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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答:我42岁怀孕了,是否该要这个孩子?

(2010-05-13 23:28:47)
标签:

胎儿

羊膜

博主

度洛西汀

轻度抑郁症

美国

育儿

分类: 编辑网友

http://www.google.com/images?q=tbn:mqkVc4tTa8xuRM::www.uoregon.edu/~cstein/cute-chinese-baby.jpg&t=1&h=196&w=144&usg=__0ef3el8q_2lTEbG8XGny-8msSxU=

 

博主注解:一切读者来信默认为可以在博客公开发表。请读者在来信中处理好私人信息。本博虽然不以读者问答为主要方向,但女性情感生活紧急危机等问题,我会优先作答。无论生活多么艰难,请女性姐妹们万万不要选择放弃生命。我的个人之见,仅供参考。

 

陈老师,您好!

 

一直是您博客的忠实读者,真没想到今天会有急事相求。

 

我今年42岁,老公44岁。我最近两天无意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现在在为要不要这个孩子而纠结。先不说我的年龄问题。事先我我和老公没有做任何的心理和身体准备。我没有服用维生素和叶酸。更让我担心的是,我老公因为有轻度抑郁症,一直在服用抗抑郁的药物,虽然量不大。药名叫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我咨询国内的医生,他们大多建议我把这个孩子流掉,说药物会导致胎儿畸形。我又从网上查了下资料,国外有些医学专家又说抑郁药不会对胎儿构成影响。您是生物学博士,有医学专业背景。现恳请您站在医生的角度上给我一个建议,好吗?感谢您!

 

 

Vivian

 

博主回复:

 

如果是20年前你问我这个问题,我肯定建议你把孩子做掉。但现在,我不会做这样的建议。

 

从医学角度来说,如果胎儿发育有严重的缺陷,即使你不做人流,胎儿在孕早期就会胎死腹中,你会有孕早期的自然流产。在美国,女人怀孕后一般会保密三个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孕期的前三个月,是自然淘汰发育不良胎儿的时机。过了三个月以后,胎儿在妈妈的肚子里扎根了,这时美国女人们才会对外发布喜讯。算是入乡随俗吧,我怀我的三个孩子时,也是在怀孕三个月后才对外公布的。

 

毕竟在美国受了这么多年的宗教教育,我已经习惯性地认为,孩子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礼物。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欣然接受这位小天使。

 

我认识一位牧师,虽然他家有一个痴呆症的儿子,但他们还是满心欢喜。其实在这个孩子出生前,他们夫妇就通过羊膜穿刺检查已经知道这孩子有毛病。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他们坚信,这个患有先天痴呆的孩子是上帝赐给他们的礼物。这样的境界,我们中国人大概很难达到。

 

我给你的最终建议是,宽心,放松,让胎儿在妈妈的肚子里自由生长。如果他/她能够渡过孕早期,说明他/她极有可能是个健康的孩子。等到孕16周左右可以做羊膜穿刺时,染色体检查最具权威。到时候万一发现胎儿有问题,那时候你再做选择也不迟。虽然那时你会经历较大的身心痛苦,但你毕竟给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一个可能的生存机会。你努力过了,就不会后悔。

 

诚挚地祝福你。特别祝福你肚子中的孩子。

 

Life, what a beautiful choice.

 

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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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10 7:2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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