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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被人杀了。其实我和他也不是什么朋友,只是一个文友,在一次文友聚会上认识后,又有几次接触。虽然接触几次,但是真没有心灵上的认可,都很客气地瞎聊几句文学。结果被圈子里的人认定我们关系好。
结果他被人杀了,警察找我问询我才知道。他是被一个女人杀的。当时他在饭店喝酒,那个女的路过他身边时,突然拿出一个铁锤子,在他的后脑来了一下,然后那个女的跑到三楼阳台就跳下去了,结果没死,还是警察叔叔给送医院抢救的。然后警察录了她的口供。
20多天前吧,那个女人在医院前的马路上卖一个金项链,链子也挺有分量的,有人给他4000块钱,正要成交,我的这位朋友上前,指责这个女的是个骗子,还说这个女人拿孩子住院没钱为理由老是在这里行骗,很多人都说自己亲人有病急着交住院费卖各种东西,结果都是骗子骗钱,我的朋友说的信誓旦旦,拍着胸脯保证他说的是真的。结果这笔交易黄了。
那个女人的孩子死了,这个女人到处找我的朋友,终于在饭店遇到了,上前一锤子结束了他的性命,自己也立刻跳楼自杀。
我真的不知道我的这位自称是我朋友的人,是不是罪有应得?可是到死他可能还认为自己见义勇为呢吧?!
临走我对警察说:请善待这个女人,如果没有我这个朋友,她卖掉金项链,说不定她的孩子会救活,我的这个朋友才是真正的凶手,他死有余辜,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都是受害者,请法律给予适合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