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倒退六年,地产业重整旗鼓
(2009-05-15 1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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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地产评论 |
自2003年国务院推行“老八条”地产调控政策以来,地产业头上的“紧钷咒”一年比一年多,一年比一年紧。但是自去年底国际“金融海笑”影响到中国以来,针对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来了个180度大转身,各方面的政策似乎一下子倒退到了六年前的水平,可以说是压迫六年,一朝松绑。
首先表现在开发用地的松绑上,从两年不开发即无偿收地到两年不开发土地仍保留,从购地款“限期交付”,转变到“可延期交付”。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令,要求从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质的项目用地一律公开竞价出让,发展商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政府可收回土地。这就是所谓的“831大限”。2009年3月3日,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所谓的粤十五条,其他各省市同期也都有类似文件和措施发布),明确指出,对于在于008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确实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用地,由土地使用者申请并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缴纳期限,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2005年4月30日,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俗称新八条)指出,应加大对闲置用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屯地行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09年3月9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则特别提出,现代产业项目确已落实且承诺一年内动工建设的,属使用闲置未满两年的土地,土地闲置费减半收取;属使用闲置满两年以上的土地,可暂不作收回土地使用权处理且土地闲置费减半收取。
其次,在金融方面:信贷多年持续收紧到一朝放松,由高贷款利率水平到一朝回到7年前,由多种贷款限制到主动降低门槛,由刻意打击二手房到交易信贷一视同仁。
2003年6月,《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提高按揭首付款比例,收取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打击炒房者。6年来,央行多次加息,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市场流动性被压下来了。2007年9月27日,中央关于限制二套房贷的政策出台。2004年9月,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应要求其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5%,改变了1996年8月23日规定的不低于20%的规定。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调整11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其中包括商品住房。2003年6月,央行发布“121号文”,出台多条措施严控房地产贷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限制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限制土地储备贷款。121号文虽然一直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但此后五年的地产信贷紧缩,却是沿着该文指明的方向步步进逼。“121”号文以后,国家逐年提高银行利率,并于2005年将个人住房贷款(按揭)利率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挂钩。到2007年12月,贷款利率提到最高点7.47%。
直到2008年10月,国家明确出台房地产救市政策之后,央行的信贷政策才有了180度的大转折。SOHO中国、新世界、雅居乐等大地产商都获得了超100亿的银行授信,各商业银行都一改以往矜持态度,积极参与地方地产信贷业务。2008年12月27日,央行宣布调整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31%,并维持至今。2008年10月,央行更宣布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享受利率下浮到基准利率70%的优惠,紧接着不久,各商业银行又将优惠扩大到所有购房户。2007年央行明令禁止转按揭、再按揭。2009年,转按揭、再按揭盛行,并于首套房按揭享受同等待遇。银行的脸,六月的天,变得真快呀。
再次,在税费政策方面,变化也象急转变。
2003年4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要求各个城市取消房地产交易契税优惠政策,将普通商品房契税恢复至1.5%,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的契税则提高到3%。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节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文),对个人购房给予降契税、减免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优惠,明确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以下住房,能享受契税1%的优惠。在各地执行性的文件里,优惠对象更放宽为“购买普通住房”,即不管是不是超过90平方,也不管是不是首次购房,都可以享受这一优惠。
营业税方面:2006年6月1日,中央推出《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要求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的,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卖、买房价差额征收营业税。而在“137号文”、“粤15条”及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里,则修正规定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的,按卖、买成交差额征收营业税。
再者,正在全国城市推广的“住宅禁商”突然刹车,住宅经商被平反松绑。
1997年,广州市政府率先发起“住宅禁商”,2003年以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开始推行“住宅禁商”,继而全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禁止在住宅楼里办公、经商,停发使用或租用住宅楼办公的企业牌照。但是,令人起不到的是,2009年3月,当年第一个推行住宅禁商的广州市又出尔反尔,第一个跳出来撤销“住宅禁商”,给“商宅”来了个彻底的平反昭雪。
倒退了,倒退了,全都倒退了!这一轮政策大倒退,倒退了整整六年!
为什么对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苦苦压迫了六年,却又一朝松绑,全面复辟?是这六年的宏观调控政策全都错了吗?彻底错了吗?这个我无权下评论。但肯定的一点是,在金融海啸面前,中国的宏观调控的任务是扩大内需,提高资产流动性和资金流动性,彻底改变中国地产业及金融业流动性不足的状况。因而,2008年9月以来,中央及全国各省市纷纷出台各种“救市政策”,刺激房地产流动及消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各级政府算是已经拿出了吃奶的力气,几乎把所有限制政策全部松绑,想尽所有刺激手段,过了大半年,房地产市场才在五月初迎来了个“小阳春”,地产商们重整旗鼓的时候终于到了。唉,当日为了压房价而压房地产,没想到越压房价越高,倒不如放宽松些,保持足够的流动性,房价也不见得会涨这么快,这个行业的困难也不会那么大。如果真的是那样,中国的地产商们面对的金融海啸,可真的就是“对着大海微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