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鸿升诗歌:名词具有不朽的魅力
在语言学背景下,诗歌语言就像“无私的政客”或“纯情的妓女”一样自相矛盾。句法是语言学的深奥部分,名词往往是语言学的肤浅部分。但作为诗人,名词的意义却非同寻常。
诗人约瑟夫·布罗茨基说:“不是诗人在写诗,而是诗歌在通过诗人发言。”他还说:
“名词具有不朽的魅力”。与布罗茨基同时代的诗人叶夫盖尼·莱因说:“诗歌,必须把形容词压缩到最低限度;诗里填塞的名词越多越好,甚至连动词都是累赘。”
名词的具象功能远远大于其它诸如动词、形容词等,名词往往是联想、比喻、拟人、象征等修辞手段的“首发”,就像诗人往往是小说家、散文家的“前身”一样,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这么说:诗人,就是精通名词的人。
祁鸿升在名词、动词的使用上,确有自己的独特心得,深谙此间玄妙。祁鸿升用娴熟的技巧和学院派的语言功底,改变着生活的一个个瞬间。“名词”与“动词”的神奇法力,在祁鸿升的诗歌作品中,时有巧妙调度和慧光闪现。《走在我身边的兄弟》是一首词语在空中翻滚的诗:兄弟走在我后面,/推着我向前。/路过花园,/兄弟用花香吹高了天空,/像一只鸟,更像我的理想,扑溅出阳光,/这是正午十二点时分的奇迹。/兄弟衣衫阔大,爬坡时,/我看到一座大山在他的衣襟下,/而兄弟的脚落在更遥远的地方//。
如何让“动词”撬动“名词”,让木纳呆滞的“名词”灵光闪烁,让平庸的诗句“扑溅出阳光”来?祁鸿升的《骑着葵花去田野》是一例成功范本:没有这葵花,我只能坐云。/现在葵花来了,我坐在风上,/风坐在葵花上//。
黑格尔说:“从散文的观点看,诗的表现方式可以被看成走弯路,或是说无用的多余的话。”哲学家惯用危言耸听之术,但黑格尔的话不无道理,诗——就是绕过“散文”、“小说”已经到达过的地方,说出“散文”、“小说”没有说出的话。
语言是完整的世界,名词是它越伸越长的的那只手。这是祁鸿升的诗歌实践。
附:祁鸿升诗歌
骑着葵花去田野
没有这葵花,我只能坐云。
现在葵花来了,我坐在风上,
风坐在葵花上。
一路开放的阳光,引领奔跑的马匹
踏过原野。飞鸟播下浏亮的鸣叫,
空阔的身体里,定然也旋转着向日葵。
天空被晴朗撑向高远处,
飞扬的思绪撒向云蒸霞蔚的岁月,
向日葵的故乡与祖国啊!
你的车轮!你的节律!
你金色语言诉说的十月!
骑着向日葵,牵着金风的衣袂,
我奔涌的诗绪突然被幸福包裹成坚实的籽粒。
走在我身边的兄弟
兄弟走在我后面,
推着我向前。
路过花园,
兄弟用花香吹高了天空,
像一只鸟,更像我的理想,扑溅出阳光,
这是正午十二点时分的奇迹。
兄弟衣衫阔大,爬坡时,
我看到一座大山在他的衣襟下,
开始颤栗。
而兄弟的脚落在更遥远的地方,
踩痛了大海。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