品是应该精细繁复的。然而佩戴的时候却是越少越好,要么指尖上一只精巧戒指、要么两点雕花的纯色耳钉、要么就戴一只铸造完美细腻的金手镯,或者颈间红色丝绳上串一粒小小金环,只有一处就好,多一点都不要。
想是这么想,可是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过哪怕一件黄金首饰,小时候当然不敢跟父母索要,结婚两年以后就把结婚钻戒弄丢了,我就更不好意思跟先生开口了。好在我对各类首饰并没有强烈的收藏欲望,因此有也好没有也好,其实也不并重要。要说现在想要的,我就想要几块金砖——四四方方、敦敦实实、黄灿灿的堆在枕头边,只怕从此夜夜好梦,醒都醒不过来。
等到我死了,或者快要死了的时候,我很犹豫我要把这些东西送给谁,送给猪八戒,他势必要送给他老婆。想来那姑娘跟我又不是很熟悉,凭空得了几件垂死老太的首饰,也不甚值钱,拿去化掉重铸么,怕猪八戒不高兴说不尊重他娘的在天之灵,要是自己戴着吧又渗得慌,就算用红布包着放在抽屉里,也连那个房间的气氛都怪异起来,想想我都替她为难。
想来想去,还是陪葬算了,让猪八戒给我买个最便宜的公墓,格子间大通铺、楼下炒菜楼上闻那种——反正老子活着的时候经常出去住各种青年旅舍床位间,是有生活基础的。然后把我的首饰们包好跟我的骨灰放在一起,就算遇见盗墓的,也就当给这孩子贴补家用了。不过我多半还是忍不住要去吓吓他的——三更半夜的时候,我坐在他的床头,叹口气说:“幺儿啊,你偷了就偷了,骨灰坛子给我盖好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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