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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叔和虾仔 |
分类: 老饶日记 |
乐叔和虾仔,我们赢了!
——前世今生之二
上面的照片,摄于2004年4月,地点是在我家阳台。右二是《周末画报》原主编洪斯文;右一是“乐婶”,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在珠三角家喻户晓的电视系列小品《乐叔和虾仔》之乐叔扮演者余静干的妻子;右三是长大了的虾仔,真名叫郭致远;左边那个就是本人了。多少年以后,我们聚在一起,接受了《南方都市报》的采访。
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一次由我牵头的“乐叔和虾仔”旧人聚会,却惹起了官非!去年春节,老洪(我一直这样称呼洪斯文,那个年代人人平等,不会动辄什么“总”)突然打电话向我告急,说是没想到自己做人一辈子第一次要走上法庭,竟是因为乐叔和虾仔!我知道,源头也许在于我。我后来看到了原告指证的“媒体材料”,素材就来自《南方都市报》那回到我家采访后发于"广州制造"版的《炮制广州人最怀念的平民偶像》。那段时间里真难为了老洪,一把年纪了,风里雨里跑来跑去,为上法庭逐一寻找事实真相的见证人。
老洪及《广州日报》之所以忽然成为被告,其要害, 在于原告要把长达十年时间里凝聚了多少人创作心血的文化品牌,变为一人所有。关于这一点,我在博文《乐叔和虾仔的前世今生》http://blog.sina.com.cn/u/4a189320010007ee中,曾述及广州人集体为此作出的努力。
照片是我1984年参加广东电视台的系列小品《乐叔和虾仔》拍摄时所摄,用的是海鸥DF-1相机。右边那虾仔,就是题图上已长大了的郭致远了。余静干(乐叔)则已病逝。
那次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的开庭(有关情况,《南方都市报》翌日以《乐叔虾仔昔日“父母”打起来》为题作了报道,详见下面的“延伸阅读”),我到场了。我是匆忙结束了在中山的一次采访,深夜赶回来的。相信不少当事人的焦急心情,与我都一样,“乐叔和虾仔是广州人的集体创作,我们不能输,广州人不能输!”
一审判决,原告输了。原告不服,上诉中院。于是,就有着一个时间不算短的等待。好消息昨晚终于传来,老洪在电话里兴奋地说:“我们赢了!乐叔和虾仔赢了!”刚才上街买了份《南方都市报》,于是得知关于原告败诉的最新消息——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洪斯文作为当时《周末画报》的主编,负责画报的全面工作,对《乐叔和虾仔》漫画,其从事了筹备、构思、组织、策划及其审核的工作……其对《乐叔和虾仔》花了不少心思,这与洪斯文作为《周末画报》主编的身份的工作是相符的,且从《乐叔和虾仔》各期的署名来看,《乐叔和虾仔》是多人署名,因此洪斯文陈述《乐叔和虾仔》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并无不当。洪斯文在文章中并没有否定……认为洪斯文侵犯其名誉权,没有事实依据,故终审驳回了华尘的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 乐叔虾仔昔日“父母”打起来
2006年3月16日
1980年,《周末画报》一出就得赶紧买,否则漫画《乐叔和虾仔》就看不到了。1980年后的10余年间,《周末画报》刊登了数期《乐叔和虾仔》漫画,最高印量达180万份,曾多次受到中共广东省委前第一书记任仲夷的赞扬。
26年后,漫画家华尘将该画报原主编洪斯文告上法庭,称自己才是此漫画的原创人,要求洪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毛钱。而洪斯文认为,该漫画是当年包括方唐在内的多名漫画家的集体成果。昨日,诉讼双方在越秀区法院对簿公堂。
《乐叔和虾仔》
“乐叔”,一个性格豪爽且诙谐的茶楼退休工人,无论晴天还是下雨总爱随身带把雨伞,会点功夫;“虾仔”,一个活泼机灵、遇事必问个为什么的学龄前儿童。这一老一少无处不在,专爱打抱不平,至今仍为很多广州人怀念。
原、被告说法
华尘(原告):1979年,筹备《周末画报》出版的编辑叶家斌想用他的连环画。在无“虾仔”、“乐叔”此名时,他把一老一少形象画出来了。第一篇叫《开门见山》。洪斯文认为应找有名漫画家修改。后其创作的《开门大吉》的故事发生地等被修改,并登在画报第三版。
洪斯文(被告):1979年,筹办《周末画报》前,为准备推出的系列连环画而在文化公园广州画廊召开了几次研讨会,最后确定了“乐叔”、“虾仔”的人物造型。华尘没参加研讨会。参与两人物形象设计的创作者有黎耀西、江沛扬、陈树斌(即方唐)、曾钺、梁祥等数人。华只是其中之一。
官司源于一篇报道。
近日,有媒体的报道称,“为创造‘乐叔’和‘虾仔’这两个形象,《周末画报》前主编洪斯文花了不少心思。他原本计划推出一系列像叶浅予的‘王先生’那样有影响力的讽刺漫画连环画作品,先设计了一老一少的人物搭配,然后根据广东地方特色,分别给他们取名‘乐叔’和‘虾仔’”。
华尘认为,“乐叔”和“虾仔”两个人物的原创人是他,“洪斯文贪功据为己有”。对此,洪先生表示,这是该报转述其接受另一媒体采访时的内容。
庭审焦点是集体智慧还是一人独创
洪先生今年76岁。他说,参与两人物形象设计的创作者有黎耀西、江沛扬、陈树斌(即方唐)、曾钺、梁祥等数人,编文者更多,华尘是其中之一。因此该作品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一说法获得了漫画家廖冰兄的支持。
据洪先生介绍,1979年,他筹办《周末画报》时,有意要推出一系列连环画,遂在文化公园广州画廊召开了几次研讨会,大家出谋划策,相互修改草图,最后确定了“乐叔”、“虾仔”的人物造型,这些研讨会,华先生并未出席。
在昨天的庭审中,著名漫画家、广东漫画学会会长、70多岁的江沛扬出庭作证称,大家在画廊开会研究出人物造型设计后便各自先画,后综合。最后,由黎耀西画出来复印给大家。
而今年57岁的华尘称,1979年,其在科技出版社(位于办公楼的3楼)做美工,正在筹备《周末画报》出版的洪斯文和编辑叶家斌就在4楼。那时,叶家斌就想用他的连环画。华尘说,他主张漫画语言用粤语。但叶家斌认为,画报想在全国发行,用粤语不好。华先生画了《开门大吉》。《开门大吉》被修改后刊登在画报上。
证人江沛扬说,当时为配合画报长期出版,在漫画第一期刊登前,他们提前画了很多。按照当时的惯例,若需修改,来不及的话便就近找人来改,华尘改了第一期,遂署了他的名,因此原创者并不是华尘。据悉,第一期《周末画报》上该漫画的署名为:“姚北全编,黎耀西 华尘画”。
至于“虾仔”、“乐叔”的名字来源,洪先生说,当时张乐平给他看了其画的《三毛流浪记》,启发了他,他提出画中应有个小孩,而广州人长常把小孩叫“虾仔”,遂定画中孩子名为“虾仔”。江沛扬称,“乐叔”此名则是他的提议。但华尘称,“虾仔”这个名字是他定的。
版权之争是侵犯版权还是媒体炒作
华先生向法庭提交了当年的作品原样,并称1999年,其获得广东省出版局所出具的《乐叔虾仔奀妹》版权登记证。
为此,洪先生等人辩称,虽然找不到作品原样,但《乐叔和虾仔》1980年春节就有了,这说明,华尘是背着《乐叔和虾仔》的作者,擅自申请版权证,属侵权行为。而且,即使这一版权证属实,也只能证明《乐叔虾仔奀妹》的作者是华尘。
《乐叔和虾仔》问世后,被改编成电视剧等。华尘称,他从未从中受益。他说,其实今年1月18日,他曾向越秀区法院起诉洪先生等人侵权,后撤诉。谈及原因,他说,当时很多人打电话劝他,他只好放弃。随后,洪先生组织廖冰兄等人按手印签名说他抢注了版权,“我气不打一处来,就决定再起诉。让他赔1毛钱,是体谅他退休后,也没钱。”
据悉,去年底,广州电视台称要将《乐叔和虾仔》搬上荧幕。有人怀疑,华尘曾在广州电视台工作,他的行为是在为此造势。对此,华尘称,他已退休,和该台无任何关系。
采写:本报记者 刘佳 实习生 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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