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专业分工和出版特色
李景端
(载《文汇读书周报》2012年3月23日)
多年来国家在批准成立出版社时,都要规定其出书范围。在计划经济时机,出版社都必须照这个规定安排选题,俗称专业分工。倘若出书超出专业分工范围,轻则受黄牌警告,重者如内容有问题,那就会加重处罚。尽管有业者曾质疑出版社专业分工这种规定,但在相当时间内主管部门并未松口,以至它一直成为出版界不可逾越的一个禁区。直到近几年,随着出版业改革的深入,特别是鼓励出版社实行兼并、联营、合资、重组以后,虽然未见明文废止专业分工,但出版人心中都有数,只要图书内容不出问题,好像出什么书不再会受到限制。对于这种变化,有人叫好,也有人担忧。叫好者认为,谁掌握出版资源,就该让谁出,旧的专业分工,是“变相垄断”,不符合市场开放精神。而担忧者觉得,各人不种好“自留地”,老是盯着别人家的好庄稼,市场迟早会乱套。这好像是一对各有道理的悖论,很值得深入探讨一下。
集中优势,分工生产,这是现代工业生产中提高生产效率的一项常规。在那个出书难、买书难的年代,为了促进出版业迅速恢复与发展,对出版社实行专业分工管理,这是增加各类出版物供应的必要措施,在实践中也确实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它不仅丰富了图书品种,也因为专业人编专业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图书的质量。出版实行书号制以后,继续保持专业分工的规定,这对于合理使用书号,稳定图书结构,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增进同业之间相互交流与制约等方面,依然起着好的作用。由此可见,实行专业分工,是出版业发展某个时期的历史范畴,其历史作用应予肯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各项经济活动都要求更多地以市场为导向,那种规定出版社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行政手段,势必也要进行相应的改变和调整。近几年,专业分工这项规定好像已经突破,不少出版社早已不按规定的范围出书,那些跟民营书商合资、合作出版的出版社,更几乎什么书都出。这种专业分工被淡出的现象,应该说也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现阶段出版业改革的正常发展。试想,既然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开展兼并、重组,而又拿以往的专业分工来限制,那岂不成了跛脚,还怎么做大做强!那些还怀念旧时专业分工的出版人,对这一点,应该理解和接受。
不过,专业分工淡出,并不表明出版社出书就可以不要章法了。那种见什么书畅销,就一窝蜂都跟风去抢出同类书的做法,不仅短视,而且绝非都能尝到甜头。即使拾人牙慧,照葫芦画瓢有次把沾光,终因非己所长而难有持久后劲。近来新闻出版总署先后对词书、教辅、养生读物实行出版资格准入制,规定必须具备必要条件及合格资质的出版社,才允许出版这类图书。这表明,这些图书有很高的专业要求,绝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盲目出版的。其他图书,即使目前尚无出版资质准入的硬性规定,但作为出版社,为长久生存计,还是十分必要努力营造和积累自己的出版特色。
所谓出版特色,就是根据本身的资源条件、人才实力和高效管理所合成的经营优势,在总体上或特定领域中,特质明显,信誉优良,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正因为发挥出自己特有的优势,注重优质积累形成特色,从而转化成在公众中可信赖的出版品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买词书,大多会想买商务版或上海辞书版的:买古籍,常常先考虑买中华版的:买古画,也多首选去荣宝斋。为的就是这些出版社,长期坚守自己的专业优势,不嘴馋贪吃别人的,刻意在自己的锅里下功夫,终于闯出了牌子,赢得了读者。现在常说经营要回避同质化,同行业要力求错位经营,其含义也是要突出个性化,在自己所长之上用足优势,形成你无我有,你弱我强,有了这样的特色,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总而言之,出版社可以不强求专业分工,但不可以不讲究出版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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