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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越读者 |
“部落格”以“部落”为现实,以“格”为模式。用画面来说,它让我们看到一片蛮荒的大地上,部落林立。但是林立的部落,却面貌大致相同地连接于一格一格的区块中,而区块之后,则另有提供(或掌控)服务器的主人。
“部落格”说法的精彩,在于它提醒了我们这个状态“非部落”的真实面目──网络发展的蛮荒阶段,部落反而群居于单位齐一的超级华厦之中。
这个真实面目,说明了Blog如何给网络文明带来既前进又反动,既反动又前进的激素。
部落格的前进是,它以方便的使用界面,让最惮于接近网络的人也跨过了门坎。
部落格的反动是,它让习惯于纸张与书写文明的人们,有了新的机会(与借口)延续自己的阅读与创作思维──WWW网络革命所点燃的火种,反而只能继续在地下闷烧。
(更别提漫长的部落格网址让我们多么怆然于.idv的湮没。)
所以,我喜欢“部落格”的最后一个理由,在于那个“格”字。
不论是否过于乐观,我总想象,寄居于服务器主人划下的区块里的部落格,终有一天要摆脱那些格子,成为荒原上真正烽烟四起的部落。我们等待那一天,以及那一天之后,部落再演化出城邦、都会,以及其它的故事。(不然,我们有什么要期待于网络文明的呢?)
但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在部落还是非部落的今天,我们只能等待。等待中,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建立我们自己的“格”。毕竟,“部落格”没有“格”了,有部落又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