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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道歉也欢迎

(2011-11-06 08: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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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道歉

杂谈

                                     迟来的道歉也欢迎

                                         李景端

 

    近日美国国会以全票通过,为1882年的排华法案表示道歉。这项经当时亚瑟总统签字生效的法案,不仅长达10年中止了华人移民美国,还对在美华人长期实施许多歧视性政策,直到1943年中美成为二战同盟国才被废除。这项法案在它存在的61年间,给在美华人及其亲属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而且直到129年之后,才由国会通过决议表示道歉。类似这种迟来的道歉还有:“珍珠港事变”后,美国曾将一大批日裔美国人,强制送至拘留所,使这些人蒙受巨大的苦难。直到1988年,里根总统才签署法令,对这一错误做法表示道歉,并发给被拘留人每人2万美元补偿费。2008年美国国会还通过了一项决议,对美国早期黑人所受的歧视表示道歉。迄今对历史错误最引人瞩目的迟来道歉,大概要算德国前总理施密特,以下跪方式向被纳粹大屠杀的犹太人表示道歉和忏悔了。

    做了错事就该道歉,这本属常理,但在处理矛盾的实际中,表示道歉往往成为十分复杂的一桩事。尤其是涉及国际关系,道歉更成了一种政治工具,往往会受到政治环境、切身利益、公众舆论、斗争策略、乃至当权者面子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以至道歉与否,道歉的方式及时机,道歉的附加条件等等,都是大有讲究的。纵观当今世界,对待道歉似有三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诚心认错,迅速道歉;另一种是对事实各执一词,责任难辨,没有一方肯道歉;还有一种是,事实是非已经十分清楚,只是碍于事件以外的因素,错误方硬是拒绝认错道歉

犯了错误,如上述笫一种那样,能知错并痛快道歉的,通常需要事件起因比较单纯,真相容易查清,特别是双方都有和解的诚意,能够就事论事,不受无关的人为因素干扰。能满足这些条件才有望实现道歉,这本已不易,倘若再像上述第二、三种情况那样,或在事实争辩中吹毛求疵,固执己见:或受制于事实之外的因素,刻意颠倒是非,其结果就是,错都不认,遑论道歉。

    现实生活中,犯了错误始终拒绝道歉的事例并不少见。如世人皆知的以色列侵占巴勒斯坦领土,以及对巴勒斯坦人民施行的种种压迫,却极少见以色列有过什么道歉。如果说,有的拒绝道歉,是因为当事方对事实本身的真相存疑,导致是非难辨,这多少还算有个拖延道歉的理由;那么,对于事实已经大白,并被世人公认的错误,仍顽固拒绝道歉,那就完全毫无道理了。国际关系中这类不光彩事件,最明显的莫过于二战时期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日军在侵华战争中的罪行,连国际法庭都做了明确宣判,但日本官方,至今仍以“遗憾”、“反省”、“麻烦”这类词藻含糊搪塞,一直不肯正式道歉谢罪,甚至还不时重现粉饰侵略的言行。

    认错道歉,表明认识升华,与错误划清了界限,这是尊重事实,承担责任,富有勇气,促进和谐的表现。美国国会今天能为一百多年前的排华法案表示道歉,尽管没有实质内容,只是表明一种姿态,但总算道歉了,这种迟来的道歉,比起那些顽固拒绝道歉的,还是值得欢迎和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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