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例在听《新闻联播》的时候抄写单词红宝书上的记忆句子。只是换了支钢笔,换了种颜色。
墨水是学校里买的天津产“鸵鸟”牌纯蓝,钢笔是家里带来不知道谁送的上海产“HERO”牌。
我向来都承认自己的字好坏很大程度上受所用的笔影响:圆珠笔,基本上都是一个调调,不会偏差到哪里去;水笔,看颜色和笔芯笔头;钢笔,看握笔的感觉和笔头,乃至墨水颜色。
从初中开始,我就有“我的字写得不够好看”的认识了。然后一直到现在,都会偶尔心血来潮翻本字帖来临一阵子,劲头过了又恢复正常。每每我抱怨自己的字不好看,妈妈会很开心地安慰我说:我觉得挺不错的了,你有这个想法实在是好。唯一自己觉得值得肯定的,就是会不自主地去临哪个老师的板书上某个比较中意的字法。
记得小学的时候,妈妈总是“命令”我每天写完几张字再写作业。换了谁都不乐意在高压下做事,何况那个时侯我还是个小孩子。所以写着写着就在开小差小动作了。偶尔妈妈探个脑袋出来视察一下便装模作样写写。不乐意归不乐意,妈妈积攒的字帖我基本上都看遍了,练字么只要盯着一本就可以了。还记得是《怎样快写钢笔字》。并不是一整套字法,每个字都从行书草书还有什么书中挑一个出来录进字帖里。所以,除了最初认字学字写硬笔,我的个人练字生涯是从快写钢笔字开始的。还记得,学拼音的时候讨厌写拼音,有几次作业还是哥哥帮我写的;学汉字的时候讨厌练汉字喜欢写写拼音;等学英文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汉字不够好看,开始自觉练字了……印象中,除了自己,没有人说过我的字不好看,似乎评价是一致的“好”,虽然有个偶尔的前提——非正规练习。是的,非正规练习。搞得现在有人问我有没有练过字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好:练过吧,没有拜师正统学习过,所以我的字整体排版不好看,有点乱;没练过吧,确实跟很多人比起来好不少,小孩子所谓的大人了就会写的潦草字(练笔字)显得有板有眼,单个拎出来还有些个挺帅的。妈妈说,没关系,慢慢注意点会好起来的。因为她的字也是自己练就的,所以和我一样写着写着字行就歪了。
我追求帅帅的字。具体怎么个定义,自己也所不好。大概,大气是我最为看重的了。因为我一直觉得我自己的个性不是小家子的。小舟说过,乍看之下,我的字确实不乏豪气,但是仔细看了仍旧有不少纤柔的笔调在里头。果然是行家。我在一边汗颜。我唯一行家的地方就是看一个人的字能够判断他到底学过还是跟我一样自己练或者根本没有练过。爸爸是30岁上在妈妈的要求下开始练字的,所以他现在的字,我看来是家里最好的。因为他的笔锋有着我所没有的真正属于男子的硬气。
阿盛的字很有魄力,是我碰到的唯一一个比我还豪气的人。只是她的字基本上都挤在一起,需要解离液可能会好一点。所以高中一直不敢看她的文章这个成分也是很大一部分的。
阿星的字很工整、娟秀,一笔一划都不肯省略,方方正正排得很清晰,让人不敢相信居然是个男孩子写出来的。没办法,他是个连写化学方程式的等号都用尺子标的人呐~~~~~~~
精灵的字很小很小但是也是一笔一划很干净,排得整整齐齐仅仅凑凑,整体效果特别养眼。所以她的笔记本非常好看。
蛋蛋的字也不大,一个一个很苗条很工整,是那种能把连笔也写得很干净很整齐的人。所以她的卷面分很占优势。像老黄这种字写得很花里胡哨龙飞凤舞(是极力夸赞)排列也好不到哪里去眼神又不是很好自己写着什么还不见得清楚写个评语让我们认半天弄明白了结果不是夸奖的人,特别喜欢看蛋蛋的字——整洁,养眼,舒服……什么优雅词都可以用上了。是阅卷老师很喜欢的字。像我这种人是只有歆羡的份。
让我写那种一笔一划工整到家的字,还不如杀了我呢。我是学会写字后没多久就爱上连笔字然后开练的也是快写字,属于走路没稳就练跑型的,功底美好,所以跑得仅仅是表面上看着挺好而已——业余的。
很多时候我就“恨得”牙痒痒,我的字那么不成规矩。无奈气候已成,想改也是禀性难移。
有时候很难过——真正字写得好的人,无论什么笔都不会有影响。就这一个大大的事实,就已经把我三振出局了。
前几天GE跟我说:丫头,我又打算给你写信了。
我开心了一番,却又陷入一种恐惧——他是得过全国书法少年组冠军的人,虽然是过去,也是给我不少打击的。何况,他属于那种从认得汉字开始就疯狂迷恋书法的人。信纸上的字,不论是墨迹还是圆珠笔迹,成熟的体系显透着泰然和舒缓,是很让我汗颜的。
每次我拿着他的信苦叹不敢写回信的时候,通总是很认真地说:大姐,我觉得你的字已经很好了,不比他的差,真的。
虽然我很BT地很喜欢听她这样肯定赞扬的话,可是,我自己就是觉得不够好看拿不出手尤其对方是GE。
人,大概就是在不断接收肯定中实现价值的动物。我是这么想的。
换句话说,大概就是我太贪心了。从另一个角度说,难得我有个积极求进的方面。
那天我跟GE说,一直在寻找钢笔,寻找舒心的钢笔。但是多年未果。其实手中有一支了,是在妈妈手中呆了好几年笔头的顺滑度被老黄高度赞扬的也是目前为止我最最钟爱的不到重要场合我都不轻易用的。它是适合饱尝黑色墨水的。我需要一支适合蓝色的。可惜,今天的这支不够格。
妈妈现在家常写的那支钢笔是我第一支用的,曾经用过五六年,是很传统的那种笔头。它喜欢蓝黑色墨水。现在我发现,原来我骨子里竟然是最喜欢蓝黑色的。大概,是那五六年埋下的种子。其实现在有点后悔当初开始用现在手头的这支黑钢笔后竟然将蓝黑那支还给妈妈现在想要也要不回来了。因为妈妈是用左手写字的,所以再去适应其他为右手打造又被右手写过一阵子的笔,对她来说是一种挑战。反正妈妈现在很满意我的字以及我对写字的态度,所以不在乎我用什么样的笔。
当初大学开学前,满心以为,英雄牌墨水全国应该买得到,结果到了天津竟然一直搜寻未果。很无奈之下才买了鸵鸟的。可怜我那喝惯英雄水的笔笔先被洗了肠子,然后很无奈地喝四年鸵鸟墨水。
我一直在期待,寻到一支何时何地都能够称手的钢笔。
我一直在等待,哪天我不再对笔墨有任何的贪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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