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枪和香水
(2010-01-07 15: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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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约会没节目的时候去看了三枪,只因边老师一句“我觉得三枪比十月围城好看”。怀着十分恶劣的心态挑刺,果然如我所料收获不小:西北大漠为何聚集了那么多说东北话的人;小沈阳发现麻子尸体时为何知道去地窖找他讲理,仿佛约好了似的;麻子命那么大,在地窖里中枪后放置了那么久,大量失血,又被小沈阳搬来搬去,竟然还没死,快赶上动画片里的正面角色了;孙红雷手钉在墙上,竟被火药枪一枪打飞出去,更神奇的是,从闫妮的反应来看,威力如此巨大的枪后坐力几乎为零;最不合逻辑的是,面馆终日没有客人造访,老板却非常有钱,且整日闲来想儿子,不似有其他营生,而店中5人成天也不照看店面,东搞西搞全是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既然没那么多活,干嘛雇那么多人?
抑制不住搜集反击素材得逞的喜悦心情,当即给边老师发短信。他说你怎么和男人约会还想这么多,这时你应该很傻很天真才对。
以后不能再这样看电影了,太低级趣味。
第一次看根据电影改编的电影,的确是烂片一部,且实在不像张艺谋的作品;但也没有传说中那么难看,恐怕是传说太夸张。之前一直以为是喜剧,看过才发现太多黑色幽默。毁就毁在又加入太多烂俗的仿佛强行搔弄腋下的笑料,不伦不类。情节设置单薄,似乎还未展开就结束了。实际上根本没有展开的余地。
小沈阳身材不错,低腰裤子,肚子上没有赘肉。孙红雷很酷,死鱼眼超到位。龅牙因贪图不属于自己的钱财而断了活路,还算有教育意义。
聚斯金德的《香水》快看完了。只是如厕时读读,进展很慢。刚看完第49章节的全书高潮部分,描写之精彩令人钦佩之余不免羡艳。读原著小说果然比看电影更容易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深意,此前认为主角最终的自尽行为多少有悔恨因素,实则丝毫没有。自杀的主要动机是出于失落与孤独感,这些感觉的产生并非因无人陪伴——他曾在洞穴中独居7年而怡然自得,是不惧怕独身的——而是失去了信仰、动力、理想和其他一切可遵循的生命轨迹。他对他人的憎恨并未因计划成功而消除,他生而为憎恨奋起拼搏不可能退却,他改变了全人类也改变不了自己,这令他厌倦;同时他又依赖于憎恨生存,他对于自己的失误而无力。没有味道的他出生在世界最臭的地方,却做出了最迷人的气味;他不信奉任何神明,却成了万众膜拜的对象;他天生缺失爱,却唤起了最无界限的爱。这是一个讽刺,是一个差到极致的本应自卑苟活的个体颠覆世间的案例,也是他本人自我摧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