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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惠龙杂文选编 |
我对公共海滩裸泳和裸晒看法
从中国新闻网上获悉:2月6日上午,春节黄金周最后一天,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三亚大东海海滩向游人发放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当日,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武警等部门的人员在三亚大东海海滩劝说游客不要裸泳、裸晒,开始整治公共海滩的裸泳、裸晒。并表示,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亚是国内外游客青睐的旅游胜地,原因之一就是充足的阳光、适宜游泳的海域和令人舒坦的海滩。游客在大海里游泳、在沙滩上沐浴阳光,那样的惬意无以言表,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有些游客赤身裸体地在浅海里游泳,赤身裸体地在沙滩上享受日光浴,却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或许在国外,人们对裸泳、裸晒司空见惯不以为然,但在国内,并非所有人都能接受公共海滩的裸泳、裸晒,特别是女性游客和未成年的孩子。在传统观念上,更多地国人则是对赤身裸体有着天然的羞赧和排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展现自己的裸体,则太过自私。可以说,公共海滩的裸泳、裸晒对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有伤风化、难以接受的事。裸泳、裸晒者也有家庭,也有女性亲属,请你们设身处地地替别人想一想。公共海滩是大家的共有场所,不能将自己的爱好强加给所有人。
三亚市相关部门对公共海滩裸泳、裸晒说“不!”,甚至对违规者罚款,意在倡导游客在海滩上举止文明,这是可以理解且应当执行的善政。不过,杜绝公共海滩的裸泳、裸晒行为,这就是“治”。规范公共海滩的裸泳、裸晒行为,不能仅仅“治”,而且还应“理”,一句话,要“治”、“理”结合。
一刀切地杜绝裸泳、裸晒,剥夺了一些人亲近自然的权力,也有不妥之处,更何况,还确实有患者需要裸晒的医疗需求,这就要求政府理顺这个需求。在三亚对裸泳、裸晒的治理现场,也确实有游客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怎么样“理”呢?窃以为,当地政府可以规划出一片海域和相应的海岸沙滩,让这类人群裸泳、裸晒,只要不违法犯罪,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享受大自然和阳光。当然,这片区域要有明显地标识,再用其他屏障或黑色的塑料网隔离开公众的视线。
女性和孩子偶遇公共海滩的裸泳、裸晒,是一种难言的难堪,这并非是三亚所特有的事,其它沿海城市也遇到类似的社会难题。解答这道社会难题,需要政府勇于担当,巧妙“治”、“理”。希望三亚开始探索有效的治理方法,也希望其他地方也能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