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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人不惩处汉奸

(2013-12-17 19:33:00)
标签:

真凶

号牌

交通事故

单位

万元

杂谈

分类: 惠龙杂文选编

为什么国人不惩处汉奸

 

新华网北京警方12月11日晚公布,“外国小伙扶摔倒女子遭讹诈”事件中涉事外籍男子除了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外,还存在非法就业等问题。

据北京警方通报,12月2日,在朝阳区左家庄一路口,一名外籍男子驾驶摩托车与一名中年女子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致使该名女子受轻微伤。警方根据录像及核实的情况查明,当事外籍男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车辆无号牌、二轮轻便摩托车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警方已合并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此外,警方在对这名外籍男子调查中查明,该人及其父未经批准在京非法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处罚,给予其父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处罚后依法遣送出境。同时,警方对非法聘用二人的用工单位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还有在网上报道此事的记者,也因此事失实报道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道歉,可是,不知为什么?一直说假话的外国小伙的女朋友,没人追究她的责任。

其实,在网上报道的记者,只因偏听偏信这个女子所言,才误信中年女子讹诈,才引发国人对受害中年女子的不满。这个女人才是最可恶的汉奸。中国人吃汉奸的亏还少吗?那一次国难,不是汉奸引狼入室呀?

让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外国人处理了,误报记者道歉了,为什么造谣的女人不受到任何制裁而逍遥法外呢?其实,这个女汉奸,才是造成这次误报的真凶,这样的汉奸,中国人应该群起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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