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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两女”开房裸睡不是公安管辖的范畴

(2012-02-18 16:15:37)
标签:

淮安

社会现象

范畴

中华民族

一妻多夫

杂谈

分类: 惠龙杂文选编

“一男两女”开房裸睡不是公安管辖的范畴

2月15日凌晨一点的时候,淮安警方对某宾馆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在一个房间里,两床合并,两女一男全身赤裸共处一室。

经民警核实,三人为同事关系,随后民警让两名女子继续留宿房内,而让男子离开了。

笔者从事饭店管理多年,据我所知:“没有金钱交易的男女关系,不受法律制约,只受道德谴责,也就是说淮安警方对此事处置极为不妥,其行为已超出“执法”的范畴,可能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警察强行让男子离开的行为也有点咸吃萝卜淡操心,超出了治安执法的范畴,应该说:“这种事属于成年人三方自愿行为,这一男两女是无罪的,他们自愿在一起裸睡,关别人啥事,自古也无罪,因为他们愿打愿挨,不影响别人,只是支配自己的肉体,何罪之有?”

确实,这种事情属于伤风败俗的道德问题,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再者两个女人也说出了在一起同居的理由是:“对社会治安不放心,让这个男人保护自己。”至于为什么要裸睡:“属于个人的生活习惯问题,更没有谴责的必要了”

至于有朋友说:“当前中国的社会心理是,贪污腐败是正常的,不贪污腐败才是不正常的;养情人、包二奶是正常的,不养、不包才是不正常的;男女同事裸睡是正常的,不裸睡才是不正常的;官员为权大打出手是正常的,不大打出手才是不正常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是正常的,一夫一妻才是不正常的。富人、权贵移民国外是正常的,不移民才是不正常的;当裸官是正常的,不当裸官才是不正常的,等等,等等。”这里面有对社会变革中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有抱怨,也应该是正常的,这也是不同道德观念的正常反应。

试问,把男女同事开房裸睡视为不法行为?是不是有些过分呢?

反过来当作正常的社会现象,也是不对的,不是中华民族道德观所容许的,我们在教育当事人的同时,也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制。

再说一句猜想的话,男女在一起裸睡,就有不正当关系发生吗?只要是裸睡在一起,就一定会发生男女关系吗?这难道不正是中国病态的集中反映吗?不正是可怕的社会现象吗? 中国人真有病,病得还不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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