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商是产业链的联结点
在演出活动中,另外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演出商。
在发达的演出市场基本有两种模式,一是演出代理商,一是演出制作商,代理商基本是经纪人的角色,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能力、专业水准、资源、或者喜好来确定自己的服务客户。他们服务的客户是两个,一是演出团体或艺术家,二是剧院,首先他们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专业水准和眼光,并有足够的合作剧院网络,通过一系列细致、周到、专业的服务来调整演出团体和剧院的相对平衡,协助价格谈判、日程安排、危机处理、风险防范等等专业服务,并从双方收取佣金。
另外一种模式是演出制作商,他们往往是靠自己雄厚的实力,独特的市场眼光、庞大和专业的销售网络和合作网络来通过文化产品购买到完成销售、回收等一系列商业行为来获利。
不管那种模式,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整个演出市场的整体把握能力和信息的获取速度和信息质量,他们可以非常精确的计算出每个演出产品的合理的生产、制作价格,运作费用、回收方式、回收周期等,并根据自身的习惯和资源的独特性来确定自己的工作方式。他们是这个市场的最活跃的分子,是重要的润滑剂甚至是主导者。演出团体和剧院对他们都有足够的尊重,足够的信任,甚至是依赖。
一个好的演出商,不管是哪种模式的,都会有自己专有的销售网络,赞助商,广告商,投资人在他们身边凝聚成外围支持力量。
他们也从不追求一单就赚个钵满瓢溢,更不会随意的选择或更换合作伙伴,甚至有时候他们会做赔本买卖,选择或培养一些并不是那么有名的团体、艺术家或剧院,以保持自己持久的竞争力和摊薄长线的经营成本。在专业圈的声望和信誉是他们最有价值的身价。而专业声望和信誉也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更低的成本。
商人不追求最大的盈利可能是不可能的,但他们会克制自己,控制资源,在利我和利他中努力寻找平衡点,已获得稳定并逐步增长的利润,并保护自己和自己合作伙伴的利益,维护自己在业界的口碑和培育自己的网络健康发展,主观上的利我,客观上利他,也使演出票价能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所谓合理,并非一味的低价,但他们决不会为了一次性的暴利,使投资人、演出团体、剧院、产生信任危机,最终,观众掏钱买票的时候是不会进门咬牙切齿(太贵)出门咬牙切齿(太烂)。使整个市场网络保持一个相对的合理稳定和有序,使票价保持一个相对的公平和与价值相符。
演出团体和艺术家的主动与被动
有了以上各个环节的有效支持和制约,必然会对演出团体产生深远的影响,有效的抑制了演出团体盲目投入和过分追求大制作的攀比心态。
演出团体是被动的,因为每个环节都可以制约你,但同时,他们也是主动的,因为只要你有高质量的作品,你会得到源源不断的各方面的支持,而有力的支持使团体和艺术家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方向的主动性。
虽然一个演出的质量票房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但演出作为公众性行为,没有观众的演出不成其为成功的演出。
你可以大制作、大投入、追求大效果,但是,演出商在核算成本后,会对你说“不”,剧院不会为了你的个人虚荣心的满足冒得罪自己消费群的风险,离谱的价格会坏自己的市场,会对你说“不”,如果你无法证明自己的艺术价值,单纯是一个商业性的娱乐性演出项目,政府对你的补贴和税收优惠是不同的,几个不同方向的否定性声音自然会帮你冷静和理智。当然,你可以坚持,但你需要冒很大的风险,甚至付巨大的代价。
演出团体需要冷静的对自己的能力和方向做分析和下决心,市场规则会很好的帮你下结论。发达的演出市场,文化产品自然也是多层次,多元化的发展的,没有人要求一个极有人文价值和艺术精神的演出团体要有“百老汇”“红磨坊”“太阳马戏团”那样骄人的演出收入,相反,政府或艺术机构会对你的艺术价值做公平的评估,国家会补贴你,基金会会资助你,赞助商会赞助你,你可以保持充足的创作资金和优惠政策,成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成为国家文化形象和文化财富。
娱乐性演出也同样重要,因为娱乐性演出的人群数量,附加产品开发价值,公众物质性消费的宣传能力,即使无权享受诸多优惠,但高额的利润,广告效应,附加收入等等,也会得到投资人的商业投入。
一个多元、多彩、网络化协作、不同种类使用不同政策,区别对待的市场才是公平的,才是有序的,也才是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